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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全2册)

论法的精神(全2册)

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版时间:2020-09-01
开本: 21cm 页数: 2册(403;446
本类榜单:政治军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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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全2册) 版权信息

  • ISBN:9787553496054
  • 条形码:9787553496054 ; 978-7-5534-9605-4
  • 装帧:一般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论法的精神(全2册) 本书特色

★孟德斯鸠在1745年前后写出了《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一生思想的结晶,奠定了西方国家学说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是他理论的*后陈述和总结,被誉为百科全书式的学者。 ★《论法的精神》包括了政治经济、自然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其中的三权分立学说,对《美国宪法》《法国宪法》《普鲁士法典》的制定产生了重大影响,让读者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使得本书更加具有说服力和战斗力。。 ★在孟德斯鸠当时使用的语言体系中,法有万物运行的规律之意,开篇即以“法与各种存在物的关系”为题,从上帝创世到人类结群,无处不存在着法。

论法的精神(全2册) 内容简介

《论法的精神》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该书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了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论述了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了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论法的精神(全2册) 目录

[论法的精神]

声明

**编

**章 普遍意义上的法

**节 法与所有存在之间的关系

第二节 自然法

第三节 人为法

第二章 由政体性质直接形成的法

**节 三种不同政体的性质

第二节 共和政体以及有关民主的法

第三节 与贵族政治的性质有关的法

第四节 君主政体的性质与法律的关系

第五节 和专制政体的性质有关的法

第三章 三种政体准则

**节 政体性质与政体准则之间的差异

第二节 不同政体的准则

第三节 民主政体的准则

第四节 贵族政体的准则

第五节 君主政体的准则不包含美德

第六节 君主政体中用来替代美德的是什么

第七节 君主政体的准则

第八节 恩宠不可能成为专制政体国家的准则

第九节 专制政体的准则

第十节 顺从温和政体与专制政体统治的区别

第十一节 对上述内容的思考

第四章 教育法要与政体准则相符

**节 教育法

第二节 君主政体下的教育

第三节 专制政体下的教育

第四节 古今教育成果的区别

第五节 共和政体的教育

第六节 一些希腊风俗

第七节 什么情况下这种独特机制是好的

第八节 解释古人风俗中的一个悖论

第五章 立法应与政体原则相符

**节 本章指导思想

第二节 政治国家的美德指的是什么

第三节 民主政体中对国家的热爱是什么

第四节 怎样让人热爱平等与节俭

第五节 平等是如何在民主政体的法律中建立起来的

第六节 提倡节俭如何通过民主政体的律法实现

第七节 其他维持民主准则的办法

第八节 贵族政体的法律要怎样符合政体基本原则

第九节 君主政体的法律是怎样符合政体准则的

第十节 君主政体的高效施政

第十一节 君主政体的优点

第十二节 前一节的补充

第十三节 专制主义的概念

第十四节 法律要怎么与专制政体准则相符

第十五节 前一节的补充

第十六节 权力的交付和获得

第十七节 礼物

第十八节 君主的赐予

第十九节 三种政体准则的新增引申

第六章 不同政体准则的结果与民法和刑法的复杂程度、判决方式及量刑标准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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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的精神(全2册) 节选

[论法的精神]共和政体的教育 教育的所有力量对于共和政体都是必需的。专制政体通过威慑与惩戒滋生人民心里的恐惧,君主政体则是恩宠和欲望的相互促进,不过政治美德则是一种自我牺牲精神,这一点是非常难做到的。 我们可以将这种美德概括为热爱祖国和法律。这样的热爱需要人们把个人利益放在公众利益之后,一个人全部的美德都来源于此。这也就是说,大公无私足以用来说明一个人的所有美德。 这种热爱之情只存在于民主政体当中,因为只有民主政体之下的政府才是全体公民共有的。这个政府与这世上一切存在并无不同,如果你想要让它不遭破坏,就需要爱惜它。 没有一个国王不热爱君主政体,也没有一个专制君主不热爱专制政体。 所以共和政体的维持就建立在这种对于法律和祖国的热爱之上,与之相符的教育就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激发这种热爱之心上。想要孩子怀有热爱之情,*好的选择就是先激起他们父辈的热爱之情。 我们是传授孩子们各种知识的老师,我们更应该成为激发孩子热爱之情的老师。 如果现实的情况与之不符,就可能是外界环境的变化导致这种来自父辈的家庭教育受到影响。 人之初,性本善,他们的转变和堕落,只可能出现在成年以后,那是被社会腐蚀的结果。 第六节 一些希腊风俗 处于平民政体下的公民生活,*不可或缺的就是美德,古希腊人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些独特的风俗。《莱库古传》里有关于莱库古为斯巴达制定法律的叙述,读起来就如同《塞瓦朗勃人历史》,克里特法律来自于斯巴达,在斯巴达律法基础上做出修改而成的就是柏拉图的法律。 在这里,希望大家可以或多或少地发现那些立法者具备的伟大才能,如果不是这样,他们又怎么能对固有的风俗发出挑战,把所有美德联系到一起呢,这一切无不体现出他们的超凡睿智。莱库古将盗窃和正义感、*野蛮的奴隶制度与*大限度的自由、*冷酷的情感与*高等的宽和糅杂在一起,共同维持自己城市的安稳。艺术、商业、财富与城墙等一切资源都从这个城市里被清除了,被留下的只有人们强烈的野心以及看不到美好希望的未来;尽管生活在其中的人拥有与生俱来的情感,但是那些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意识却不再有,他们甚至连贞操观念都已经忘记。正是在这样的引导之下,斯巴达走上了自己充满伟大和光荣的道路,这样的风俗所向披靡,即便是在战场上被敌人屡屡挫败,也不会动摇分毫,要让他们改变这一点,就只有迫使他们放弃自己的法律。 克里特与拉科尼亚也都是依据这样的法律来治理城邦。所以*后一个被马其顿纳入版图的城邦是斯巴达,*后一个被罗马人征服的岛屿是克里特[克里特捍卫其法律的时间长达三年。见狄特-李维,《古代罗马史》,第九十八、九十九、一百章。见弗洛鲁斯,《狄特-李维摘录》。克里特比那些伟大的国王们进行的抵抗更多。]。桑尼特人的社会风俗也是一样的,所以当初罗马人征服他们,也是在战胜了二十四次之后才能如愿[见弗洛鲁斯,《狄特-李维摘录》**章。]。 这种独特的希腊风俗,即便是在如今这种腐化堕落的社会中依旧不曾完全消失[见西塞罗,《至阿蒂库斯》。**卷,**章。]。一位公正的立法者能够养育出一群同样正直坦荡的民族,那种正直坦荡的风俗在他们那里就如同英勇无畏的风俗在斯巴达人中间那样自然。佩恩先生与莱库古完全属于同样的人,只不过前者的目的是和平,而后者渴望战争。不过在另外的一些方面,他们却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比如同样能够将民众引导上一条独特的道路,可以让人放弃偏见和欲望,能够影响一大批自由的公民。 我们再来看看巴拉圭。那里的传教团认为人生中*大的快乐来自于命令他人,于是有人指出他们的行为是在犯罪。然而治理民众,使他们的幸福感提升却从来不会是一件坏事[巴拉圭的印第安人不从属于领主,只缴纳五分之一的贡品,拥有可以自卫的火器。]。 耶稣会是**个在此处传教并且将宗教与人道主义结合在一起的,这是属于耶稣会的荣耀。不过他们也曾发动了对西班牙人的大规模清洗,而这一行为带来的后果,就是从此后他们需要对人类史上从古至今*大的伤害进行弥补。 被耶稣会视为荣耀的事物,就会将所有美好的情感都奉献出来,他们对自己的宗教怀有异常的热爱,这样的宗教会让聆听布道的人变得谦卑,传教者则更甚;在这种情感的催动下,耶稣会着手进行自己的伟大事业并且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它让分散在丛林中的居民走出了森林,让他们有衣可御寒,有食可果腹。尽管耶稣会的贡献也只是让人们的生存能力有所提高,但是这项功绩也很伟大。 如果有人想要建立相同的机制,那么首先就要建立一个财产公有的社会,就像柏拉图的《理想国》中描绘的那样,城中的人都信奉诸神,不与异邦人来往从而留存自己的风俗,交易的主体是城邦而不是公民,人们的技能要代代相传,完全舍弃奢华享受,仅拥有生活所需,不需要个人的欲望。 此外,货币是一定要被废除的,理由是它存在的后果会让一些人变得富有,他占有的财富会超过自然所允许的数量,并且这些人还会把时间和精力花费在毫无意义的财富积累上面,使贪婪的欲望不断增长,再也无法抑制;大自然中很少有什么事物可以让我们产生欲望并且让彼此都腐败堕落,但是货币在这一方面却完全可以胜任。 “埃皮达姆纳人意识到自己与蛮人之间的往来让本民族的风俗受到了侵蚀,便决定要任命一位官员,由他来代表城邦与外族进行贸易往来。[见普鲁塔克,《索求希腊物品》。]”于是,基本政治就不会受到影响,社会从贸易中获得的利益也不会因为基本政治而被削减。 第七节 什么情况下这种独特机制是好的 共和政体的基本原则就是美德,所以这样的机制应当*适合共和政体。而对于需要鼓励恩宠的君主政体国家,需要营造恐惧的专制政体国家,这种方式就不是必需的。 另外,这样的机制只有在小国中才可行,因为国家小[如古代的希腊各城邦。],所以教育得以普及,教导一国民众也就如同教导一个家庭那样。 米诺斯[著名立法家。——译者注]、莱库古以及柏拉图推行的法律要求所有民众互相扶持,但是大国之中的关系错综复杂,事务更是多种多样,就无法避免出现纰漏的可能,这样的环境下依靠全体民众互相帮助是不可能的。 前面提到过这样的机制还需要废除货币。可是大型社会的事务繁杂,有些事情很重要却烦琐,社会交易很便利,但中间环节多了就会导致流程很慢,那么此时我们就需要一个公众认可的标准。这样的标准需要所有人共同的认可与维护,就必须要在各个地方都具备权威。

论法的精神(全2册) 作者简介

孟德斯鸠(1689—1755),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一个贵族世家,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他与伏尔泰、卢梭合称为“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他的著述不多,主要著作有《波斯人的信札》和《论法的精神》《罗马盛衰原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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