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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

作者:刘恒科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4-01
开本: 其他 页数: 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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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 版权信息

  • ISBN:9787562083719
  • 条形码:9787562083719 ; 978-7-5620-8371-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 内容简介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抢先发售提出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农地制度改革思路。党的报告把落实和完善“三权分置”作为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本书研究契合落实和完善“三权分置”的政策导向和现实要求,并指出,首要的任务是要从法理层面认真研究“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厘清“三权”的权利性质及其相互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完成立法的规范表达。本书除了导论与结论外,包括五章:靠前章、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与价值目标;第二章、承包地“三权分置”权利结构的理论阐释;第三章、承包地“三权分置”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研究;第四章、承包地“三权分置”下的农户承包权研究;第五章、承包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研究。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 目录


导论

**章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与价值目标
**节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演进
一、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动因
二、承包地“三权分置”的前期实践探索
三、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文本
第二节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政策内涵
一、落实集体所有权
二、稳定农户承包权
三、放活土地经营权
第三节 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的价值目标
一、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的制度目标
二、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的价值取向
本章小结

第二章 承包地“三权分置”权利结构的理论阐释
**节 承包地“三权分置”权利结构的理论观点述评
一、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诸论
二、承包地“三权分置”权利结构的理论观点争议评析
第二节 承包地“三权分置”权利结构的法律逻辑
一、“三权分置”的阐释路径:“分置论”的法理评析
二、“三权分置”的理论阐释:“三权”的体系性解释
三、“三权分置”的规范表达:“三权”的体系化构造
本章小结

第三章 承包地“三权分置”下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研究
**节 “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利主体之立法演进与理论争议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利主体之归属界定与制度构造
第二节 承包地“三权分置”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能
一、承包地“三权分置”下集体土地所有权之功能定位
二、承包地“三权分置”下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处分权能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承包地“三权分置”下的农户承包权研究
第五章 承包地“三权分置”下的土地经营权研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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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 节选

  《承包地“三权分置”的权利结构和法律表达研究》:  (一)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思想的提出阶段  2013年7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湖北考察时强调:“深化农村改革,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要好好研究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这是国家领导人**次在公开场合提及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的关系问题,但还只是一种政策思想,没有上升到正式的政策文件层面。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中指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人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该决定并没有明确提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但是已经对集体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区分。“《决定》对承包权与经营权进行了政策上的分离,对两束权利分别赋权,即承包农户对承包权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流转权,经营农户对所流人的土地的经营权拥有抵押权和担保权,这样,既有利于承包户将承包地放心地流转,也有利于经营者以经营权的收益权作抵押和担保,获得金融支持,从事现代农业。”  习近平同志2013年12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农村集体土地应该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农民家庭承包,其他任何主体都不能取代农民家庭的土地承包地位,无论承包经营权如何流转,集体土地承包权都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是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变化的新趋势”,“改革前,农村集体土地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搞家庭联产承包制,把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开,所有权归集体,承包经营权归农户,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现在,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把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行的新型农地制度,这是我国农村改革的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要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推动土地经营权等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这是中央领导**次在重要公开讲话中提出要对农村土地实施“三权分置”改革,也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首次涉及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政策思想,首次提出“土地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政策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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