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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出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

自由与出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

作者:尚文华著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9-01
开本: 16开 页数: 399
本类榜单:哲学/宗教销量榜
中 图 价:¥48.0(4.9折) 定价  ¥98.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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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出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0330756
  • 条形码:9787520330756 ; 978-7-5203-3075-6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自由与出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 内容简介

  《自由与处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把西方哲学史上关于自由哲学的研究分为了三类,即人的生存是在理性的自主性和宗教式的接受性中展开的,凸显自主性或接受性会引导不同的自由概念。  《自由与处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主要沿着理性分析、信仰分析和生存分析维度讨论了近现代数位重要思想家的自由概念。就其形态而言,这段思想史呈现了“理想型自由”、“接受性自由”和“时间性自由”这三种类型。作者探讨了这三种自由概念。

自由与出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 目录



前言 分析视角和问题的形成
一 问题源起
二 分析方法
三 文献综述
四 主题论证和篇章结构

导论 近代自由观:一种宗教哲学的分析
一 抽象个体问题
二 霍布斯论自然状态和自由
三 抽象个体的自由与生存:从卢梭到康德
四 信仰分析:齐克果论接受性自由
五 生存分析:海德格尔论时间性自由

**章 宗教分析中的形式性自由问题
**节 卢瑟福论信仰与生存
一 上帝主权与个体自由
二 人的自卫权问题
三 自卫与顺服
第二节 霍布斯论自由与权威
一 生存出发点就是个体自由
二 从个体自由到权威的逻辑问题
三 教会与权威的关系以及个体的自爱问题
第三节 洛克论个体权利与权力限度
一 论亚当的父权与王权
二 正义的优先性问题
三 权力的限度
四 洛克思想的逻辑难题及其对卢梭的意义
第四节 卢梭论个体自由与社会本性
一 重新界定个体自由
二 “爱的原则”和私有财产
三 个体自由在社会中的实现
第五节 小结:从个体性自由到形式性自由

第二章 理想化自由和生活的失落
**节 康德的自由概念和两个世界理论
一 道德分析中的自由王国
二 自由意志的宗教倾向
三 现实世界和理想世界
第二节 康德式的自由能够维护人类生活共同体吗?
一 政治共同体和伦理共同体的简单区分
二 权利理解不一状态下能够维护政治共同体吗?
三 信仰缺失状态下能够维护伦理共同体吗?
第三节 黑格尔的善理念和具体人
一 善的抽象性和现实性问题
二 善的现实性即现实中的国家
三 一个没有具体人的国家
第四节 马克思的共产主义和具体人
一 自由的异化和自由的回归
二 共产主义和自由王国
三 从共产主义到具体人
……

第三章 齐克果的自由概念
第四章 齐克果论爱
第五章 海德格尔论世界和时间性自由

结语 在理性与信仰张力中的自由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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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出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 节选

  《自由与处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  第五节 小结:从个体性自由到形式性自由  在进入评论前,让我们先总结一下本章的主要内容和论证思路。我们认为,摆脱教会权力,将人从宗教权力的束缚中-抽离出来,是近代政治哲学的主要议题;同时,古典政治制度和思想所塑造的人,及其所在的传统、所拥有的善观念等不足以完成这项任务。这是因为,无论这些古典思想,还是被传统所塑造的人,都是在目的论的思维的支配下,或者内在地会走向宗教传统,或者已经不适应现代生活。因此,从马基雅维利开始,政治考量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摆脱宗教的和古典的善观念,它试图从现实性出发,就政治权力运作的本性理解政治和人类的现代生活。  作为基督教神学家和参与人类现实事务的活动家,卢瑟福已经将人的生存引入对政治合法性的思考,同时作为神学家,他又不得不在体察上帝旨意和解释圣经中理解人的生存本性。但是,一旦人的自爱和自卫生存本性被高举,对圣经和上帝旨意的解释就围绕着人的生存本性展开,信心中更高的权柄就不得不顺应,甚至服从更低的生存本性。霍布斯敏锐地把握住这一点。从此,人的自然,或生存本性成为政治哲学,甚至现代人类生活的出发点。但在霍布斯这里,由于**次试图离开对上帝的信仰构造人类生活体系,以及宗教传统熏陶出来的对人之本性的不信任,他并不相信个体能够完全承担起普遍的政治生活。因此,在霍布斯看来,自然状态下的人只具有自爱本性,即使在自爱推动下,他拥有主动的绝对自由,但若无法律的约束,他只能走进战争状态,直到取消自己的生命,这是畏惧的来源,因而畏惧与自爱本性密切相联。自然状态就是战争状态。同时,保存生命是人的**自然律,在畏惧中,他们不得不缔结契约,构建国家。除了自爱本性外,人没有普遍的正义观念,或者可普遍化的行事原则,他之遵守法律就只能出于自保,或理性权衡,在这个方面,国家对于他只能是专制的。因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何霍布斯的国家只能是拥有绝对权力的利维坦,若非如此,国家无力规约人的本性。  洛克看到了,霍布斯只能设想专制国家的原因是契约先于正义,因为自然状态下的人没有正义观念,契约之后的人就不得不服从国家所给予的正义。为了避免专制,洛克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有可普遍化的正义观念,并将之称为自由权利。由于个体的自由权利及其内心对权利的认可,当他人侵害自由权利时,人与人就处于战争状态。鉴于缺乏明文的正义观念,以及个人权利的局限性,他们就一起契约出国家,因此,与个人权利的绝对性相比,国家的权力乃是有限的,它以维护个体权利为*高目的。但深入的分析显示,作为自由权利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无法在“个人一国家”体系内获得真正的论证,洛克只能诉诸于上帝的权威。因此,洛克的政治哲学体系是有内在问题的。接下来,我们就看到了卢梭的思想体系。卢梭认为,自然状态下人的自由是一种保持无限可能性的可完善性状态,同时,他有着怜悯心,因而可能拥有可普遍化的行事原则,这是正义观念的萌芽状态。  对于卢梭来说,人本来可以长久性地处在自然状态下,但由于其可完善性的自由存在,他进入了家庭式的伦理社会,这是他的黄金时代。人的一切美德,自爱心与怜悯心的平衡,不过分主张自己的某种观念等都在这个时代存在。但无论如何,因为外在环境的变迁,私有财产观念产生了,人进入战争状态;为了避免战争,有了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进一步财产的不平等导致了社会地位的不平等。人的自由天性丧失了,怜悯心被偏爱心主导,人自愿受社会地位的束缚。为了重回人的自由状态,卢梭设想了另一种社会概念。这就是我们上面刚刚分析过的“社会一国家”概念。在“个体一社会”中,人有了另一种社会自由存在状态,这是一种形式性的自由存在。  ……

自由与出境-从理性分析到生存分析 作者简介

  尚文华,男,1984年出生于山东省德州市,2016年毕业于山东大学,获得宗教学博士学位,现任职于山东社科院哲学研究所。主要研究方向为现代西方哲学、政治哲学、基督教神学等。出版专著《希望与绝对——康德宗教哲学研究的思想史意义》;在《哲学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现实》、《自然辩证法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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