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文创礼盒,买2个减5元 读书月福利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痛击腐败

出版社:华艺出版社出版时间:2000-10-01
开本: 32开 页数: 306
本类榜单:政治军事销量榜
中 图 价:¥9.9(5.5折) 定价  ¥18.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暂时缺货 收藏
运费6元,满69元免运费
?快递不能达地区使用邮政小包,运费14元起
云南、广西、海南、新疆、青海、西藏六省,部分地区快递不可达
本类五星书更多>

痛击腐败 版权信息

  • ISBN:7801422376
  • 条形码:9787801422378 ; 978-7-80142-237-8
  • 装帧:平装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痛击腐败 本书特色

作为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评论类栏目,《新闻调查》和《焦点访谈》对反腐但廉这个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一直给予持续的关注,因此这本《痛击腐败》,也可以叫做“贪官荧屏现形记”,它以改写自电视脚本的文字和采自电视画面的图片,记录了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和《焦点访谈》栏目近几年来播出过的若干贪官的劣迹秽行。

痛击腐败 内容简介

中央电视台名牌栏目《焦点访谈》、《新闻调查》自创办以来,真实而全面地报道了近年来查处的系列重大腐败案件,无情揭露了大小贪官的虚伪而丑恶的嘴脸,充分展示了党中央反腐倡廉的坚强决心。

  本书就是根据这两个栏目已播出的具有重大影响的电视新闻节目改编而成。部部反腐精品,让人回味无穷,篇篇倡廉力作,令人荡气回肠。

痛击腐败 目录

1. 成杰克受贿案庭审纪实
2. 成克杰是如何走向堕落的
3. 陈希同案庭审纪实
4. 贪官胡长清
5. 湛江特大走私受贿案
6. 许运鸿:一家三口沦为囚犯
7. 冰城反腐风暴
8. 高法严惩沈太福、李效时
9. 从市长到囚犯
10. "活阎王"姚晓红落网记
11. 一群"硕鼠"吃掉百姓"救命钱"
12. 大墙背后的罪恶交易
13. 小官大贪百万元
14. 小偷偷出案中案
15. 张德元走向死亡
16. 组织部长的权力投资
17. 小厂长吃空大电厂
18. 亿元赌徒没落记
19. 特大非法集资案
20. 法院院长"淘金"
21. 谁来监督腐败厂长
22. 以酒谋财王明藻
23. 国库如何变成私囊的
展开全部

痛击腐败 节选

陈希同案庭审纪实

[贪官档案]

  陈希同,男,曾经担任北京市长、国务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因为涉嫌贪污、玩忽职守罪于1998年7月31日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其罪行主要有:(一)非法占有公共财产555956.2元;(二)指使、纵容王宝森动用财政资金3521万元,修建两座豪华别墅供其享乐,其间耗用服务管理费242万元,吃喝、挥霍公款105万元。

[陈希同一案大事记]

  陈希同,1930年6月生于四川省安岳县。1979年12月,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983年4月任北京市市长,1988年4月,升为国务院国务委员。

  1995年4月,陈希同因王宝森案件引咎辞职,辞职前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北京市委书记。

  1995年9月,中共中央十四届五中全会做出决定,将陈清除出政治局和中央委员会,保留党籍以观后效。对其经济问题,继续进行审查。

  1997年8月29日,中央纪委决定并报告中央批准,开除陈希同党籍。

  1998年2月27日,*高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罪,决定将陈希同依法逮捕。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3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1998年8月20日,*高人民法院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陈希同上诉,维持原判。

  陈希同是我国建国以来因经济犯罪受到法律惩处的党政职务*高的干部,他曾经担任北京市市长、国务委员、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因为涉嫌贪污,于1998年2月27日被逮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1998年6月5日以被告人陈希同犯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因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陈希同玩忽职守的事实涉及个人隐私,1998年7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陈希同一案。为此记者真实记录下这一庄严的过程。

提被告人陈希同到庭

  1998年7月2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宏亮的声音宣布:提被告人陈希同到庭。

  待陈希同在被告席上站定后,审判长接着说道:

  今天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由于该案涉及个人隐私,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152条**款的规定,不公开审理。本案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慕平担任审判长,会同审判员吕京生、白山云、王立新和代理审判员曹庆安共同组成合议庭,本案书记员周军担任法庭记录,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云阁、检察员金兆铭、周晓燕、白世平、李华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陈希同、刚才向你宣布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和公诉人的名单听清楚了吗?

  陈希同点头说:我耳朵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29条的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你依法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力,你申请回避吗?

  陈希同摇手。

  审判长:受陈希同的委托,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庭出庭为陈希同辩护,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诉书。

  公诉人:被告人陈希同一案,经*高人民检察院侦察终结,以涉嫌贪污罪、玩忽职守罪,交由本院审查起诉。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1.陈希同在对外交往中,接受境外人员所送22件贵重礼品,应当交公而不交公,个人非法占有,并让其子陈小同和秘书陈健将部分礼物由其办公室拿走,22件礼物总价值555,956,2元。

  2.陈希同指使和纵容王宝森非法动用资金1440万元和3724万余元修建了虎峰山庄和怀柔范各庄乡果品实验基地两处别墅,并在那里吃喝享乐,吃喝挥霍公款136万余元,耗用服务管理费392万余元。其行为分别触犯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第10条、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4条、397条之规定,已构成贪污罪、玩忽职守罪。

是否贪污,庭上唇枪舌剑

  法庭首先对起诉书指控陈希同犯贪污罪的事实展开调查。按照法律程序,通过公诉人、辩护人双方询问被告人并分别进行举证和质证。法庭对陈希同接受的礼品分为四类逐项进行了调查。

  审判长:下面调查起诉书指控陈希同在对外交往中接受8件金银制品的事实。

  公诉人:以下宣读佟兴安、孙梦兰、屠铭德、陈健等4名证人的证言和4份书证,证明陈希同接受7件金制品的事实。

  在对被告人进行询问之后,公诉人出示3份证人证言,证明陈希同接受8件金银制品的事实。 

  审判长:陈希同、你对刚才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吗?

  陈希同: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就是真的。他们有证据吗?

  公诉人出示了8件金银制品的物证:

  24K金钥匙一把,价值人民币5161.2元,24K金钥匙一把,价值人民币10350元,24K金蟾蜍一个,价值人民币5175元,24K金龟一个,价值人民币5175元,白银工艺马车一件,价值人民币5000元。

  审判长:下面法庭调查起诉人指控陈希同在对外交往中接受6块手表的事实。

  公诉人:在1994年9月份,也就是你出访泰国之前,接受过什么礼物没有?

  陈希同:我记得在北京饭店吃饭的时候,他送给我一块表,叫作什么?他说是一块很难弄的表,就是那个万年历。

  公诉人:你说这万年历是用什么包装的?

  陈希同:是用一个带颜色的,红颜色的一个盒子。

  公诉人:有多大?

  陈希同:这个我说不清楚。

  审判长:陈希同,你对刚才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有什么意见吗?

  陈希同:以前我给他们调查的说了,就是那个万年历,这个对我印象很深的,我确实是收到了他的礼品。

  公诉人:在什么地方?

  陈希同:是在北京饭店中七楼

  公诉人:你记得是在北京饭店送的?

  陈希同:中七楼,其他的记不大清楚了,其它的你们调查是什么,就是什么,我没有话说。

  公诉人随后出示:IWC万年历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50000元,宇宙18K金壳表一块,价值人民币150000元,劳力士镶钻男表一块,价值人民币70709元,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40000元,欧米茄双历纪念表一块,价值人民币10660元。

  审判长:下面调查起诉书指控陈希同在对外交往中接受4件名贵水笔的事实。

  公诉人:再问一个问题:市政府的副秘书长、王府井地区开发办主任曹学昆是不是转交给你一支笔?

  陈希同:转交过一支笔,可能有一支笔。

  公诉人:万宝龙14K金水笔一对,价值人民币25000元。下面调查起诉指控陈希同在对外交往中接受4件照相和摄影器材的事实,是不是有人送给你一台照相机?

  陈希同:有此事。

  公诉人:你是在哪儿收到的。

  陈希同:北京日报

  公诉人:北京日报社。佳能照相机一台,价值人民币7300元,尼康F40IS照相机一套,价值人民币8200元,尼康F4照相机一套,价值人民币42913元,夏普VL-E40U摄像机一台,价值人民币14000元。

  审判长:陈希同,就刚才法庭调查和举证的4件照相器材和摄像器材这项事实你有什么证据向法庭出示的吗?

  陈希同:没有。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本类畅销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