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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作者:陈思明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11-01
开本: 其他 页数: 304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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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14718
  • 条形码:9787521614718 ; 978-7-5216-1471-8
  • 装帧:7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本书特色

本书重点在于对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的研究,其中不乏大数据思维下普法新动能研究、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乡村振兴中法治传播热点问题分析这样的热点问题

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重点在于对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的研究,主要内容包括新时代普法在制度创新中的科学定位(普法——制度创新的法治引擎、新时代普法发展对制度创新的启示、制度创新视角下普法发展定位研究),新时代普法新趋势分析(智慧时代普法转型发展的三维度认识、多角度破解新时代普法问题研究、新时代行政法治传播趋势研究、新时代普法发展新动向研究),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新时代法治新动能研究、新时代普法新动能研究、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新时代全民普法新动能认识、大数据思维下普法新动能研究、激发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的新认识),激发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关键问题研究(新时代普法工作中党团组织作用研究、新时代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研究、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新时代机构改革背景下法治传播路径研究、乡村振兴中法治传播热点问题分析——以乡镇行政执法路径问题为例)。

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目录

**章 新时代普法在制度创新中的科学定位
**节 普法一制度创新的法治引擎
一、从法律普及到法治普及——增强制度创新的意识基础
二、从全民守法到全民普法——丰富制度创新的主体维度
三、从制度普及到全面普及——激发制度创新的内在潜力
第二节 新时代普法发展对制度创新的启示
一、利于制度创新的新时代普法经验分析
二、新时代普法视角下制度创新体制分析
三、新时代普法视角下制度创新方式分析
四、新时代普法视角下制度创新内容分析
第三节 制度创新视角下普法发展定位研究
一、制度创新的思维方式支持:普法是法理思维有效传播的法治途径
二、制度创新的运作体系支持:普法是法治体系整体运作的必要法治方式
三、制度创新的外部环境支持:普法是新时代发展变革的法治沟通渠道

第二章 新时代普法新趋势分析
**节 智慧时代普法转型发展的三维度认识
一、政治维度的普法转型发展——从法律工具主义到人民法治观普及
二、经济维度的普法转型发展——从低质量制度普及到高质量法治普及
三、文化维度的普法转型发展——从多种媒体分散普及到全媒体全面普及
第二节 多角度破解新时代普法问题研究
一、克服普法推动权力化弊端,以普法主体法治化运作增强普法说服力
二、克服普法目的简单化弊端,以普法目的全面化增强普法运行科学性
三、克服普法标准宽松软弊端,以普法标准健全化增强普法运行合理化
第三节 新时代行政法治传播趋势研究
一、从改革法治的动态视角分析行政法治传播理念变革
二、从发展法治的全面视角分析行政法治传播内容变革
三、行政法治传播变革趋势分析
……
第三章 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第四章 激发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关键问题研究
展开全部

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节选

  《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制度创新不仅需要法理思维支持,也需要相应的运作体系发展完善。一方面,法治体系协调运作是产生真实制度创新需求的客观条件。合宪性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为提高我国法治体系整体协调性提供了有益帮助,促使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在法治体系内得到一体贯彻。法治体系内部不协调之处应当是需要制度创新之处。由制度运行局部产生的制度创新需求,由于缺乏整体法治意识,在制度创新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存在隐患。另一方面,法治体系协调运作是实现制度创新目的的客观要求。制度创薪付诸实践,离不开现有制度体系,其中制度配套和制度协同是实现制度创新效果的重要规范支持。法治体系协调运作,是制度配套和制度协同等有效运行的必要法治条件。定位于法治变革的制度创新,不同于一概否定的制度革命,应当注重与现有制度的有效衔接。  实现法治体系协调运作,既需要各个组成部分内部的制度衔接协调,也需要各部分之间的运作机制衔接协调。法治体系整体协调运作,既是高质量法治的应有之义,也是制度创新的重要法治条件。实现法治体系高质量运作,离不开必要的法治沟通。随着法治主体性不断增强,法治普及的沟通单维度弊端逐步呈现,法治沟通的互动性成为新时代高质量普法的内在法治需求。随着新时代法理思维的广泛认同,法治普及应当逐步向法治沟通转型,实现以法治主体价值提高法治规制价值,从而促进高质量普法转型发展。新时代法治体系协调运作,契合了高质量普法转型发展趋势。新时代普法为促进法治体系整体协调运作提供了必要法治方式,为制度创新提供了高质量运作体系支持。  (一)制度创新的实质法治目的  结合新时代创新发展现实需要,制度创新应当致力于提高法治体系整体运作效益,克服制度运行效率的法治形式主义弊端,提高实质法治对制度整体运行的内在支持。实现制度创新的实质法治目的,应当结合立法、执法、司法等情况进行必要法治变革。  在立法方面,适应新时代变革发展需要,结合地方立法权扩大的法治发展形势,如何处理好政策与立法,尤其是政策与地方立法的关系成为制度创新的重要问题。立法中不仅涉及法律问题,也涉及政策问题。在后立法时代,提供高质量立法需要合理对待法律问题和政策问题的关系。以法理思维审视政策呈现的制度理性,成为理性对待法律问题和政策问题的关键,高质量立法需要必要的法理思维支持。  在执法方面,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代表的执法制度创新,体现了强化公权力约束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法治要求。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将行政公开意识、行政证据意识、行政法治意识等全面融入执法实践。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行政法治不仅具有不违反、不抵触的消极法治行为意义,更应当具有积极合法作为的法治思维意义。  ……

新时代法治传播新动能研究 作者简介

陈思明,现任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副教授,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毕业,主要从事普法研究,发表多篇普法核心文章,出版普法专著三部,主持和参与多项普法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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