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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业鹏民法讲义卷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精讲精练(讲义卷)/2019指南针精讲精练

岳业鹏民法讲义卷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精讲精练(讲义卷)/2019指南针精讲精练

作者:岳业鹏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11-01
开本: 其他 页数: 472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32.3(4.3折) 定价  ¥75.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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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业鹏民法讲义卷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精讲精练(讲义卷)/2019指南针精讲精练 版权信息

  • ISBN:9787509391006
  • 条形码:9787509391006 ; 978-7-5093-9100-6
  • 装帧:70g纯质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岳业鹏民法讲义卷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精讲精练(讲义卷)/2019指南针精讲精练 本书特色

本书思路清晰,逻辑严谨,语言干练,将复杂的民法理论知识用浅显易懂的语言条分缕析,疏导整理,娓娓道来,让人学起来轻松愉悦。 作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用书,本书采取务实的态度,内容上以命题为导向,分析讲解全面细致,又点到为止,恰到好处,足以应对法考试题,又避免过于深入而背离考试要求徒增负担。全书薄厚适中,重点更为明确,从而能够节省宝贵的复习时间。 本书的语言平易近人,易于理解,即便零基础的考生也能较为轻松地掌握民法应试的主要内容;对于民法基础较好的考生,更是快速复习、强化理解记忆的绝好助手。 尤其是,本书适应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试要求,增补了大量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深刻生动,能够极大提升考生的民法应用与案例分析能力。 本书配有岳业鹏老师的视频音频课件,可登陆指南针官方网站观看或下载。

岳业鹏民法讲义卷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精讲精练(讲义卷)/2019指南针精讲精练 内容简介

本书为“指南针精讲精练”系列之一,是岳业鹏老师编写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民法辅导用书。本书契合2019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根据考试动态、命题人观点以及全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全面修订,涵盖民法所有考试要点,重点突出,通俗易懂,易于理解和记忆。

岳业鹏民法讲义卷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精讲精练(讲义卷)/2019指南针精讲精练 目录

【绪论】

一、民法的含义/

二、民法的理论体系图:一个中心,六个基本点/

三、民法的规范体系:法考大纲必读法规/

【**编民法总则】

**讲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基本原则(★★)/

二、民法的渊源(★)/

三、民法的解释/

第二讲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意义(★)/

二、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情形:情谊行为(★★)/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的类型(★★★)/

第三讲人格权/

一、具体人格权(★★★)/

二、一般人格权(★)/

第四讲权利主体:自然人/

一、民事权利能力(★★)/

二、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三、监护(★★★)/

四、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讲权利主体:法人与非法人组织/

一、法人的分类(★★)/

二、法人的民事责任(★★★)/

三、法人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四、非营利法人(★★)/

五、非法人组织(★)/

第六讲民事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

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含义(★)/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类型(★★)/

三、意思表示的基础理论(★★)/

四、意思表示的瑕疵:意思与表示故意不一致(★★)/

五、意思表示的瑕疵:意思与表示偶然不一致(重大误解)(★★★)/

六、意思表示的瑕疵:意思表示不自由(★★★)/

七、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第七讲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

一、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四、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五、未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六、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不发生效力时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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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业鹏民法讲义卷2019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岳业鹏民法精讲精练(讲义卷)/2019指南针精讲精练 节选

我国 民法总则沿袭立法惯例在**章即明确规定 基本原则这与我国长期实 行计划经济体制缺乏民法传统有关实行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向全社 会宣传民法所赖以存在的平等意思自治公平诚实信用私权保护等基础性原理和思想 观念 一平等原则民法总则第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特征和重要基础区别于其他法律关系的主要标志市 场经济*本质的特征就体现在主体之间的平等性上近代民法侧重形式上平等而现代民法更加重视实质上平等 形式平等即避免对主体区分要一视同仁包括权利能力法律地位权利保 护等 实质平等按一定标准对民事主体进行区分强调不同情况不同对待民法总则 规定法律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消费者等的民事权利有特别保护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规定即强调民事主体之间的实质平等 示例婚姻法上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年内或中止妊娠后 个月内男方不得 提出离婚以保护女方合法权益继承法上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 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以特别保护经济上弱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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