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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论

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论

作者:黄曼君
出版社: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7-10-01
开本: 16开 页数: 58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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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论 版权信息

  • ISBN:9787307058965
  • 条形码:9787307058965 ; 978-7-307-05896-5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论 本书特色

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中国社会转型、文化变迁加剧。在“欧风美雨”的猛烈冲击下,中国文学从古代文学传统中蜕变出来,形成一种新的生命之流。这种生命之流囊括了理性与感性、客体与主体、启蒙与审美、政治与艺术、崇高与悲凉、雅与俗、生理与社会、灵与肉种种不同视角构成的矛盾关系;同时它又“自决”、“自性”,作为一个完整“身体”的“自己”而存在,它在丰满本真生命的自我肯定与狂欢中超越自身,超越种种“逻各斯”中心而呈现出不可遏止的生命力。经过几代人的思考和运作,它形成了某些现代性品格特征。而从它本身的生命性来观照,对这种现代性品格,既要看到它某种生命本体形态,又要注目于它在被阐释关系链接中生命力的动态呈现,还要以鲜活的当下性言说实现历史视域的重新整合,以达到对其生命特殊本体的概括。本书对我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特性作了深入的研究。

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论 目录

导论
一、生命“自己”: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的本体特征
二、生命“链接”: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的阐释形态
三、生命“重构”: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的
当下镜像
**章 观念新变
**节 现代文学观的发生
一、“现代”概念界说
二、现代文学观的发生背景
三、现代文学观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现代文学观的转换模式
一、断裂与反传统
二、现代化与革命化
三、民族化与大众化
第三节 现代文学观的主流形态
一、现代文学观的大势所趋¨
二、影响和制约现代文学观演变的因子
三、现代文学观的主流形态
第二章 思潮嬗递
**节 现代文学思潮的演变轨迹
一、20世纪上半叶的文学思潮
二、20世纪下半叶的文学思潮
三、20世纪90年代文学思潮状况
第二节 现代文学思潮的张力结构
一、“中外古今”的张力关系
二、“左中右”、“上下”的张力关系
三、“歌颂与暴露”的张力关系
第三节 现代文学思潮的矛盾运动
一、自由与规范:“一”与“多”的潮起潮落
二、促进与促退:文论与创作的平衡与失衡
三、相吸与相斥:不同思潮之间的融会与冲突
第三章 语言沿革
第四章 文体蜕变
第五章 风格竞妍
第六章 批评转型
第七章 通俗新质
第八章 中外遇合
第九章 多元格局
第十章 反思阐释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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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世纪文学现代品格论 节选

章文体蜕变
**节文体与文体的蜕变
    一、作为体裁的文体
    这一章的内容,是20世纪中国文学的文体论。文体论,是对各
类文体的特点,文体的划分,及其发生、发展流变做专门的观察和研
究,古代又称为“文章流别论”。①理论界通常将西方文论中的style
一词,既译为文体,又译作“风格”,涵义较为复杂。但在文学界,
作为一种约定俗成,文体则大多指的是文学体裁,更近于西方文论中
genre(文类)这个概念,其基本划分法有分为韵文和散文的二分法,
分为抒情类、叙事类和戏剧类的三分法,和*通常采用的分为诗歌、
小说、戏剧、散文的四分法。本文基本上是根据四分法来考察文体变
革的。
    目前,对文体概念的研究较为深入的当是童庆炳的《文体与文
体的创造》一书。在细致地梳理了中国古代文体论和西方文体论中
的文体概念后,童庆炳指出,文体是一个系统,是文本的话语秩序、
规范和特征,通过三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三个范畴体现出来,就
是:(一)体裁,(二)语体,(三)风格。与人们通常的认识相比,
这种论述无疑更为全面。
    然而这种涵盖了从“风格”到“体裁”的多范畴的“文体”概
念,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却极不方便,人们往往只取其意义之一而用
之,理论与实际的脱节是显而易见的。其症结乃在于,无论文体内部
的这些范畴在内涵上如何纠结,它们在一个关键点上南辕北辙,使文
体实际上是两个概念而不是一个概念——这个关键点,就是“文体”
是表示一种共性,还是表示一种个性。童庆炳说,体裁就是文学的类
型,文学类型的体式规范,是由某种类型作品的基本要素的特殊结合
而构成的。这种基本要素的特殊结合,一般地说不是由个别作家人为
营造的结果,而是人类长期文学实践的产物,它的成熟有一个漫长的
历史进程。而风格则与作家个性息息相关,“文学风格是指能够引发
读者的持久审美享受的、作家的创作个性在作品的有机整体中所显现
出来的基本特色。”①体裁和风格就是文体概念中的代表共性和个性
的南北极。当我们用文体这个词,要说的是某种有共同特征的类型,
它的形式和规范,是人们的共同实践、共同创建和共同认可的规范,
而不是个别作家的艺术个性的表现,我们说的是体裁(或单位更小
一点的体式);当我们要指出的是与众不同的某种特色,——只是特
色而不是规范——我们说的就是风格,即使这种体式也可以小到是一
个作家的体式,风格可以大到是一个时代的风格。这就好比是一个硬
币的两面。
    语体位于体裁和风格之间,其中有属于公共规范的部分。也有作
家的个人特征的部分,也就是说,也可以一部分划入体裁特征,一部
分看作风格表现。
    所以本文中的“文体”一词的内涵,是童庆炳的“文体”劈出
来的一半,只指文学的体裁——其中涵盖了一部分语体,和某些也被
称为“风格”而实际上是体裁体式范围的东西。
    通常所认为的作为体式规范的体裁,其义域仍太狭隘。陈平原曾
经在《小说史:理论与实践》一书中,区分了文学体裁和文学类型,
他将文学体裁作为**级分类,包括抒情诗、小说、戏剧等等,将类
型作为第二级分类,是根据共同的题材、结构、情调等进行的分类研
究,例如小说类型中,有历史小说、侦探小说、流浪汉小说,等等。
但从广义上说,这些类型也在我们说的文体——文学体裁——范畴。
陶东风说:“真正的文学类型(即除去那些纯粹依据题材特征划分的
非文学的类型)总是反映了特定的文体特征,是依据作品在文体上
的相似性而划分出来的,像流浪汉小说、武侠小说、侦探小说、悲喜
剧等文类,即使在名称上没有体现文体特点,但实际上都有一套结构
模式和形式规范。”①所以韦勒克和沃伦认为,“文学体裁应视为一
种对文学作品的分类编组”,“从理论上说,体裁应被看作是建立在
外在形式(特殊的韵律或结构)和内在形式(态度、情调、目
的——更粗略地说,题材和观众)之上的文学作品的分类”。
    文体是一种分类,分类向来是文学的一大难题。韦勒克和沃伦指
出,从表面上看,外在形式和内在形式的任何一种都可以成为分类的
基础,“例如‘田园诗’或‘讽刺诗’以内在形式为基础,‘双音步
诗’和‘品达诗体’以外在形式为基础;但关键的问题却在于找到
另一个方面,以便从二者结合的角度来确定文学类型”。②但是,这
种角度并非决定于学者的主观臆断。文体的范畴,与其说是理论的规
定不如说是历史上的约定俗成,韦勒克和沃伦试图寻找到一个结合内
外形式的确定文体的角度,这必然是一个无法在理论上定性的角度,
而只可能在漫长的文学史上文体自然聚类而生的现实状态中随机揣
摩。类似的问题中国学者褚斌杰也注意到了:“文体的构成具有外在
的形式和内容的规定性双重因素,既具有语言结构方面的特征,同时
也有内容和题材方面的因素。因此,在分类上可以产生多角度性,在
标准上产生不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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