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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教你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

法律专家教你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

作者:陈定好
出版社: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时间:2015-07-01
开本: 16开 页数: 182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12.8(4.3折) 定价  ¥29.8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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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教你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 版权信息

  • ISBN:9787547227473
  • 条形码:9787547227473 ; 978-7-5472-2747-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法律专家教你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 内容简介

  为了帮助建筑与房地产领域从业人员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能够识别和防范常见法律风险,《法律专家为民说法系列丛书:法律专家教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把在律师业务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法律纠纷类型进行整理,并以案例问答的形式整理成册,以供广大读者参考。  《法律专家为民说法系列丛书:法律专家教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是建筑工程法律事务;第二部分是房地产法律事务,将商品房交易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归纳和整理,深入浅出地进行点评,以帮助广大读者在签订合同时规避风险,化解纠纷。

法律专家教你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 目录

前言
1.鉴定机构分别按照定额价和市场价对工程价款作出不同鉴定意见的,如何确定工程价款?
2.冒用其他企业资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吗?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4.中标无效有哪些情形?
5.一方当事人出具的让利承诺书,与双方依据招投标文件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明显不一致,该让利承诺书是否有效?
6.工程质量保修期限和保修金返还期限有何不同?
7.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身份?
8.如何认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间?
9.当事人对已经达成的工程结算协议反悔,要求鉴定重新确定工程款时应当如何处理?
10.实际施工人与工程发包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实际施工人能否起诉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
11.如何认定合作开发合同的法律效力?
12.土地使用权人不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导致土地长期闲置,政府是否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3.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没有资质或超越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4.房地产开发公司如何通过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
15.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权对外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吗?
16.转让方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17.未经政府部门批准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18.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
19.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竣工后工程价款怎么处理?
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法定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些?
23.开发商销售的房屋与宣传资料不一致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24.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成立时定金怎么处理?
25.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6.开发商逾期办证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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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专家教你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 节选

  《法律专家为民说法系列丛书:法律专家教您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  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法》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仅是原则性规定。根据上述《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5年5月1日发布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即是依据上述《招标投标法》作出的具体规定。  (1)《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条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j  (二)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三)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四)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五)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六)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七)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2)《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具体范围。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三条的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的具体范围包括:  (一)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二)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三)体育、旅游等项目;  ……

法律专家教你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事务 作者简介

陈定好,执业律师,执业医师,外科主治医师,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医疗纠纷与交通事故法律事务部主任。现为多家医疗机构法律顾问。每年办理数十起医疗纠纷案件。 郭雪礼,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十五年律师执业经验,长期从事建筑工程、房地产、公司法律实务研究。 张炜,毕业于安徽建筑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现为安徽睿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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