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网文创礼盒,买2个减5元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

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3-02-01
开本: 其他 页数: 156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35.5(7.4折) 定价  ¥48.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加入购物车 收藏
运费6元,满69元免运费
?快递不能达地区使用邮政小包,运费14元起
云南、广西、海南、新疆、青海、西藏六省,部分地区快递不可达
本类五星书更多>

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32033
  • 条形码:9787521632033 ; 978-7-5216-3203-3
  • 装帧:80g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 本书特色

适读人群 :妇女权益学习、理解新修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实用参考书

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 内容简介

本书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逐条释解,尤其侧重于对新增及修订条文的解读;选择了司法机关及妇联组织近年来公开发布的部分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从司法和权利保障角度阐释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实践中的具体适用;此外,还收录了新旧条文对照表,方便读者掌握该法修订前后条文变动情况。 本书是妇联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人员及大专院校学生学习、理解妇女权益保障法的重要参考教材,同时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普及性别平等法律知识的重要辅导资料。

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 目录

**章 总则

 **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 【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

 第四条 【国家和社会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责任】

 第五条 【制定妇女发展纲要】

 第六条 【妇联、工会、共青团、残联的职责】

 第七条 【“四自精神”及妇女的义务】

 第八条 【男女平等评估】

 第九条 【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第十条 【基本国策及男女平等意识宣传教育】

 第十一条 【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政治权利

 第十二条 【国家保障男女享有平等的政治权利】

 第十三条 【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利】

 第十四条 【妇女的选举权利】

 第十五条 【培养和选拔女干部】

 第十六条 【妇联代表妇女行使政治权利】

 第十七条 【批评、建议、控告、检举和申诉权】

第三章 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十八条 【国家保障男女享有平等的人身和人格权益】

 第十九条 【妇女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二十条 【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第二十一条 【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

受侵犯】

 第二十二条 【禁止拐卖、绑架妇女】

 第二十三条 【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

 第二十四条 【学校防治性侵害、性骚扰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的预防和制止对妇女性骚

扰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 【住宿经营者对妇女的安全保障义务】

 第二十七条 【禁止卖淫、嫖娼、强奸、猥亵妇女

及进行淫秽表演】

 第二十八条 【妇女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九条 【禁止纠缠、骚扰妇女及泄露、传播

妇女个人隐私】

 第三十条 【妇女健康服务体系】

……

维护妇女权益典型案例

 一、维护妇女政治权利典型案例

 二、维护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典型案例

 三、维护妇女文化教育权益典型案例

 四、维护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典型案例

 五、维护妇女财产权益典型案例

 六、维护妇女婚姻家庭权益典型案例

 七、侵害妇女权益救济措施典型案例

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2022年10月30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2021年12月20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2022年4月18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2022年10月27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2022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新旧对照

展开全部

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 节选

第二条 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基本原则的规定。 立法的基本原则是立法者制定法律时遵循的要求和规则,以及通过法律传达出的价值取向。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源于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政治主张,源于宪法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等规定,源于中国政府加入的国际公约,也源于现实中妇女全面发展的需要。本条内容与修改前有所不同,首先,将原法第二款规定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升到条文开端,凸显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重要地位;其次,对“歧视”的概念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解释;另外,原法的*后一款“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修改后转移到第三章“人身和人格权益”第二十一条中。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也是重要的宪法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明确指出,“展望2035年,与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相适应,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作为贯穿《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始终的一项基本原则,理解男女平等原则时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男女平等是各个领域权利、机会、结果的平等。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享有权利平等、获得机会平等、发展结果平等。男女平等作为立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始终。 男女平等不是男女平均。男女平等不是让女性以男性为发展的参照物,向男性看齐。以法定结婚年龄为例,由于女性发育时间早于男性1—2年,因此,法定婚龄女性就比男性早两岁[1]。这里体现的就是男女两性均有权依法缔结婚姻,但是行使权利的年龄并非一致,是权利平等,而非结婚年龄相同;在劳动领域,法律规定了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而男性并不受这些劳动禁忌规定的限制。立法及行政机关在制定与妇女权益有关的政策法律、行政法规时,要从男女两性实际出发,遵循平等而非平均原则,在出台政策法规时,进行必要的性别平等评估,防止出现以平均代替平等、损害妇女权益的现象。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妇女权益保障法条文释义及适用指南 作者简介

张荣丽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 邢红枚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法学博士,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妇女、儿童法律保护等。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本类畅销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