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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3卷)(法关系原理)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3卷)(法关系原理)

作者:刘瑞复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1-01
开本: 其他 页数: 905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108.5(7.0折) 定价  ¥155.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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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3卷)(法关系原理) 版权信息

  • ISBN:9787562082422
  • 条形码:9787562082422 ; 978-7-5620-8242-2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3卷)(法关系原理) 本书特色

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直接论述体系化地整理出来问世,中外没有先例;按照马克思提出的法是法意识、法制度、法关系的总和的科学思想构建法学理论体系,中外也没有先例。本书在马克思主义传播史上和法学著述史上,有一定地位。
本书的出版,能够推动如作者所指出的“从注释法学向学科法学转变、从讲义法学向理论法学转变、从西方法学向马克思主义法学转变。”本书的当代意义和价值,会在人们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过程中显现出来。
刘瑞复著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3卷法关系原理)》为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三卷法关系部分,以*同志提出的“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实际,充分注意到国内外法学理论研究的历史性成果,是一种理论回应和落实号召的初步探索。本书的重要特点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直接论述,体系化的面世,这是国内外没有过的;实现了作者关于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体系化。本书在马克思主义传播史上或有一定地位,为国内外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展现新的境界。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3卷)(法关系原理) 内容简介

本书以习近平同志提出的“21世纪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立法实际,充分注意到靠前外法学理论研究的历史性成果。本书分法意识、法制度、法关系三大部分。法不可分割的这三大部分是马克思提出的,已为西方学界所接受。本书是作者几十年来通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列宁全集》的读书笔记。由于和中央领导人的法学论述未及全部问世,故待后补充出版。本书的重要特点,一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法的100多万字直接论述,体系化的面世,这是靠前外没有过的;二是实现了作者关于法学理论研究成果的体系化。通过本书人们可以看到,经典作家是伟大的革命家和伟大的法学家集于一身,革命灵魂和学术精神高度契合。经典作家创立了科学的法学理论体系,其理论环节和理论细节致密精深,无与伦比。本书在客观上将对“马克思只知道革命”、“马克思没有法学体系”、“马克思的法学只是专政和阶级斗争”等认识,做出了明确而有说服力的回答。本书在马克思主义传播目前或有一定地位,为靠前外法学理论的深入研究展现新的境界。很近,习近平同志发出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的郑重号召,本书应当是一种理论回应和落实号召的初步探索。

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3卷)(法关系原理) 目录

导言 法学理论的伟大创新 **部分 权力义务关系——命令与服从关系 一、从原始公共权力到国家权力 (一)原始公共权力的本质和特征 1.自然发生的共同体的组织性力量 2.原始公共权力不具有强制性、支配性和同共同体的对抗性 (二)原始公共权力组织的架构及权力 1.氏族议事会 2.首领 (三)原始公共权力演化为国家权力 1.国家权力与原始公共权力的本质区别 2.货币权力的形成 3.统治权力的形成 二、权力只属于国家 (一)权力称之为“国家权力” 1.国家权力是什么 2.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权力 3.权力关系主要是命令与服从关系 (二)国家享有权力唯一主体资格 1.国内关系中的唯一权力主体资格 2.对外关系中的唯一权力主体资格 (三)国务事项是国家权力行为的对象 1.内政事务 2.对外事务 三、阶级权力是国家权力的核心和实质 (一)任何阶级的斗争的直接目标都是国家权力 1.各阶级争夺国家权力的斗争 2.一个阶级只有胜利了,才能拥有国家权力 (二)阶级权力被奉为国家权力 1.阶级权力恰恰是统治阶级的权力 2.国家权力不过是统治阶级权力的政治表现 四、权力的相互依存和对权力的争夺 (一)权力存在于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权力关系系统 1.议会、行政、法院之间的权力关系 2.其他权力关系 (二)不可避免的权力争夺 1.争夺合法权力 2.争夺个人权力 第二部分 权力的专属性——国家权力设置 一、立法权力 (一)立法权和议会 1.制定宪法和法律是立法权的标志 2.立法权表现为议会的立法权限 (二)立法权的行使 1.行使*高权力 2.议会议事程序和立法过程 (三)立法权力关系状况 1.当权者层面的立法权力关系 2.社会层面的立法权力关系 (四)苏维埃立法权力 1.完全新型的立法权力 2.社会主义立法权力关系 二、执法权力 (一)执法权和行政机关 1.执法权是依法行政的国家权力 2.拥有执法权的国家行政机关 (二)执法权的行使 1.执法权一般行使 2.执法权违法行使 (三)执法权力关系状况 1.当权者层面的执法权力关系 2.社会层面的执法权力关系 (四)苏维埃执法权力 1.完全新型的执法权力 2.社会主义执法权力关系 三、司法权力 (一)司法权和法院 1.司法权是依法审判的国家权力 2.法院的权力集中表现为审判权力 (二)司法权的行使 1.一般审判 2.对莱茵报案和革命党人的审判 (三)司法权力关系状况 1.当权者层面的司法权力关系 2.社会层面的司法权力关系 (四)苏维埃司法权力 1.完全新型的司法权力 2.社会主义司法权力关系 第三部分 权力的寄生性异质——非权力的“权力” 一、等级权力 (一)等级权力制度化 1.等级代议制和等级法律 2.社会等级差别神圣化 (二)社会等级结构与权力 1.社会等级结构对权力的要求 2.等级权力与阶级权力 二、特权 (一)特权是与国家权力相抵触的权力 1.特权权力和特权权力下的特权权利 2.特权是一种时代错误 (二)特权的普遍性 1.特权主体的阶级内泛化 2.特权种类多样性 (三)特权同公民权利的对抗性质 1.在特权面前,权利成了幻想的条件 2.人民反对特权并不是为自己争取特权 三、权力滥用和权力腐败 (一)权力滥用 1.权力滥用是权力行使中的违法行为 2.苏维埃政权对权力滥用的坚决斗争 (二)权力腐败 1.权力腐败是国家腐败的权力表现 2.苏维埃政权对权力腐败的坚决斗争 第四部分 权利义务关系——对等协商关系 一、权利是法律上的权益 (一)权利是法律赋予的 1.没有法律也就没有权利 2.权利只在于法律的规定 3.所谓“抽象权利”“天然权利”“永久性权利”等等 (二)权利平等及其实现条件 1.权利平等是所有的公民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2.城乡权利平等问题 3.男女权利平等问题 4.民族权利平等问题 5.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前提,是人民当家作主 (三)特殊权利关系 1.自决权 2.宗教权利 二、权利的阶级内容 (一)属于统治者的权利 1.政权系统的权利 2.有产者的权利 (二)被统治者的权利 1.法律上的权利,是被统治者的“权利幻想 2.对权利的侵犯 3.争取阶级权利的斗争 4.苏维埃真正实现了革命权利和人民权利 三、权力下的权利关系 (一)内政权利关系 1.议会权利关系 2.政务权利关系 3.军政权利关系 4.地方自治权利关系 (二)对外权利关系 1.条约权利关系 2.外交干涉中的权利关系 3.战争、占领中的权利关系 第五部分 基本权利——基础的上位权利 一、政治权利 (一)选举权 1.选举权的全部关键在于选举法 2.理论上*纯洁的选举权与实践中*大规模的选举舞弊 (二)集会游行示威权 1.法定的集会游行示威权及其被垄断 2.对集会游行示威权的限制或禁止 3.集会游行示威权的真正实现 (三)结社权 1.宪法和法令对结社权相互矛盾的规定 2.实际上对结社权的限制或取缔 (四)罢工权 1.罢工权是劳动者应有的权利 2.罢工权的行使 (五)言论自由权和出版权 1.言论自由权和出版权是公民的必然权利 2.对言论自由权和出版权的限制或取缔 二、经济权利 (一)所有权法与所有权 1.所有权的来源和变迁 2.所有权法律关系的特征 3.两种所有权 4.关于所有权问题的法学谬说 (二)合同法与合同权利 1.对“契约自由”的认识 2.契约的经济强制力 3.立法对契约的限制 4.一般合同权利和劳动合同权利 5.苏俄早期的租让合同权利 (三)劳动法与劳动权 1.劳动立法 2.劳动就业权 3.工时法之权利 4.工资法之权利 5.罚款法之权利 6.童工法之权利 三、社会权利 (一)社会组织权利 1.作为社会组织的权利 2.社会组织成员的权利 (二)文化教育权利 1.教育和受教育权 2.学术研究权 3.文学艺术创作权和表演权 (三)婚姻家庭权利 1.婚姻自由权和家庭成员平等权 2.财产继承权 (四)获得社会救助权利 1.获得物质帮助权 2.济贫法与生存权 第六部分 权利的异化——权利异化为权力 一、物化、人格化与权利转化 (一)人格的物化与权利 1.劳动物化为产品,劳动力人格权利转化为他人对于产品的权利 2.社会关系中人格的物化,形成了货币权利、资本权利等财产权利 (二)物的人格化与权利 1.把客体物理解为人格化范畴 2.对应的客体转化为对立的人格化、对立的权利 二、权利异化为权力 (一)异化的实现方式和表现形式 1.异化是本质的对立性转化 2.劳动异化是权利异化的初始表现形式 (二)社会权利异化为社会权力 1.货币权利异化为货币权力 2.资本权利异化为资本权力 后记 一篇读罢头飞雪 半是硝烟半是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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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读书笔记(第3卷)(法关系原理) 作者简介

刘瑞复,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前组长,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前成员。
自1981年5月出版我国第一部经济法著作——《经济法概论》;至2018年5月,在法学学科和相关学科领域,出版自著、主编、合著、参撰之,论著、译著、教材和工具书等53部,自撰约1300万字。
主要著作
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监督与监察》(红旗出版社)
2.《法学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法律出版社)
3.《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4.《经济法一一国民经济运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企业法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刘瑞复,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教授,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前组长,民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前成员。
自1981年5月出版我国第一部经济法著作——《经济法概论》;至2018年5月,在法学学科和相关学科领域,出版自著、主编、合著、参撰之,论著、译著、教材和工具书等53部,自撰约1300万字。
主要著作
1.《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论监督与监察》(红旗出版社)
2.《法学方法与法学方法论》(法律出版社)
3.《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
4.《经济法一一国民经济运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企业法通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6.《合同法通论》全国统编教材(群众出版社)
7.《开发法学研究》(中日合著 日本通产经济研究所日文版)
8.《北京大学法学百科全书》经济法学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9.《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全国政治课自考统编教材(第一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10.《燕园诗稿》(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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