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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汽车标准汇编-(下)

作者:暂无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03-01
开本: 16开 页数: 537
本类榜单:工业技术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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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汽车标准汇编-(下) 版权信息

2007-汽车标准汇编-(下) 节选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在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引导
下,得到了快速发展,汽车标准体系也日趋完善,标准和技术法规对于促进和
推动汽车技术进步,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
研究所(WWW.catarc.org.cn)是汽车标准化与技术法规的研究机构,承担着
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SAC/TCll4)日常工作,负责全国汽车标
准和技术法规的归口管理,对口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汽车相关标
准的制修订以及汽车技术法规国际协调工作,组织和承担汽车国家标准(GB
和GB/T)和汽车行业标准(QC/T)的制修订,并对所归口标准的技术内容进
行解释和宣贯。
    为方便各级汽车行业管理部门、科研单位、检验测试机构、生产企业和产
品用户了解和使用汽车标准,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标准化研究所与中国标
准出版社第三编辑室合作编辑出版了这套《汽车标准汇编2007为。本汇编收
录了自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1月30日期间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GB
和GB/T)50项,汽车行业标准(QC/T)40项,共计90项标准。
    因本汇编收集的标准数量较多,篇幅较大,故分为上、下两册出版,并根据
标准的专业领域分类汇总。上册内容涉及整车、专用汽车、挂车、电动汽车、燃
气汽车;下册内容涉及发动机、车身及附件、电子电器设备、摩托车。
    今后,我们还将陆续组织编辑出版汽车标准方面的出版物,以便更加及时
和全面地反映汽车标准制修订情况,以满足广大读者用户的需求,为汽车标准
的贯彻、实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汇编在编印过程中难免有不足之处,敬请广大读者指正。
编    者
2007年12月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修改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ECE R11(02系列增补10,1981年版.1/Amend.1)《关于
机动车辆门锁及车门保持件认证的统一规定》(英文版)。
    本标准代替GB 15086—1994<<汽车门锁及门铰链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因为技术的发展,原标
准内容已过时。
    本标准根据ECE R11重新起草。在附录B中列出了本标准部分章条编号与ECE R11法规章条编
号的对照一览表。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ECE R11法规时,本标准做了一些修改。
    本标准与ECE RI1技术性差异及其原因如下:
    ——增加了“门锁”、“车门保持件”、“门铰链”、“锁体”、“锁扣(或挡块)”、“全锁紧位置”和“半锁紧位
    置”等名词的定义。继续保留前版GB 15086—1994中已列入的上述定义,目的是保持标准的
    连续性。
    ——删除了ECE R11中第3章、第4章、第7章到第12章有关认证程序及认证标志的内容,其原
    因是标准体系和法规体系的形式差别所致。
    ——将ECE R11附录3“门锁和车门保持件的试验方法”的内容列入到本标准的第4章。
    为了便于使用,对于ECE R11法规部分,本标准还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本法规”改为“本标准”;
    ——“kN"改为“N”;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B。
    本标准与GB 15086—1994的主要差异如下:
    ——增加了对滑动门的要求(本版的3.4)。
    ——增加了门锁耐惯性力动态冲击要求(本版的4.2.5.1)。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梅红、余博英、张尚娇。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94年,本次为**次修订。
 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性能要求
    和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门锁及车门保持件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M,类和N,类汽车上用于乘员进出的任一侧车门的门锁及车门保持件。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车门doors
    用于M1类和N1类汽车侧面的能开闭、供乘员进出的铰接门和滑动门。不包括折叠门、上卷门和
易于安装拆卸的简易门。
2.2
    门锁door lock
    锁止车门的机构,包括锁体、锁扣(或挡块)、内外操纵机构和内外锁止机构。
2.3
    车门保持件door retention components
    将车门与车身固定连接的零部件,包括铰接门的门铰链及滑动门的导轨或其他支承部件。
2.4
    门铰链door hinges
    与车门和车身相连接,能够绕同一轴线回转且相互结合部件的总成。
2.5
    锁体latch
    装在车门内,与门柱上的锁扣(或挡块)啮合,以保持车门处于锁紧位置的部件。
2.6
    锁扣(或挡块)striker
    装在车门立柱上,与锁体啮合,以保持车门处于锁紧位置的部件。
2.7
    全锁紧位置full latching
    车门完全关闭时,锁体与锁扣(或挡块)所处的啮合位置。
2.8
    半锁紧位置secondary latching
    车门不完全关闭时,锁体与锁扣(或挡块)所处的啮合位置。
3  要求
3.1  一般要求
3.1.1  用于M1类和N1类汽车上供乘员进出的任一侧车门的门锁和门保持件系统,其设计、制造和安
装应遵守本标准的规定。
3.1.2每套门锁都应有一个全锁紧位置。用于铰接门的门锁,还要有一个半锁紧位置。
3.1.3  没有半锁紧位置的滑动门,如果车门没有达到全锁紧位置,车门应能自动移动到部分开启位置,
且该位置便于车内乘员分辨。
3.1.4  门锁的设计应能防止车门意外打开。
3.1.5车辆侧面铰接门的门铰链系统必须安装在车门沿汽车行驶方向的前缘。如果是对开车门,此要
求适用于先开的那扇车门,另一扇应能闩住。
3.2  门锁的性能要求
3.2.1  纵向载荷
    门锁的锁体和锁扣总成在半锁紧位置能承受4 440 N的纵向载荷,在全锁紧位置能承受11 110 N
的纵向载荷,且均不得脱开。
3.2.2横向载荷
    门锁的锁体和锁扣总成在半锁紧位置能承受4 440 N的横向载荷,在全锁紧位置能承受8 890 N
的横向载荷,且均不得脱开。
3.2.3  耐惯性力
    锁止机构处在未锁止状态时,当门锁(包括其操纵机构)在纵向或横向受到294.2 m/s。(30 g)的加
速度时,门锁必须保持在全锁紧位置上不得脱开。
3.3  门铰链的性能要求
    每套车门门铰链总成应能支承车门重量,且能承受11 110 N的纵向载荷和8 890 N的横向载荷而
不得脱开。
3.4滑动门系统的性能要求
    对于滑动门,当在车门的相对边上各施加一个8 890 N的横向向外的作用力时(总计17 780 N),滑
门导轨和滑门组件或其他支承部件均不得脱开。试验既可在车辆上进行,也可连同车门组件一起在试
验台架上进行。
4  试验方法
4.1  一般要求
4.1.1  试验夹具应有足够的刚度,以防止门锁或门铰链在试验过程中承受额外的局部压力。
4.1.2试件与试验夹具的连接方式应牢固可靠,以防止失效。
4.1.3试件在试验夹具上的连接方式应与正常生产中在车辆上的连接方式一样或者等效。
4.1.4试验系统应保证在整个试验过程中所提供载荷的准确性:即11 110 Ni 112 N;8 890 Ni
 89 N。
4.1.5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连续记录所施载荷。这不包括在纵向加载时门锁上的890 N的重量载荷。
4.1.6拉力试验机应以不超过5 mm/min的速度施加拉力载荷,直至达到所要求的试验载荷为止。
4.1.7每进行一次试验都应使用一套新的试件。
4.2门锁系统试验程序
4.2.1  纵向载荷,半锁紧位置
4.2.1.1  将锁体和锁扣安装固定在静态纵向载荷试验夹具上,然后将夹具安装到拉力试验机上并满足
下列要求(见图1):
4.2.1.1.1  拉力应通过锁体和锁扣的啮合面中心;
4.2.1.1.2该拉力应沿车辆纵向方向作用在锁体和锁扣上。
4.2.1.2锁体和锁扣应处于半锁紧位置。
4.2.1.3沿车辆横向,即车门开启方向向锁体和锁扣上施加一个890 N的重量载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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