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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作者:李晓霖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3-06-01
开本: 大32开 页数: 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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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6113479
  • 条形码:9787516113479 ; 978-7-5161-1347-9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本书特色

  关于股东资格确认,表征资格的证据效力及效力等级是关键问题。理论上,《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作者李晓霖)从宏观角度论证“形式要件优先适用、实质要件个别适用”应成为一般原则;微观角度,股东名册具有优先效力,公司章程对确认发起人的股东资格具有证明力,工商登记的效力仅及于公司外的善意第三人。就前瞻性而言,股东名册更适合成为法定登记方式。实践上,对争议较大的瑕疵出资、隐名出资、股权转让情形不如何运用前述原则、规则确认股东进行检验和修正。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的作者是。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内容简介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从宏观角度论证“形式要件优先适用、实质要件个别适用”应成为一般原则;微观角度,股东名册具有优先效力,公司章程对确认发起人的股东资格具有证明力,工商登记的效力仅及于公司外的善意第三人。就前瞻性而言,股东名册更适合成为法定登记方式。实践上,对争议较大的瑕疵出资、隐名出资、股权转让情形不如何运用前述原则、规则确认股东进行检验和修正。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目录

前言 
**章 股东资格确认的基本问题
**节 股东资格的界定
一 股东资格考辨
二 与相关术语的比较分析
三 股东资格的得与失
第二节 围绕股东资格的利益冲突
一 股东 公司的利益冲突 
二 股东一公司外第三人的利益冲突
三 股东,股东的利益冲突
四 结论:利益冲突是股东资格确认的内因
第三节 股东资格确认的机理
一 理论基础:效率安全优先兼顾公平
二 程序设定:双层机制的安排
三 逻辑指向:以公司为对象

第二章 股东资格确认的证据分析
**节 关于证据采信的不同观点
一 英美法系的股东名册主义 
二 大陆法系的两分法理论
三 我国学者的三层次规则
四 对三种观点的比较分析
第二节 对具体证据之功能的一般考察
一 形式要件作为确认股东资格证据的一般考察
二 实质要件作为确认股东资格证据的一般考察
第三节 证据效力等级的理性抉择
一 宏观思考: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之博弈
二 微观思考: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商登记之较量

第三章 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节 瑕疵出资现象
一 瑕疵出资的内涵
二 瑕疵出资的外延
第二节 瑕疵出资股东资格确认的争论
一 域外的观点
二 我国立法、理论以及实务的态度
三 否定说、肯定说、有限资格说的考量
四 严重瑕疵出资情形的特殊问题
第三节 瑕疵出资对股东资格的影响
一 瑕疵出资对股权行使的影响
二 瑕疵出资的救济方式及其与股东资格的关系
第四节 瑕疵出资影响股东资格的实证分析
一 借款出资
二 虚构股权
三 实债虚资
第五节 瑕疵出资股东资格确认与第三人保护
一 股东资格确认与公司债权人保护
二 股东资格确认与股权受让人保护

第四章 隐名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节 隐名出资现象
一 隐名出资的内涵
二 隐名出资的外延
第二节 隐名出资股东资格确认的争论
一 域外的观点
二 我国立法、理论以及实务的态度
三 实质说、形式说、折中说的考量
四 隐名出资人显名的问题
第三节 隐名出资股东资格确认的实证分析
一 完全隐名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二 不完全隐名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三 几种特殊隐名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第四节 隐名出资股东资格确认与第三人保护
一 如何确认股东:以哪一个证据为准
二 股东资格确认与公司债权人保护
三 股东资格确认与股权受让人保护
四 股东资格确认与显名(或隐名)出资人的债权人保护

第五章 股权转让中股东资格确认
**节 股权转让的界定
一 股权转让的内涵
二 股权转让的程序
第二节 股权转让效力层次对股东资格的影响
一 股权转让的合同效力与股东资格
二 股权转让的效力与股东资格
三 股权转让的对抗效力与股东资格
第三节 股权转让中股东资格确认的争论
一 域外立法模式
二 我国立法、理论以及实务的态度
三 股东名册变更、工商登记变更、通知转移主义的考量
四 股东名册变更、工商登记变更的冲突与协调
第四节 股权转让中股东资格确认的救济
一 未变更股东名册的救济
二 未变更工商登记的救济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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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节选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从股东资格确认的基本问题入手,以分析与股东资格有关的证据为中心,在对域外观点进行比较、借鉴的基础之上,结合我国立法、理论以及实务的态度,对瑕疵出资、隐名出资、股权转让三种情形下的股东资格确认问题予以具体研究,以期提出符合国际公司立法趋势又不失本土特色的股东资格确认规则,从而拉近立法、理论与实践的距离,为日后公司法体系的持续发展和创新提供参考。

论股东资格确认-以有限责任公司为视角 作者简介

  李晓霖,1971年11月出生,河北徐水人,吉林大学民商法博士,主攻民商法、公司法,现于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代表著作有《民商法理论与实务专题研究》,主要论文有《论股东出资瑕疵对股权行使的影响》、《有限责任公司中股权转让效力与股东资格之关系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继承的正当性分析》、《物业服务安全保障义务的司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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