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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靠前经济与贸易系列国际贸易实务

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靠前经济与贸易系列国际贸易实务

出版社: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06-01
开本: 其他 页数: 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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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靠前经济与贸易系列国际贸易实务 版权信息

  • ISBN:9787564234935
  • 条形码:9787564234935 ; 978-7-5642-3493-5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靠前经济与贸易系列国际贸易实务 本书特色

**贸易实务是一门具有涉外活的特点的实践性**强的专业基础课程。随着我国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升,对外经济交往范围不断扩大,对各行各业的从业人员而言,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商品实际操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本书旨在从实务角度介绍**商品交换的操作过程,以进出**易磋商、签约和履行这一基本程序为主线,贯穿应遵循的**惯例和法规,培养读者具备初步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能力。

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靠前经济与贸易系列国际贸易实务 内容简介

本书由11章组成,分别介绍了靠前贸易的有关概念和统计指标、靠前贸易交易前的准备、靠前贸易合同的磋商与签订、靠前贸易术语、靠前贸易合同的标的、靠前货物运输、靠前货物运输保险、靠前贸易的商品价格、靠前贸易货款的结算、靠前货物贸易的争议预防及处理、进出口合同的履行、靠前贸易方式等内容。 本书教学资源丰富、框架结构完整,在充分理解UCP600和《2010年靠前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基础上,对有关内容做了详尽的充实和完善。 本书适合普通高校本科生、研究生作为教材或参考书目,同时也可以作为大专院校教材,本书也供从事金融、银行、贸易、法律工作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研究人员使用。

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靠前经济与贸易系列国际贸易实务 目录

前言

**章 导论
**节 国际贸易的产生与发展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第三节 国际贸易的分类
第四节 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
第五节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概况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磋商与签订
**节 国际贸易磋商概述
第二节 国际贸易磋商的一般程序
第三节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节 贸易术语与国际贸易惯例
第二节 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第三节 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贸易术语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
**节 商品的名称
第二节 商品的质量
第三节 商品的数量
第四节 商品的包装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
**节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条款
第三节 国际货物运输单据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节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述
第二节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保障的范围
第三节 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和范围
第四节 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第五节 我国陆空邮货物运输保险的险别与条款
第六节 进出口货物保险实务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七章 国际贸易的商品价格
**节 影响定价的因素及商品的定价方法
第二节 出口成本核算
第三节 佣金和折扣
第四节 进口成本核算
第五节 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八章 国际贸易货款的结算
**节 国际结算概述
第二节 支付工具
第三节 国际贸易的结算方式
第四节 销售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本章小结
复习思考题

第九章 国际货物贸易的争议预防及处理
**节 商品的检验
第二节 争议与索赔
第三节 不可抗力
第四节 仲裁
本章小结
……

第十章 进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章 国际贸易方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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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靠前经济与贸易系列国际贸易实务 节选

  《国际贸易实务(众邦)》: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发展历史  国际货物运输的各个险种中,海上货物保险是历史*悠久的,近代保险也是首先从海上保险发展而来的。  (一)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起源和发展  海上保险是一种*古老的保险制度,关于它的起源,有两种说法:一种是共同海损起源说,它*早体现了海上保险的分摊损失和互助共济的要求,被视为海上保险的萌芽。还有一种是船货抵押借款制度,它是海上保险的初级形式。  现代海上保险源于意大利。现已发现的*古老的保险单是一名叫乔治·勒克维伦的热那亚商人于1347年10月23日出具的一份航程保险单。但是这份保险单上没有说明承担的风险,因此还不具备现代保险单的基本内容。具有现代意义的保险单出现在1393年左右。当时,在佛罗伦萨出现了载有“海上灾害、天灾、火灾、抛弃、王子的禁制、捕捉”字样的保险单。1424年,在热那亚出现了**家海上保险公司。被世界公认的*早的海上保险法典是1435年颁布的《巴塞罗那法典》。  (二)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发展概述  19世纪上半叶,伴随着英帝国主义经济侵略,外国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由此,中国出现了现代形式的保险。1805年,英商在广东开设的广东保险公司是中国境内的**家保险公司。19世纪70年代后,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逐步兴起,中国民族保险业得以产生。1865年5月,中国**家民族保险公司——义和保险行在上海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保险业的诞生。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这标志着新中国保险业的开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当时唯一的全国性的国营保险公司。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正式实施,为中国保险市场规范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1998年11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专门履行保险监督管理职能,中国保险监管制度日益完善,中国保险业良性发展。  三、保险的基本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标的(Subject Matter Insured)是保险所要保障的对象。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指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有四个成立条件:合法的利益、经济有价的利益、确定的利益、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英国早在1745年的《海商法》中就规定:“没有可保利益的,或除保险单以外没有其他合法利益的证明的,或通过赌博方式订立的海上保险合同无效。”1774年的《人寿保险法》也确立了保险利益原则,该法规定:“人寿保险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否则合同无效。”1906年的《海上保险法》将没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视为赌博合同而无效。我国《保险法》第12条也规定: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的,保险合同无效。  就货物运输保险而言,反映在运输货物上的利益,主要是货物本身的价值,但也包括与此相关联的费用,如运费、保险费、关税和预期利润等。  【思考】  FOB术语下,在买方投保时对货物不具有保险利益,可是为什么能够投保呢?  分析:国际货运保险同其他保险一样,要求被保险人必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但是它并不像其他保险那样要求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具有保险利益,而是仅要求在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这是由于国际贸易的特点所决定的。比如,像FOB、FCA、CFR和CPT等术语,货物风险是以装运港货物装上船或装运地货交承运人为界。买方在风险转移前并不具备保险利益,如果硬性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就必须具有保险利益,那么买方就无法购买保险,交易可能就无法达成。因此,在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具有预期的保险利益,保险人就可以允予承保。  (二)*大诚信原则  *大诚信原则(Principle of Utmost Good Faith)是指投保人和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以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大限度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不欺骗隐瞒。保险合同就是建立在诚实信用基础上的,保险法第5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它主要通过保险合同双方的诚信义务来体现,具体包括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及保证义务、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及弃权和禁止发言义务。保险法第16条、17条作了详细规定。  在货物运输保险中,保险人即保险公司的*大诚信原则主要体现在要如实详尽地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介绍保险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对被保险人来说,*大诚信原则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重要事实申报。例如,在投保时,被保险人要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情况、航行线路、运输条件等情况,以便保险人决定是否承保和保险费率高低。二是保证。在国际货物运输险中,保证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所作的保证要做或者不做某种事情;保证某种情况存在或者不存在;例如,保证货物必须是合法的;保证不使用船龄超过15年的船舶;保证不驶入某些海域;等等。  (三)近因原则  近因(Proximate Cause)是指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用以确定保险赔偿责任。近因原则是指保险人只对承保范围内的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的损失负赔偿责任,而对保险责任范围外的风险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不能承担赔偿责任。  在具体实践中,近因原则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只有一个,而且又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则,则保险公司肯定赔偿;否则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原因.保险公司则不必赔偿。如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受潮受热造成损失,如果投保了平安险加受潮受热险,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赔偿。如果只投保平安险,那么保险公司就不予赔偿。  如果造成损失的原因有多个:(1)若这些原因都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那么保险公司就应负赔偿责任;反之,如果这些原因都不是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那么保险公司就不应负赔偿责任。(2)若这些原因既有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又有保险责任范围外的原因,那么应该根据情况区分。  ……

21世纪普通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靠前经济与贸易系列国际贸易实务 作者简介

马欢欢,女,河北邯郸人,硕士,讲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贸易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现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就职。主要研究方向是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商。在《湖北函授大学学报》、《品牌研究》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参与校级课题两项,参与编写《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多部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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