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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 以《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为例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 以《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为例

作者:刘艳丽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06-01
开本: 16开 页数: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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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 以《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为例 版权信息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 以《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为例 内容简介

社会组织在中国的发展速度和规模靠前,其承载的社会功能和价值逐渐凸显,尤其是其参与社会政策制定的功能和价值已现萌芽,这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注入了新的活力。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了“社会组织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可以预见,社会组织参与立法的进程将会加速发展。在这样的背景下,理论研究需要跟上实践的步伐,提供相关的理性认识,以对实践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有鉴于此,本研究对官办社会组织A和非官办社会组织B参与《广告法》有关烟草广告内容修订过程的行为进行系统考察,在此基础上,在对两个社会组织的比较中,重点对官办社会组织参与立法的行为、内在逻辑、产生的影响,以及社会组织在此过程中经历的组织学习和能力的提升进行理论概括。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 以《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为例 目录

**章 导论
一 背景介绍
二 研究案例简介
三 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一)研究问题
(二)研究假设
四 概念界定
(一)社会组织
(二)控烟社会组织
(三)立法过程
(四)参与
五 研究对象
六 文献综述
(一)政策过程理论视角研究立法过程
(二)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
七 研究意义

第二章 以剖析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为核心的研究设计
一 理论视角
(一)行动者、“结构化”理论视角
(二)社会资本理论
(三)社会网络理论与立法过程
二 研究路径
三 研究框架
(一)总体框架
(二)全国人大立法过程制度结构框架
(三)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逻辑框架
四 研究方法
(一)以案例研究为基础的实证研究
(二)建构主义视角的立法过程分析
五 数据来源

第三章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的环境、制度与行业基础
一 烟草广告立法环境变迁
(一)政治环境的变迁
(二)社会环境的变迁
(三)信息传播方式的变迁
(四)国际烟草控制环境的变迁
二 全国人大立法的制度结构与程序
(一)全国人大立法制度结构
(二)全国人大立法程序
三 中国烟草控制工作演进概览
(一)控烟议题在中国的演变
(二)中国控烟工作组织化进程
(三)中国政府控烟管理部门的变迁

第四章 社会组织参与烟草广告修订立法概览
一 参与烟草广告立法的社会组织概况
(一)官办社会组织概况
(二)非官办社会组织概况
(三)社会组织的资源差异
二 《广告法》修订过程及烟草广告条款内容变化概览
(一)《广告法》修订过程概览
(二)《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前后差异
三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概览
(一)整体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概览
(二)个体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概览
四 社会组织在立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第五章 议程设置中的社会组织参与
一 社会组织参与议程设置的驱动力
(一)组织目标的驱动力
(二)《公约》的驱动力
(三)资源与技术的驱动
二 法律政策议程设置的机制
(一)政府职能部门议程
(二)“两会”议案/提案议程
三 社会组织议程
(一)社会组织议程的起源
(二)社会组织议程的政府路径
(三)社会组织议程的“两会”路径
(四)社会组织议程的社会路径
(五)社会组织议程对政策环境的影响
四 社会组织参与政策议程设置的路径
(一)高层共识路径:中国KY协会寻求党中央支持
(二)政府行政体系路径:社会组织参与逻辑迥异
(三)“两会”议案/提案路径:社会组织合作推动
(四)社会路径
五 社会组织在议程设置中的重要作用

第六章 政策制定中的社会组织参与
一 环境变迁对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的影响
(一)社会组织参与国家治理政策的变迁
(二)党中央控制吸烟态度渐明朗
二 方案选择过程:社会组织“外围式”参与
(一)政策方案的封闭协商:社会组织参与被阻
(二)方案选择过程中:社会组织“外围式”参与
三 方案合法化过程:社会组织递进式“内外齐推”参与
(一)人大“一审”中的参与(2014年6-8月)
(二)人大“二审”中的参与(2014年8-12月)
(三)人大“三审”中的参与(2015年1-4月)
四 社会组织在政策制定中的重要作用

结论 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揭示民主新途径
一 不同类别的社会组织的立法参与逻辑各异
(一)官办倡导型社会组织的优势与行为逻辑
(二)官办和非官办社会组织在社会网络资源和行为逻辑上的不同
二 社会组织参与与立法过程互相促进
(一)社会组织在参与中的组织学习:参与精准度的提高
(二)社会组织参与揭示了中国式民主的一种途径
三 创新之处
四 政策建议
五 研究局限性及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附件 《广告法》修订过程中有关烟草广告内容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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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参与立法过程研究 以《广告法》烟草广告条款修订为例 作者简介

  刘艳丽,1978年5月出生,河北大名人,先后毕业于美国波士顿学院社会工作研究生院(The Graduate School of Social Work, Boston College),获文学硕士(MA)、社会工作硕士(MSW);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获管理学博士。现任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现代服务与公共政策研究基地讲师。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组织、社会政策和社会工作。先后参与国家、省部级及国际课题十余项,在《新视野》、The Lancet Respiratory Medicine等杂志发表多篇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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