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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实训指导

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实训指导

作者:尹巧玲
出版社:清华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9-01-01
开本: 16开 页数: 92
本类榜单:建筑销量榜
中 图 价:¥27.3(7.0折) 定价  ¥39.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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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实训指导 版权信息

  • ISBN:9787302513179
  • 条形码:9787302513179 ; 978-7-302-51317-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实训指导 本书特色

   为方便学生进行相应的实训锻炼和教师的教学活动,针对本课程的实践性、系统性以及该课程在专业中的重要性,以及绿色建筑工程师岗位所提出的工作要求,特编写了这本《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实训指导》。本书在编写上力求做到符合高职高专建筑设计专业的教学特点以及课程教学改革的要求,根据现行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编制实训任务,并明确各任务的教学目标,着重培养学生的实操技能和职业能力,全面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综合素质,本书从实践性教学环节着手,构建了20个工作任务驱动的4个模块式课程结构,其中,模块一“节地与室外环境”(含7个实训任务)、模块二“节能与能源利用”(含3个实训任务)、模块三“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含4个实训任务)及模块四“室内环境质量”(含6个实训任务)。

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实训指导 内容简介

  本书为高职高专院校建筑设计专业的实践教学用书,所涉及的内容主要为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工作过程中所需的计算分析报告实训,共设4个模块:模块1为节地与室外环境、模块2为节能与能源利用、模块3为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模块4为室内环境质量。  本书主要对象是建筑类高职院校建筑设计专业师生,对其他建筑类相关专业的师生、建筑设计技术人员、绿色建筑设计及咨询从业人员以及建设规划、环保部门也具有参考价值。

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实训指导 目录

模块1节地与室外环境
实训任务1.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
实训任务1.2公共绿地指标评价
实训任务1.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评价
实训任务1.4环境噪声模拟分析
实训任务1.5室外风环境模拟分析
实训任务1.6热岛强度评价
实训任务1.7绿色雨水设施评价
模块2节能与能源利用
实训任务2.1围护结构节能计算
实训任务2.2外窗、玻璃幕墙的可开启面积比例计算
实训任务2.3节能比例计算书
模块3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实训任务3.1纯装饰性构件造价比例计算
实训任务3.2可重复使用隔断(墙)的设计使用比例
实训任务3.3可再利用和可再循环材料使用比例计算
实训任务3.4高强度钢使用比例计算
模块4室内环境质量
实训任务4.1建筑隔声及室内噪声级计算
实训任务4.2二维结露计算
实训任务4.3隔热计算
实训任务4.4室内自然采光模拟分析
实训任务4.5窗地比计算
实训任务4.6建筑通风模拟及换气次数计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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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分析与评价实训指导 节选

  模块1节地与室外环境  实训任务1.1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  实训目的: 通过本实训任务的训练,能够计算出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掌握绿色建筑土地利用的分析与评价方法。  实训要求: 根据提供的任务信息,完成实训任务中“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一)”和“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二)”。  学时安排: 2学时。  辅助工具: 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办公软件(Word、Excel)、计算机等。  1.1.1实训指导  1. 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分项第4.2.1条规定: 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评价总分值为19分。对居住建筑,根据其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按表11所示的规则评分; 对公共建筑,根据其容积率按表12所示的规则评分。  表11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m2  3层及以下4~6层7~12层13~18层19层及以上得分  35<A≤4123<A≤2622<A≤2420<A≤2211<A≤1315  A≤35A≤23A≤22A≤20A≤1119  表12公共建筑容积率评分规则  容积率R得分  0.5≤R<0.85  0.8≤R<1.510  1.5≤R<3.515  R≥3.519  2. 条文说明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是指平均每人占有居住用地的面积,是控制居住建筑节地的关键性指标。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1993)(2016年版)第3.0.3条,决定人均居住用地指标的主要因素有三点: 一是建筑气候分区,居住区所处建筑气候分区及地理纬度所决定的日照间距要求的大小不同,对居住密度和相应的人均占地面积也有明显影响; 二是居住区居住人口规模,因设计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配套设置等级不同,一般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居住区高于小区、小区高于组团; 三是住宅层数,通常住宅层数较高,所能达到的居住密度相应较高,人均所需居住区用地相应就低一些。  对于本条公共建筑的评价要求,虽然建设方、设计方均无权自行提高容积率,但容积率仍然是获得共识的建筑节地衡量指标,容积率高确实要节地。另外,本条的容积率指标值也考虑了宜居环境的要求,并未确定很高的容积率,鼓励适当幅度的提高。  3. 评价方式  1) 居住建筑  查阅住区总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可按3.2人/户换算人口数)等,核算申报项目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不同规模居住用地面积应按下列方法进行计算。  (1) 小型项目(达不到组团规模的): 按照所在地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准的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2) 居住组团: 按照包含本次申报所有居住建筑且由住区道路完整围合区域的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3) 居住小区: 部分居住建筑或某栋居住建筑申报,按照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完整的居住建设项目的用地面积进行计算。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和评分方式如下。  (1) 当住区内所有住宅建筑层数相同时,计算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将其与标准中相应层数建筑的限值进行比较,得到具体评价分值(表11)。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如下:  A=R÷(H×3.2)  式中: R——参评范围的居住用地面积;  A——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H——住宅户数;  3.2——每户 3.2 人,若当地有具体规定,可按照当地规定取值。  (2) 当住区内不同层数的住宅建筑混合建设时,计算现有居住户数可能占用的*大居住用地面积,将其与实际参评居住用地面积进行比较,得到具体评价分值。  当R≥(H1×41+H2×26+H3×24+H4×22+H5×13)×3.2时,得0分。  当R≤(H1×41+H2×26+H3×24+H4×22+H5×13)×3.2时,得15分。  当R≤(H1×35+H2×23+H3×22+H4×20+H5×11)×3.2时,得19分。  式中: H1——3 层及以下住宅户数;  H2——4~6 层住宅户数;  H3——7~12 层住宅户数;  H4——13~18 层住宅户数;  H5——19 层及以上住宅户数;  R——参评范围的居住用地面积。  2) 公共建筑  查阅总用地面积、地上总建筑面积、容积率等,校核项目的容积率指标计算书。  1.1.2实训任务一  根据图11所示某A小区总平面图,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992m2(约46.49亩1亩=666.7m2,全书同。),总建筑面积138853m2,包括9栋18层住宅,可安置户数720户,对该项目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进行评价,并完成以下计算书中内容。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一)  1.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评价依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分项第4.2.1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  评分细则: 当住区内所有住宅建筑层数相同时,参照表13进行评价。  2. 计算过程  当住区内所有住宅建筑层数相同时,计算人均居住用地指标,将其与标准中相应层数建筑的限值进行比较,得到具体评价分值。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如下:  A=R÷(H×3.2)  式中: R——参评范围的居住用地面积,本项目为m2;  A——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H——住宅户数,本项目为户;  3.2——每户 3.2 人,若当地有具体规定,可按照当地规定取值。  经计算,本项目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m2/人,计算过程如下:  3. 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为m2,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分项第4.2.1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得分。  表13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评分规则  居住建筑人均居住用地指标A/m2  3层及以下4~6层7~12层13~18层19层及以上得分  35<A≤4123<A≤2622<A≤2420<A≤2211<A≤1315  A≤35A≤23A≤22A≤20A≤1119  1.1.3实训任务二  根据图12所示某B小区总平面图,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4455.77m2(约141.68亩),共可安置1253户,其中,3层住宅设57户,12层住宅设112户,12层住宅设336户,17层住宅设748户,对该项目的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进行评价,并完成以下计算书中内容。  人均居住用地指标计算书(二)  1.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评价依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分项第4.2.1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  评分细则: 当住区内不同层数的住宅建筑混合建设时,计算现有居住户数可能占用的*大居住用地面积,将其与实际参评居住用地面积进行比较,得到具体评价分值:  当R≥(H1×41+H2×26+H3×24+H4×22+H5×13)×3.2 时,得0分。  当R≤(H1×41+H2×26+H3×24+H4×22+H5×13)×3.2 时,得15分。  当R≤(H1×35+H2×23+H3×22+H4×20+H5×11)×3.2 时,得19分。  式中: H1——3 层及以下住宅户数;  H2——4~6 层住宅户数;  H3——7~12 层住宅户数;  H4——13~18 层住宅户数;  H5——19 层及以上住宅户数;  R——参评范围的居住用地面积。  2. 计算过程  当住区内不同层数的住宅建筑混合建设时,计算现有居住户数可能占用的*大居住用地面积,将其与实际参评居住用地面积进行比较。计算过程如下:  项目现有居住户数可能占用的*大居住用地面积1  =(H1×41+H2×26+H3×24+H4×22+H5×13)×3.2  =  项目现有居住户数可能占用的*大居住用地面积2  =(H1×35+H2×23+H3×22+H4×20+H5×11)×3.2  =  式中: H——住宅户数,本项目3层及以下住宅户数为户,4~6层住宅户数为户,7~12层住宅户数为户,13~18层住宅户数为户,19层及以上住宅户数为户; 3.2 指每户 3.2 人,若当地有具体规定,可按照当地规定取值。  本项目参评范围的居住用地面积R为m2,与现有居住户数可能占用的*大居住用地面积进行对比,结果如下:  R≤  3. 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R≤,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分项第4.2.1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得分。  实训任务1.2公共绿地指标评价  实训目的: 通过本实训任务的训练,理解住区公共绿地的基本概念,能够计算出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掌握绿色建筑公共绿地指标的分析与评价方法。  实训要求: 根据提供的任务信息,完成实训任务中“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计算书”。  学时安排: 2学时。  辅助工具: 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CAD)、斯维尔绿色建筑系列分析软件(日照分析软件)、办公软件(Word、Excel)、计算机等。  1.2.1实训指导  1. 评价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分项第4.2.2条规定: 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住区绿地率: 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达到25%,得2分。  (2)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按表14所示的规则评分,*高得7分。  表14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m2  新 区 建 设旧 区 建 设得分  1.0≤Ag<1.30.7≤Ag<0.93  1.3≤Ag<1.50.9≤Ag<1.05  Ag≥1.5Ag≥1.07  2) 公共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绿地率: 按表15所示的规则评分,*高得7分。  表15公共建筑绿地率评分规则  绿地率Rg得分  30%≤Rg<35%2  35%≤Rg<40%5  Rg≥40%7  (2) 绿地向社会公众开放,得2分。  2. 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1993)(2016年版)第2.0.32条将绿地率定义为“居住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绿地应包括: 公共绿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1993)(2016年版)第7.0.4条对居住区内公共绿地作了具体规定,包括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不仅规定了居住区公园、小游园、组团绿地等各级中心绿地的设置内容、要求和*小规模,还要求中心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绿化面积(含水面)不低于70%、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组团绿地)等。  3. 评价方式  1) 居住建筑  查阅设计文件中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包括住区总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绿地面积、公共绿地面积等,根据设计指标核算申报项目的绿地率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与第4.2.1条的用地面积及人口数应一致)。需提供居住建筑平面日照等时线模拟图,以便核查公共绿地的面积。  2) 公共建筑  查阅设计文件中的相关技术经济指标,内容包括住区总用地面积、总户数、总人口、绿地面积、绿地率; 检查设计文件中是否体现了绿地将向社会公众开放的设计理念及措施。幼儿园、小学、中学、医院建筑的绿地,评价时可视为开放的绿地,直接得分。对没有可开放绿地的其他公共建筑项目,评价标准第2条第(2)项不得分。  1.2.2实训任务  某小区位于某经济开发区,共设1253户住户,其总平面绿地率为40.03%,绿地布置图如图13所示,各绿地面积如表16所示。根据以上资料,完成“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计算书”中的内容。  图13绿地布置图  表16绿地面积表  绿地编号绿地面积S/m2绿地*小宽度D/m绿地编号绿地面积S/m2绿地*小宽度D/m  11663101237511  21796101339309  317651427911  41591015210017  5223537162799  6209237172799  7201218350917  820511192829  928011202809  1037149211799  113751122574516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计算书  1. 项目概述  项目名称:  评价依据: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评分项第4.2.2条“场地内合理设置绿化用地,评价总分值为9分”。  评分细则: 居住建筑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住区绿地率: 新区建设达到30%,旧区改建达到25%,得2分。  (2)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 按表17的规则评分,*高得7分。  表17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评分规则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Ag/m2  新 区 建 设旧 区 建 设得分  1.0≤Ag<1.30.7≤Ag<0.93  1.3≤Ag<1.50.9≤Ag<1.05  Ag≥1.5Ag≥1.07  2. 概念与要求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1993)(2016年版)第7.0.4条对居住区内公共绿地作了具体规定,包括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并对其设置内容、要求和*小规模作出了要求,具体如下。  (1) 公共绿地包括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  (2) 公共绿地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  (3) 公共绿地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  (4) 公共绿地的绿化面积(含水面)不低于70%。  (5) 公共绿地应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组团绿地)。  3. 住区绿地率评价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旧区改建),绿地率为,可得分。  4. 住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计算及评价  根据项目总平面图、绿地布置图及其面积表可知,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的绿地编号为  利用日照分析软件,对以上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的绿地进行日照计算,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比例如图14所示。  下面对绿地进行核算分析,以判定是否为公共绿地,具体判定过程如表18所示。  根据表18可以得出,满足公共绿地要求的面积为编号,公共绿地总面积为m2。  结合总平面图经济技术指标,可知本项目共有住户户,共计人; 公共绿地面积为m2,经计算,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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