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文创礼盒,买2个减5元 读书月福利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作者:陆振兴
出版社:研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1-09-01
开本: 16开 页数: 260
本类榜单:政治军事销量榜
中 图 价:¥47.6(7.0折) 定价  ¥68.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加入购物车 收藏
运费6元,满69元免运费
?快递不能达地区使用邮政小包,运费14元起
云南、广西、海南、新疆、青海、西藏六省,部分地区快递不可达
本类五星书更多>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9910440
  • 条形码:9787519910440 ; 978-7-5199-1044-0
  • 装帧:精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本书特色

为深化监察制度研究增砖添瓦,是一部极具参考借鉴价值的学术著作 明代都察院研究是明代政治制度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本书根据都察院组织机构比较松散,各主要类别官员之间关系不紧密、具有较强独立性的特点,分“都御史”、“监察御史”上下两编进行具体讨论。本书是作者从事明代监察制度研究30来年的成果,真实呈现出了明代监察制度的执行面貌。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内容简介

都察院是明王朝的中央监察机构,在明代政治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书根据都察院组织机构比较松散,各主要类别官员之间关系不紧密、具有较强独立性的特点,分“都御史”“监察御史”上下两行具体讨论。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前言

1989-1992年,我在北京大学历史系攻读博士学位,师从许大龄先生。先生暮年,病魔缠身,备受折磨。但吾师仁爱,育才之心殷切,苦难之中,仍不辞辛劳,对弟子们,悉心培育,培土浇灌,整枝理叶。在先生的谆谆教诲之下,我完成了博士学业的洗炼,完成了《明代都察院研究》的写作和答辩。1996年,吾师仙逝,永远地离开了我们。如今,30年过去了。世纪翻新,人事巨变。几十个春秋逝去,然先生之慈容仍在眼前,教导犹响耳边,感戴感念之情,与日俱增,师恩师德,须臾不曾忘怀。吾师之恩德,与天山齐肩,与日月同光!

我的博士论文——《明代都察院研究》,是在许先生亲自指导下确定的。先生高度重视制度史研究,常常讲述明王朝制度建设的成就,强调清承明制。1947年6月,他在燕京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即是《清代捐纳制度之研究》。pan>先生认为“清之捐纳,系因袭于明景泰后,似无疑义。考明景宗景泰元年,始开纳粟事例”。2我们诸多弟子,在先生的教导启示和鼓励支持下,亦专注研究明代的制度建设。如师兄谭天星的博士论文是《明代政治》.3师兄赵子富的博士论文是《明代学校与科举制度研究》。[4]

明代实行部、院并行制。国家设置都察院,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并重,此乃明太祖朱元璋。“太祖以聪明神武之资,抱济世安民之志”,“崛起布衣,奄奠海宇”,“武定祸乱,文致”,日借鉴历代官制之得失,加以斟酌损益,罢丞相,政归六部,“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0国家制度之系统完善,堪称。然观有明一代,制度虽备,却乱政迭出;监察缜密,耳目遍布朝野,贪腐之风却日甚一日,都察院职守废读。其间缘由,须从源头追溯。

一、中国古代历四次大规模的制度建设

重视制度建设,是我国的优良传统。自夏商以来,中国古代出现过四次大规模的制度建设。

次在周初。周王朝立国伊始,损益夏商制度,建立诸侯分封制度。“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邶、鄘、卫)。”]“武王追思先圣王,乃褒封神农之后于焦,黄帝之后于祝,帝尧之后于蓟,帝舜之后于陈,大禹之后于杞。于臣谋士,而师尚父封。封尚父于营丘,曰齐。封弟周公旦于曲阜,曰鲁。封召公奭……

高度重视人的建设,并为加强人的建设、实现社步付出了毕生努力。早在19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年,于湖南一师求学的,在与同学张昆弟的交谈中就指出,人不能汲汲于衣食享受,应当追求更高的理想,“西人物质文明极盛,遂为衣食住三者所拘,徒供肉欲之发达已耳。若人生衣食住三者而已足,是人生太无价值”。“吾辈必想一之方法,以解经济问题,而后求遂吾人理想之世界主义。”[45]1939年12月2pan>日,他在《纪念白求恩》一文中,高度赞扬白求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号召大家向白求恩学习,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46]我想,只要人类不甘于堕落,只要我们希望人类社会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明天,人的建设,就要朝着指明的这个目标和方向!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目录

自序 人的建设是社会建设的根本
引 言
上编 都御史
章 坐院都御史
节 坐院都御史的职司范围
一、纠劾百司
二、考察官员
三、理刑名、谳大狱
四、提督各道
五、督理京营营政
第二节 坐院都御史与明代政治
一、都御史与其他主要政治势力的关系
二、都御史政治地位及其变迁
第二章 都御督巡抚制度
节 都御督巡抚之制的确立
一、大臣出巡到督抚的设置
二、确立都御督巡抚制度
三督巡抚都御史设置概况
第二节 都御督巡抚与明代地方政治
一、从地方三司看都御督巡抚制度
出现的必然性
二督巡抚都御史的职责
三、都御督巡抚地方的具体问题
四、都御督巡抚之制的实质、作用和影响
第三节 都御督巡抚与明代镇戍制度
一、明初镇戍制度及其弊病
二、都御督巡抚与镇戍制度的变化
下编 监察御史
章 十三道监察御史
节 十三道监察御史的人事管理制度
一、选拔与任用
二、考核
三、升迁
四、黜降
第二节 御史的常职
一、监察权
二、言事权
三、对实际政务的执行处理权
第三节 御史的差遣
一、点差御史的一般原则
二、各差概述
三、各差的共同性及明王朝差遣御史的实质
第四节 十三道监察御史的地位和作用(上)
一、期基本情况
二、腐化期基本情况
第五节 十三道监察御史的地位和作用(下)
三、整顿期基本情况
四、衰敝期基本情况
小结
第二章 御史巡按制度
节 御史巡按制度的形成及其内容
一、御史巡按制度的形成
二、御史巡按制度的内容
第二节 御史巡按与地方治乱兴衰
一、御史巡按与地方建设的几个重要方面
二、御史巡按制度的得失
结论
后记
展开全部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节选

坐院都御史,为都察院正官,或称堂上官。额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金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都御史多不备员,或只设右都御史,或仅置左都御史。也有左右并设的情况,常以一人掌院,称作台长或道长、都宪宪、都堂、大中丞等。副都御史和金都御史或称中丞,协理院务。

南京都察院,设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金都御史一人。

南京督察院事权比较微弱,本章所述以北院为主,兼及南院。

节 坐院都御史的职司范围

《明史·职官志》言:“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耳目风纪之司。”除弹击不公不法之外,“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大狱重囚会鞠于外朝,偕刑部、大理寺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这是对坐院都御史职责权力的概括叙述。而对他们所拥有的参预廷议大政、廷推大臣、督理营政等权力并未言及。本节拟对其职司范围作一全面具体的论述。

一、纠劾百司

对百官有司一应不公不法之言行,都御史皆有纠劾之权。《天府广记》着重记述了如下几个方面:“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狠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用者,劾。”

作为明王朝的中央监察机关,都察院重要和根本的职责和权力,就是对所有文武官员和各级各类衙门违背纪纲法度的行为实行监督纠劾。刘宗周说:“都察院,风纪之司也,百司庶府于是乎资弹压。”“都察院的主要官员括都御史和十三道监察御史,皆负有这种纠举之责。但都御史为本院行政长官,为诸御史之表率,其作用表现得尤为突出。宣德三年(1428)七月,明宣宗敕谕行在都察院右都御史顾佐时说:“都察院受朝廷耳目之寄,掌国家纪纲之任。用得其人,则庶政,群僚警肃;用非其人,则百职怠弛,小人横恣。必尽公廉乃称斯职。……尔佐刚直廉正,简在朕心,今特畀尔斯任,其竭诚尽力,必公必明,恪恭夙夜,毋惮勤劳,弹劾愆谬,毋避权要,毋枉良善,毋纵奸宄,庶几人知警畏,弊以清革,副朕简任之意。”纠弹不法,使百官警肃、尽其职守,以致封建之治,全赖都御史用得其人。都御史在纠劾方面的权责之重,从这个敕谕中可以想见。嘉靖六年(1527)十月,署都察院事兵部左侍郎张孚敬上疏,以都御史顾佐奉公守职为例,也论及这个问题。他说:“国朝顾佐为都御史,在朝大臣有贪墨不法,许穿绯衣当御前面加纠举,就行拿问。故都御史凡衣绯衣入朝之日,必有纠举,大臣莫不股栗。今此职不举,故大臣无忌惮,朝多贪墨。如之何民不穷且盗也。”问

都御史在纠劾百司方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还表现在他们的倡率作用上。除在内督率御史外,在外要督率巡抚、巡按。上述张孚敬的奏疏中即指出:“至于令行禁止,尤在都察院而已。夫都察院所以掌法于内者也,巡抚、巡按所以布法于外者也。”“掌院官必在得人,始能倡率抚巡,扬励百司。其守令等官一有慢令害民者,抚巡官即按之无贷;抚巡官一有不奉法者,掌院官即按之无贷,则法无往不行矣。”这里,把都御史在纠劾方面的倡率作用,上升到巡抚、巡按能否奉法守职、朝廷法令能否得以贯彻的高度。

二、考察官员

考察官员方面,都御史的职责主要有如下两点。

pan style="font-family:宋体">独立负责考核御史及按察司堂上官

都御史作为都察院堂上官,对监察御史有直接的独立考核权。这一点,将在下编章节关于监察御史的考核问题上专门谈到。对按察司堂上官的考察,洪武二十六年(1393)规定:“按察司五品以上,系正官、佐贰官,三年考满”,“别无考核衙门,从都察院考核”。这里所讲的都察院,事实上是指都御史。网考察官吏,是关系到吏治民生的大问题。御史、按察司堂上官都拥有一定的考察官吏的权力,而对他们的考察,直接由都御史负责。这反映了明王朝对官员考察事务的重视及都御史在官员考察方面职责的重大。永乐九年(141pan>)闰十二月,明成祖朱棣谕示都察……

明代都察院研究(精装) 作者简介

陆振兴,1964年生,河南省郸城县人。1982年至1989年在兰州大学历史系学习,1989年至1992年在北京大学历史系学习。长期从事政策理论研究和干部人事工作,长期致力于中国历史、诸子百家学说和诗文研究。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本类畅销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