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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比较法学

中国比较法学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4-01
开本: 16开 页数: 301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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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比较法学 版权信息

  • ISBN:9787562081821
  • 条形码:9787562081821 ; 978-7-5620-8182-1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国比较法学 内容简介

1900年巴黎靠前比较法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比较法迎来了一个繁荣发展的新时代,而远在欧亚大陆东端的中国,也在20世纪初放弃实行了两千余年的古老法律传统。

中国比较法学 目录

王志华卷首语

**编 比较法教育专题
李晓辉法学院中的比较法教学现状与反思
季金华李海峰法学教育模式的比较分析
朱明哲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国法学教育
——体系性追求及其面临的挑战
敏振海伊斯兰法学教育在中国的实践
——以经堂教育为视角
申建平论法律诊所教育及其在中国的本土化
李洋罗炳吉与东吴大学法学院

第二编 特稿
康宁王若时栉风沐雨,玉汝于成
——由嵘教授回忆北京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访谈录

第三编 研究会资助项目专题
鲁楠非西方法文化在比较法教学研究中的地位和作用
张冉浅析美国法学教育输出的途径与影响
——以民国时期教会大学与现代LL.M教育的比较为例
王海军俄罗斯比较法学的历史发展与法学教育
王婧培养中国的社会工程师
——评庞德的中国法律教育改革建议
沈伟蔡元培与南洋公学的法学教育

第四编 比较法研究论文
元轶比较法视角下的刑事诉讼法学发展
马剑银“想象”他者与“虚构”自我的学理表达
——有关《法律东方主义》及其中国反响
蒋龔全球化时代比较法研究的“再地方化”
——以对印度1950年宪法原旨之探索为中心
占茂华中西古代守法观之比较
上官丕亮等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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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比较法学 节选

  《中国比较法学:比较法学的教育与研究(2017年卷)》:  四、法律诊所教育的本土化障碍  为了鼓励和支持面向中国社会的法律服务,在法律实践中引导法学专业学生建立起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在美国福特基金会的推动和资助下,自2000年9月,我国一些高校法学院开始尝试性地进行法律诊所教育的本土化,也即将原产于美国的法律诊所教育移植到中国法学教育进程当中。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教育方式尽管已得到越来越多高校法学院的重视,建立法律诊所的法律院校也越来越多,然而,_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如下四大障碍已严重制约了法律诊所教育的本土化进程,亟需解决:  **,法律诊所教育的经费来源问题。即便在美国,法律诊所教育也耗资不菲。如“加州有一个服务范围很小(为已被判有罪的服刑中的罪犯平反)的诊所课程。它要求一名全职具备10年或以上法学教学经验的行政经理、一名全职具有20年或以上法学教学经验的教授、两名律师、两名行政职员及数名学生助管、数间办公室,为指导一个12名学生的小组服务”。如上所述,从美国法律诊所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经费不足这一制约因素曾导致法律诊所教育在20世纪漫长的数十年间没有长足发展,直至开展法律诊所教育的大学法学院获得了持续性外部资金支持后,美国的法律诊所教育方开始再次勃兴。在我国,由于美国福特基金会的资助,若干高校法学院启动了法律诊所项目,然而,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仅是阶段性的,很多高校法学院除此之外再无稳定、持续的资金支持,这就使得法律诊所教育处于严峻的经费不足的困境之中。当然,法律诊所的确为社会提供了法律服务,但是,其所解决的均为公益诉讼案件或对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对这种法律服务进行收费不但违反律师法有关普通公民担任诉讼案件代理人不得收费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以及法律诊所获得丰富案源,从而*终与法律诊所的建立宗旨背道而驰。就法律诊所教育的另一受益者——学生而言,我国在校大学生基本都靠父母提供学费,繁重的学业负担和严峻的就业形势使之无法半工半读以赚取额外的经济来源,因此,让这样的学生自己掏钱办案尚属强人所难,就更谈不上创设一个从学生手中设法筹集到开办法律诊所所需经费的制度了。由于目前我国高校资金普遍吃紧,因此,即便法律诊所项目的所在高校能勉强拨出一笔资金予以资助,也往往是杯水车薪。因此,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应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法律诊所教育的资金支持。同时,媒体也需要加强宣传和呼吁,使得我国的仁人志士能慷慨解囊,设立基金支持这一具有广阔前景的教育模式。  第二,诊所教师的地位提升问题。法律诊所教育的成败与诊所教师的实务经验和投入程度息息相关。只有诊所教师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舍得花费宝贵时间对学生进行培训、随时就诊所学生遇到的实务问题与学生展开平等对话,积极引导学生掌握实务技能和获得相关技能的学习能力,根据具体案件的需要传授必要的法律知识,对学生的代理行为进行合理的全程监督,学生才能真正学会办案,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才会得到保证。然而,在我国目前的教师考核和职称评定体制下,高校教师的劳动和成就如要得到权威机构的承认,其不但需要完成一定课时的教学任务并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还需要绞尽脑汁地申请课题、在各类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考虑到无论是做科研项目,还是进行学术论文写作,都需要相关教师集中时间和精力、心无旁骛地进行钻研,故现有的考核和评价体制不利于激发诊所教师的工作热情,也不利于促使其不吝投入时间和精力。固然,法律诊所教育也可构成一个学术研究课题,可是,有关教学改革、教学技巧的论文往往被认为没有理论深度,也不被重视,难以发表,学界对法学理论的关注和评价远远超过对法学教育的关注和评价。所以,欲使法律诊所教育兴旺发达,必须尽快提高诊所教师的地位,使之能全力投入到对学生的诊所教学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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