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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实务级相关法律题解答参考(一)

注册会计师实务级相关法律题解答参考(一)

出版社: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7-01-30
开本: 16开 页数: 188
本类榜单:管理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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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实务级相关法律题解答参考(一) 版权信息

  • ISBN:750586916
  • 条形码:9787505869165 ; 978-7-5058-6916-5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注册会计师实务级相关法律题解答参考(一) 内容简介

《注册会计师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参考》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网上《专业论坛》中解答会员问题的精品部分进行收集、整理后编辑而成,为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在执业时提供参考。
  本书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会计、审计及税务等相关实务问题解答;(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相关法律问题解答;(三)2002~2006年,历年北京地区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的信息汇总和分析。
  本书设定的读者群主要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因此不论是对于问题的选取还是解答都旨在提供思路、开拓视野、增加相关信息量,而不仅局限于一时一事的对、错判断和具体操作步骤的说明。

注册会计师实务级相关法律题解答参考(一) 目录

会计类问题
一、资产类
(一)流动资产
(二)长期股权投资
(三)投资性房地产
(四)固定资产
(五)金融资产
(六)生物资产
(七)无形资产
二、负债类
三、所有者权益类
四、收入、利得类
五、成本费用
六、合并会计报表
七、新旧会计准则转换
八、现金流量表
九、其他
税务类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
三、流转税
四、其他税种
五、税收管理
审计类问题
其他管理类问题
相关法律类问题
一、劳动法律
二、事务所内部管理法律
三、执业引发的法律
四、其他法律
历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信息
一、上市公司2002年度北京地区年报审计信息
二、上市公司2003年度审计报告信息
三、上市公司2004年度审计报告信息
四、上市公司2005年度审计报告信息
五、上市公司2006年度审计报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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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实务级相关法律题解答参考(一) 节选

nbsp;   言
    《注册会计师实务及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参考》由北京注册会计师
协会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共同举办的网上《专业论坛》中解答会
员问题的精品部分进行收集、整理后编辑而成,为会计师事务所从业
人员在执业时提供参考。
    本书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会计、审计及税务等相关实务问
题解答;(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可能涉及相关法律问题解答;
(三)2002~2006年,历年北京地区事务所出具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的信息汇总和分析。
    本书设定的读者群主要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的注册会
计师,因此不论是对于问题的选取还是解答都旨在提供思路、开拓视
野、增加相关信息量,而不仅局限于一时一事的对、错判断和具体操
作步骤的说明。
    在本书的编写过程中,我们聘请了行业及法律界专家对相关内容
予以审核,在此深表感谢。参与审核的专家主要有(排名不分先后):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张克东、宋振玲,北京博坤会计师事务所钟晓
红,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刘志强,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戚庆余,北京
注协张文丽、杨晨光、彭晖、王帅对本书进行了审阅,孙燕红副秘书
长负责审定。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加之许多问题有待深入研究,书中
不足之处在所难免,请读者不吝指正。
    本书所有问题的解答和分析均为专家意见,仅供参考。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8年1月

 问题l:外国企业也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为什么国际货运外国
企业不缴纳印花税?
    解答:根据《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
定,国际货运凭证的征免税划分如下:
    (1)由我国运输企业运输的,不论在我国境内、境外起运或中转
分程运输以及我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均按本程运费
计算应纳税额;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按全程运费计算应
纳税额o
    (2)由外国运输企业运输进出口货物的,外国运输企业所持的一
份运费结算凭证免纳印花税;托运方所持的一份运费结算凭证应缴纳
印花税o
    (3)国际货运运费结算凭证在国外办理的,应在凭证转回我国境
内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问题2:委托加工的应纳消费税产品,收回时已代扣代缴消费税,
收回后直接出售了一部分,这部分还用按售价交纳消费税吗?另一部
分继续加工,在抵扣消费税时应按什么比例计算抵扣额?
    解答:收回时已代扣代缴消费税,收回后直接出售了一部分,这
部分不用按售价再交纳消费税。另_部分继续加工,在抵扣消费税时
应按以下规定计算抵扣额: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
知》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准予从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原料已纳的
消费税税款: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
的高尔夫球杆o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
木制一次性筷子o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
地板。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
费品。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问题l: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公司,是不是营业税、增值税等流转
税在当地缴纳,所得税在注册地缴纳?汇总缴纳所得税时,是否应该
将所有分公司的报表合并计算。
    解答:(1)分公司如果已经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有税
项就在注册地缴纳i如果仅是公司内部的部门按分公司对待,情况较
多,一般在注册地缴纳。(2)如属于上述**种情况,汇总纳税必须
是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才可以,否则就地纳税;如属第二种情况,将
所有分公司的报表合并计算。
    问题2:企业收到投标方的标书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用于人工和资料费发放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
    当年全部或部分支付情况下存在哪些税务问题?
    解答:通常招标费主要是集中采购单位收取投标单位一定的费
用,用于组织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目前尚未见到对此费用的税收
规定。根据我们理解,其是否涉及税务问题不在于当年是否支付完
毕,而要看费用的性质,如果这些费佣纯粹是代收性质,即所有项目
均有相关支出去向且可以取得相关支出的票据,那么可以通过其他应
付款科目过渡且代收单位不涉及税项。如果这些费用收取后没有明确
的项目支出或者支出票据由招标单位自己入账.那么所收取的招标费
属于服务劳务收入性质,应该按规定计缴营业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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