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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第2册)

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第2册)

作者:茆荣华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11-01
开本: 16开 页数: 495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142.8(8.6折) 定价  ¥166.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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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第2册)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0929793
  • 条形码:9787510929793 ; 978-7-5109-2979-3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第2册) 内容简介

全书聚焦法律适用难点,包括民间借贷、侵害商标权、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信用卡纠纷、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民事再审案件审查程序等六个类案办案要件指南,围绕388个法律适用问题,结合147个典型案例,按照“总体情况概述—立案审查—原告诉请的审查—被告抗辩的审查—要件事实审查和裁判规则”展开,梳理、归纳案件审查要点和注意事项,并附以相应的规范指引,强调用项目式、要素式的方式表述,着力突出重点内容,既突出要件指南内容的完整性,符合办案的思路;又突显实用性,利于法官学习和检索,满足审判一线的需求。

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第2册) 目录

民间借贷类案办案要件指南
**部分 民间借贷类案总体情况概述
一、审理情况
二、案件特点
三、审判原则
第二部分 立案审查
一、对出借人的审查
二、对借款人的审查
三、对管辖权的审查
第三部分 原告诉请的审查
一、借款本金的审查
二、借款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的审查
三、要求承担担保责任的审查
四、要求认定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审查
五、虚假诉讼的审查
六、其他诉请的审查
第四部分 被告抗辩的审查
一、对借贷主体的抗辩审查
二、对借款合意的抗辩审查
三、对借款未有效交付的抗辩审查
四、对合同效力的抗辩审查
五、对实际借款本金的抗辩审查
六、对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等的抗辩审查
七、对借款履行期限的抗辩审查
八、对借款债务已消灭的抗辩审查
九、对律师费的抗辩审查
十、对担保责任的抗辩审查
十一、对夫妻共同债务问题的抗辩审查
十二、对时效等问题的抗辩审查
第五部分 民间借贷案件的要件事实审查和审查要点
一、民间借贷关系的认定和审查要点
二、民间借贷金额的认定和审查要点
三、民间借贷履行问题的认定和审查要点
四、民间借贷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和审查要点
五、民间借贷中担保的认定和审查要点
六、民间借贷合同解除的认定和审查要点
七、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认定和审查要点
第六部分 与民间借贷相关问题的认定和裁判规则
……

侵害商标权类案办案要件指南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类案办案要件指南
信用卡纠纷类案办案要件指南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类案办案要件指南
民事再审案件审查程序办案要件指南
展开全部

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第2册) 节选

  《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第2册)》:  (五)服判息诉率高,上诉改发率较低  近五年的民间借贷案件服判息诉率平均为92.36%,绝大部分的民间借贷案件经由一审生效,仅少部分案件提起上诉。在上诉的案件中,五年来被改判案件不足800件,被发回重审的100余件,改发率为7.86%。  二、案件特点  (一)职业放贷现象频发,催生专门产业  近几年,在民间借贷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职业放贷人”的身影。这些放贷人往往拥有大额资金调度能力,并通常提供格式化的借款凭证文本,对借款期限、借款交付方式、借款利率、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等进行较为全面的约定,对于大额资金的出借,一些出借人还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车辆或第三人进行担保。涉职业放贷人案件相比较一般民间借贷案件而言,具有较为明显的特点,具体表现在:职业放贷人的放贷行为职业化、产业化、网络化、平台化;借款利息、费用高额化、隐蔽化;放贷证据单一化,以银行流水、借条、收条证据为主;讨债手段暴力化,衍生出限制人身自由等犯罪行为;案件公告率高,借款人消极应诉,缺席审理案件数较多。另外,大部分涉职业放贷案件中借款期限短、借新债还旧债现象突出、出借人较为同一。  (二)高额利息、费用趋于隐蔽化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民间借贷利率设有限制性规定,对超过部分利息不予支持。但出借人为获取高额利息,采取多种手段规避相关法律规定。有些案件的借贷双方即使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逾期利率、违约金和其他费用竞合时的处理办法,但因被告出庭率低,未向法院提出抗辩主张,导致法院无法查明案件事实。在网络平台作为出借人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网络借贷更加技术化,相关证据调取更加困难,案件事实查明更为复杂。此类案件中,出借人向不特定借款人出借款项,借款合同实行网签制、合同条款复杂、收费项目繁多、费用计算方式多样,加之出借款账户虚拟化等,易致借款人借还账目不清、利息计算不明。  (三)部分诉讼目的呈现非正当性  通过调研发现,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庞大,借款原因有很多,部分体现在借款人赌博、吸毒、涉黑涉恶等。其中,赌债性质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尤为突出,出借人及其团伙事先确定好猎取对象,再邀请借款人喝酒、赌博,抓住借款人想要翻本的心理,使得借款人赌债不断增加并出具借条。为了能使不正当借款合法化,出借人一般要求债务人出具借条或欠条等凭证,写明欠款数额但是不载明借款用途。案件审理中,作为原告的出借人往往是自我陈述借款过程,但因为借款人不到庭,没有庭审抗辩,缺少证据支撑,即使是涉嫌赌博性质的民间借贷,也因出借人借款流水等证据较为充分,没有借款人庭审抗辩,法官也很难认定借款合同无效。司法审判中,疑似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较多,但判决中据此认定合同无效的较少,一方面在于出借人借款呈现专业化、团伙化、虚拟化的特点;另外一方面在于借款人缺乏清偿能力、刻意逃避债务或消极参加庭审。  (四)借款要素不完备的现象突出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不仅在于借贷关系的民间性上,还在于借贷过程的“民间性”上。借贷双方借款凭证书写不规范,缺乏必要的合同条款,缺少借贷证据保存的意识,这为案件事实查明等制造了障碍。虽然借贷自古有之,但由于民间借贷的主体多为自然人,其专业性不如金融借款案件当事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规范性严重不足。部分案件的借条、欠条等证据不规范,对借款利率、借还款期限、逾期利息、款项交付方式等均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在实际审理中,还发现有些借款人急于取得借款,甚至只在借条上签名,未填写利率、出借人、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将空白借款凭证签字盖章后交付出借人,自己未留存借款凭证。不规范民间借贷操作,导致借贷事实难以查明,从而给案件审理、事实认定造成了极大困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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