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月福利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20-11-01
开本: 16开 页数: 321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29.3(4.9折) 定价  ¥59.8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暂时缺货 收藏
运费6元,满69元免运费
?快递不能达地区使用邮政小包,运费14元起
云南、广西、海南、新疆、青海、西藏六省,部分地区快递不可达
温馨提示:5折以下图书主要为出版社尾货,大部分为全新(有塑封/无塑封),个别图书品相8-9成新、切口
有划线标记、光盘等附件不全详细品相说明>>
本类五星书更多>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版权信息

  • ISBN:9787521612943
  • 条形码:9787521612943 ; 978-7-5216-1294-3
  • 装帧:80g轻型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本书特色

根据《民法典》全新规定进行修订 一、实用全面 本书非常实用,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并进行深入分析。作为一本法律常备手册,本书可以帮助读者掌握法律知识,开阔视野,帮助读者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让读者的生活更轻松、更自如。 本书内容全面,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民法基本知识、婚姻、继承、物权、侵权、合同、民事诉讼、劳动、消费者权益、物业、治安等领域的常见问题。 二、通俗易懂 在内容上,本书没有高深的逻辑,也没有晦涩的术语,而是通过朴实的文字、简明的案例、通俗的解读将大众*常见、*实用的法律常识加以详尽的展现。在体例上,本书采取实用问答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式,语言通俗易懂,条理清楚明晰。“现实问题”栏目,主要以现实生活中的案例作为问题,取材于社会,来源于生活,实际生活中人人都可能会遇到。“律师解答”栏目,律师针对该问题进行细致解答,对法律知识的解释深入浅出,让读者能轻松看懂。此外,本书还设有“法条链接”栏目,每一个问题都有其对应的法律依据,让读者在实际的应用中做到“有法可依”,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 三、检索方便 本书把人一生中常遇的法律问题分门别类地汇编在一起,能让读者便捷地找到自己想要了解的知识。读者遇到一个问题,可以先翻开本书的目录,找到相应的章节,再根据标题检索相应的问题,就可以很快找到解决方案和确切的法律条文。这就为读者节省了很多的时间,有利于读者迅速、及时地解决问题。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内容简介

本书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并进行深入分析。作为一本法律常备手册,本书可以帮助读者掌握法律知识,开阔视野,帮助读者用法律手段维护权益,让读者的生活更轻松、更自如。 本书内容全面,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了民法基本知识、婚姻、继承、物权、侵权、合同、民事诉讼、劳动、消费者权益、物业、治安等领域的常见问题。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目录

**章 民法基础知识篇——基础权利,不可不知
第二章 婚姻篇——结婚离婚,有法可依
第三章 继承篇——子承父业,明明白白

第四章 物权篇——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第五章 合同篇——常用合同,伴您左右
第六章 侵权篇——遇害不慌,依法维权
第七章 民事诉讼篇——法院诉讼,并不神秘
第八章 劳动篇——安心工作,依法用工
第九章 消费者权益篇——开心消费,明白维权
第十章 物业篇——小区是我家,大家管理它
第十一章 治安篇——看似小事,实则违法


展开全部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节选

监护人可以自行变更吗? 现实问题 郝某与邢某为夫妻,生有儿子小邢,年仅8岁,后双方因为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将小邢判给郝某抚养。离婚后,郝某的工作上发生了变动,公司把郝某派到意大利分公司工作,于是郝某便把小邢交给自己的姐姐代为承担监护责任,并与姐姐签署了“变更监护人协议书”。郝某的姐姐因为工作忙,不能好好照顾小邢,小邢因此常常饥一顿饱一顿。小邢住所地的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找到郝某的姐姐,但是郝某的姐姐称,自己不是小邢的监护人,没有义务承担监护责任。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变更。擅自变更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变更后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责任。因此,虽然法律规定监护人不能擅自变更,但是已经擅自变更的,变更后的监护人也应当承担监护责任。郝某的姐姐作为已经被郝某擅自变更的监护人,有义务尽到监护人的责任,好好照顾小邢。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一条第四款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法律常识速查速用大全集(案例应用版增订7版) 作者简介

王旭,上海中申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法学会会员、上海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金融学双重知识背景,具备律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擅长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仲裁、劳动专项法律服务。乐雯晴,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华东政法大学硕士,擅长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仲裁、劳动专项法律服务。两位律师通过数年的合作努力,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代理了多起与公司、合同、劳动相关的诉讼仲裁案件。与中国人事法务协会、心华制表集团、台湾奥黛丽、少林汽车集团、远东国际租赁等公司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本类畅销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