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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清律例(同治九年)

    陈颐点校  /  2022-10-01  /  法律出版社
    ¥138.6(7折)定价:¥198.0

    清代法制核心特征之一是律例并行、律例合编。在此体制下,律文160年不变,而例文则历经近30次修纂。了解清代法制自当熟悉律例,尤其是例文的演化。《大清律例(同治九年)》以道光二十七年(1847)递修本为底版,将咸丰二年(1852)、同治九年(1870)刑部刊刻的两版《大清律纂修条例》所载条例分门别类附刊于原本各条之后,并于各卷相应律目下方盖咸丰二年(1852)、同治九年(1870)的戳记,在各相应条例页眉盖咸丰二年(1852)改、并、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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