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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色分类蟋蟀谱

定色分类蟋蟀谱

作者:白峰 著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4-01
开本: 32开 页数: 244
本类榜单:文化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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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色分类蟋蟀谱 版权信息

  • ISBN:9787559808837
  • 条形码:9787559808837 ; 978-7-5598-0883-7
  • 装帧:简裝本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定色分类蟋蟀谱 本书特色

一部集古代蟋蟀谱之优长、匡正斗蟋定色分类命名法则之书。

定色分类蟋蟀谱 内容简介

《定色分类蟋蟀谱》是一部以古代蟋蟀谱为基础,以蟋蟀斗丝的颜色为划分依据,重新梳理蟋蟀分类的学术著作。斗蟋是中国古代传统的娱乐形式,约起于宋,流传至今。为了鉴别哪种生相的蟋蟀善斗,玩家们从养虫、斗虫的实践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对斗蟋进行分类命名,蟋蟀谱也应运而生。但是由于古代出版业不发达、信息传播能力有限,很多撰写者并没有读到早期古谱,在写作中往往轻易沿袭某一谱系,或直接根据个人经验,形成蟋蟀“分类命名”混乱的局面。这种情况给玩家交流带来了不便,更不利于蟋蟀文化的系统传承。鉴于蟋蟀分类命名上的问题,本书作者白峰综合研究了古代代表性的蟋蟀谱,评价其流传、正误得失;着重分析了蟋蟀谱中容易导致误解的说法,辨析了“顶路”“额线”“头麻”等概念的所指,为蟋蟀的定色命名扫清障碍。由此,他认为蟋蟀的分类仍当以较早的《蟋蟀谱》中的命名为标准,即按照蟋蟀“斗丝”颜色命名,其余各部位的色彩作为辅助。作者根据斗丝颜色和古谱传统,把蟋蟀分为青虫、黄虫、紫虫、红虫、白虫、黑虫、异色类七大门类,将古谱重新梳理整合。每章先综述该门类的特点,然后列出古谱中符合条件的虫名、歌诀,并加以阐释,分析古谱的正误、得失,讲解该虫的养斗要点、出将情况等。本书是在研究古谱的基础上,对蟋蟀定色分类命名法则进行的梳理研究,思路清晰、立据客观,匡正了斗蟋分类命名的历史误区,也能够为玩家养斗蟋蟀提供方法论上的指导,具有研究性和工具书的双重价值。

定色分类蟋蟀谱 目录

凡 例



总 论



一、青虫门


(一)总论


(二)青虫品类



(三)青虫存目



二、黄虫门


(一)总论


(二)紫黄系综述


(三)黄虫品类


(四)附记



三、紫虫门


(一)总论


(二)重色紫虫品类


(三)淡色紫虫品类



四、红虫门


(一)总论


(二)红虫品类



五、白虫门


(一)总论


(二)白虫品类


(三)附记



六、黑虫门


(一)总论


(二)黑虫品类


(三)附记



七、异色类


(一)总论


(二)异色品类


(三)附记



索 引



延伸阅读





展开全部

定色分类蟋蟀谱 节选

总论
(一)问题的由来
蟋蟀的定色分类是一个很基础的问题,也是困扰虫界已久的问题,这主要来源于古谱在历代传抄、刊布过程中,由于对母本之错讹不断放大,导致了定色分类原则不统一,*终致使定色原则出现逻辑混乱。
从蟋蟀谱产生的13 世纪后期至今,蟋蟀谱在我国已有700 多年的历史,但我们今日能见到的蟋蟀谱*早的版本,却是明嘉靖时期的《重刊订正秋虫谱》(即嘉靖本《秋虫谱》),刊于嘉靖丙午年,即公元1546 年,距今已有470 多年了。这个谱是*接近宋谱原貌的一个版本(有关论证可参阅《斗蟋小史》之《宋谱可能的面貌》一节)。《秋虫谱》在定色分类问题上虽也偶有含混之处,但大多出自语言不严谨,而非本意,故而该谱仍基本保持着逻辑上的一致性。此后,蟋蟀谱刊刻较多,但问题也逐渐出现。从明末万历年间之《鼎新图像虫经》和周履靖《促织经》开始,有关定色分类原则就已经出现混乱。但将定色分类命名明显引入歧途的还是金文锦《四生谱· 促织经》,此谱刊刻于康熙乙未年,即公元1715 年。如此乱局,至今日之2018 年已然300 年有余矣。
旧时,各地虫友由于师承不同,读到的古谱不同,各有所依,故而讨论虫色定名分类问题时,常常各执己见而不能取得一致性认识。究其实,乃是因为此前虫家尚无机缘通读古谱之故。玩家所见皆不过一两种,能见到三四种经谱者,已属绝大机缘。但没机会通读古谱,尤其是无缘见到嘉靖本《重刊订正秋虫谱》,则很难了解古谱*初的原则及在后世的流变,也很难知道清代以来古谱中的含混之处是如何被逐步放大为充满矛盾的不同体系的。
王世襄先生纂辑《蟋蟀谱集成》实为功德无量之举。如果不是王世襄先生将天一阁藏本之《重刊订正秋虫谱》挖掘出来,我们今日对宋谱的基本面貌很难认定,也很难知道蟋蟀谱创立之初是如何建立分类原则和分类体系的。
相对于我这代人来说,前辈玩家未能窥破蟋蟀定色命名的要旨,并非诸前辈智慧不到,实为此前机缘不到,条件不具备。老一辈蛩家在其观念形成之时,没机缘见到历代蟋蟀谱的全貌。待到王世襄《蟋蟀谱集成》刊布,已是1993 年的事了,老一代蛩家早已形成固有观念数十年矣。看破难,改变更难。

(二)蟋蟀定色命名流变考
古代蟋蟀定色命名之法,粗略地说,矛盾主要集中在以斗丝定色还是以皮色定色上。细观古谱,可以发现问题的由来,以及在后世如何逐渐放大的。
1.明嘉靖《重刊订正秋虫谱》
现存传世*早的蟋蟀谱,仍属宁波天一阁所藏明嘉靖本《重刊订正秋虫谱》,此谱获录《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系孤本。是书申明为重刊,知此前尚有刊本,但不获见。据传为贾似道所辑,疑为伪托。此谱内容应该说*接近宋代原谱,有关论证已收入《斗蟋小史》有关章节,此处不再详述。
此谱与后世的本子相比,非常强调定色的原则,究其原因,盖因当时开斗日期较早之故。南宋笔记《西湖老人繁盛录》记录当时的种种风习,云:“促织盛出,都民好养,……每日早晨,多于官巷南北作市,常有三五十火斗者,乡民争捉入城货卖,斗赢三两个,便望卖一两贯钱,苕生得大,更会斗,便有一两银卖。每日如此,九月尽,天寒方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旧本题西湖老人撰,不著名氏,考书中所言,盖南宋人作也。”当时人写当时事,故此书所述应当可信。从记述的情形看,当时蟋蟀出土后,捉归即斗,至冷而止,完全因乎自然条件。而南宋延至元代是我国历史上商周以来*为寒冷的一个时期。……这个时期的极寒天气,使南宋时秋季短暂而入寒较早,且冬季较为寒冷是可以想见的。由于各类色品之虫,成熟程度进境不一,有早有迟,故“色盖”现象在寒冷期可能较为明显。我们在《秋虫谱》中可以看到有“白不如黑,黑不如赤,赤不如黄,黄不如青”“黑白饶他大,青黄不可欺”等等说法,其《交锋论法》又一次强调“夫合对交锋,必须明察大小,点详颜色;颜色两停,大小无异,方可合对”云云。色品与分量大小被认为是决定胜负的两大关键因素。色品被如此地重视,显然与当时开斗较早的赛制有关,也与蟋蟀玩家此时尚无用暖习惯有关。且不管此时的认识究竟有多大的合理性,但体现出了当时对色品鉴别的重视程度。
《重刊订正秋虫谱》的体例,在言及蟋蟀生相时,基本以歌诀处理,颇类古小说对出场人物之诗体“简颂”,这种形式应当是承继于宋代话本的传统。歌诀的长处是较为上口,便于记忆,但缺陷是限于韵语的整齐和句式,对蟋蟀的描述常常语焉不详。后世谱系,其体例沿用歌诀体,又不专门指出定色原则,导致模糊性过大,是为重大弊端和缺陷。但此谱一个显著特点是,于歌诀之外,著者(包括重刊者)以“总论”“增释”“重辨”“解”为题,以白话描述、解释蟋蟀生相特点,举凡13 条。由这些描述可以知道,此谱是以斗丝色区别青、黄、紫;对于斗丝色相同的,则以头色、皮色、腿色的不同,区别白与青、红与紫,以腿斑和肉色的不同区分黑与青。
其《青虫总论》云:“大都青色之虫,虽有红牙、白牙之分,毕竟以腿、肉白,金翅,青项,白脑线者方是,断无斑腿、黄肉、黄线之青……”其《五色看法重辨》又云:“大都青虫便要线肉白,翅金;而黄便要乌牙黄线,遍身如金;紫要头浓、红线、腿斑、肉蜜;白则如冰;黑则如墨;上手了然在目,此真色也。搭配不齐,便属花色。”可知以斗丝色分青、黄、紫,是此谱的一大原则。其次则将腿斑、肉色纳入视线,综合考量,但已属二线条件,在乎是否纯色之别。此谱因为申明了分类原则,故其歌诀中对斗丝多不涉及,而将笔墨旁及其他特点[涉及丝路色烙者仅5 例,见诸“淡黄生(增注)”“红头紫”“紫麻”“纯白”“黑麻头”]。
后世谱如清乾隆本《蚟孙鉴》中出现“熟虾青”,遍体皆红,有如熟虾,因其斗丝色白,故列入青虫门,而非红虫门,即是根据此谱定色原则而论的。
肉色是青与黑的分野。因青、黑斗丝俱白,故“黑青”(列于青虫门)歌诀云:“黑青翅黑黑如漆,仔细看来无别色。更兼牙肉白如银,名号将军为**。”而“真黑”(归为黑虫门)为:“真黑生来似锭墨,腿肉斑狸项毛黑。”其《黑者解》补充说:“此虫肚黑牙红。”其“黑麻头”条云:“黑麻头路透银丝,项阔毛燥肉漆之。更若翅乌牙赤紫,早秋胜到雪飞时。”要点亦在“肉漆之”。可见黑青与真黑之别在于腿斑与肚色。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重刊订正秋虫谱》色品类蟋蟀中有一处导致后世误读的含混之处,是为“紫麻”。其歌诀曰:“头麻顶路透金丝,项毛翅绉腿斑狸。四脚兼黄肉带赤,秋虫见影不相持。”粗看之下似乎此虫为黄金斗丝,但这显然与其《五色看法重辨》中“紫要头浓、红线、腿斑肉蜜”的说法不符。
值得注意的是“顶路”这个提法。如果指的是斗丝的话,显然与“紫虫必要红线”的自身原则不符。“顶路”并非指斗丝,而应当另有所指,是指顶门线,即“额线”。从文本本身看,“头麻”“顶路”如果都指斗丝,则明显导致行文重复,如“头麻顶路透金丝”,歌诀体惜墨如金,一般不作重复。所以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头麻”一词点题紫麻头,然后是“顶路透金丝”。“顶路”这个词在此谱中仅出现这一次,后世也极少使用。“顶”这个字倒是常用,比如“细丝透顶”,我们今天也仍然用“顶门”“顶线”来表述蟋蟀头上*前端的部位。而“斗丝”在古谱中常常称为“线”或“头路”。
如果将“顶路”理解为额线,此句句读上仍有两处歧义:其一,“头麻、顶路透金丝”,指的是斗丝、额线俱黄。其二,“头麻,顶路透金丝”,头麻指的是紫麻头,而顶路却指明是金额线。此谱因为有明确的原则在,不可能做出自相矛盾的表述,故,正确的理解应当是第二种句读。
但是由于古人不加句读,致使产生歧义,后世基本将其误读为斗丝色黄。这个错误导致后世蟋蟀谱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并贯穿此后几乎所有的古谱。及至清乾隆《蚟孙鉴》将“紫麻”歌诀改为“紫麻头路透金丝,项毛翅绉腿斑狸。四脚腊黄肉带赤,敌蛩见影不相持”,将“顶路”改为“头路”,彻底误解了斗丝色烙。
清代晚期谱中对紫虫的认定常以体色划分,斗丝或红或黄皆归入紫,显然是对“紫麻”歌诀误读的放大。倘以体色划分的原则成立,则熟虾青势必划归为红,黑黄则不免划归为黑。及至当代,有的虫友将白斗丝、遍体淡紫的虫,称为白紫或粉紫,实则此类虫当列“紫白”,归“白虫门”。发生此类误判,亦系对古谱错讹的放大和延续。
当然,就现代科学知识而言,从光学的角度看,光经过三棱镜色散为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俱全;从三原色的角度,紫色则为复合色,故有其复杂性。但古人所谓“青”,也不能归入三原色之中,亦属复合色。惟于中国五行学说中,青列于五个基本色之一,为东方之正色。如果进一步考量,中医学将一年之气候变化化为六气。五行配六气,青(厥阴风木)、黄(太阴湿土)、白(阳明燥金)、黑(太阳寒水)各居其一,四色配四气;惟有“红”(火)一分为二,分属少阳相火和少阴君火,分配阴阳两属。倘以《黄帝内经》之“六气”与虫色相应,余以为,“红”对应的应当是“少阳”,“紫”对应的则是“少阴”。红”和“紫”,异体而同质,皆为火象,所以应当有一个共同的性质,体现在辨虫上,则为斗丝之“红(紫)”,当然其色烙可以有相对的明暗、轻重之变化。
前文提及,嘉靖本《秋虫谱》是*接近宋谱的一个本子。宋代是对“五运六气”学说*为重视的一个朝代,宋代医科考试必考“五运六气”一道。五行学说在当代已日渐式微,但在宋代却属于常识,所以无论从情理上还是文本上,紫虫必得红斗丝为要件,应当是值得重视的问题,也是特别需要纠偏的问题。
现代人阅读古谱,《重刊订正秋虫谱》为**要谱。虽然此谱较简,但原则之清楚、脉络之清晰,后世谱无可企及。
2.明万历《鼎新图像虫经》
《鼎新图像虫经》刊于明万历时期。从其收录有《秋虫谱》重刊时的“促织论前序”看,此谱显然与《秋虫谱》有共同的祖本,内容也与《秋虫谱》基本相同,但略有增广,比如增加了苏胡子等人的养法,显然参照了其他本子。但此谱缺失了前谱*重要的《青虫总论》和《五色看法重辨》,对定色命名的原则缺乏解说,可以说有重大缺陷。从文本角度看,《鼎新图像虫经》有些内容显然遗留了元人的特征,而这些特征在《秋虫谱》中是不见的(详细论述可见《中华蛩家斗蟋精要》相关章节,读者有兴趣可参阅)。
《鼎新图像虫经》除新增图像外,其他新增的内容还表现出对蟋蟀鸣声的特别关注,但语焉不详。该谱对于定名改动较大的则在黑虫:以“乌青”之名领衔黑虫门,但歌诀内容录自《秋虫谱》青虫门中的“黑青”,只是将名称改成了“乌青”。以“乌青”之名统领黑虫门,逻辑上既已含混,青与黑的区别就此模糊了,显然不及《秋虫谱》命名、归类明确。这也是后世黑虫与青虫混杂不清的渊源。以后我们会看到这个问题的不断放大。
3.明万历晚期周履靖《促织经》
周履靖续增之《促织经》,亦刊于明万历时期,但晚于《鼎新图像虫经》,属万历晚期刊本。周履靖其人,一生科考不利,后索性隐为高士。其人精于书画,一生所涉颇为庞杂,著述百余卷,涉及医学、造园、炼丹、养鸟、莳花、栽树、相面、占卜等杂术,但驳杂不精,所纂辑之《夷门广牍》也属于辑录性质,看不出有哪些属于原创。
其《促织经》主干沿袭了《鼎新图像虫经》,内容较前谱增加不少。此谱流传较前述两谱要广,及至民国尚有人翻印,故对后世影响较大。但认真考量之下,此谱问题颇多,引发的混乱也较大。
此谱依承前谱体例,重视歌诀,但同样忽略了《秋虫谱》有关分色定名总体原则的论述,亦未录《秋虫谱》中的《青虫总论》《五色看法重辨》等重要内容,可能周履靖就没见过《秋虫谱》。由于失去了定色命名的原则性前提,而所录传统歌诀中又较少提及斗丝色烙,那么对于没读过《秋虫谱》的读者,如果仅读此谱,则对色品的分类原则就无从认识和着手,只能以信息不全的歌诀对应单个虫名。这是此谱给后世带来流弊较大的一个原因。
周履靖《促织经》显然于《鼎新图像虫经》之外,还有另外的来源,周履靖将两者叠加,故其体例、定名既不统一,本身也多有混乱和矛盾。这也显示出周并非真正玩虫、懂虫的行家。
比如,此谱在辑录前谱色品类之前,先有《论真红色》《论真青色》《论真黄色》等凡22 例,与前谱说法多有不同。《论真黄色》:“翅金肉白顶红麻,项掺毛青腿少瑕。”“顶红麻”明显与前谱不合。《论淡黄色》中“肉白红头项掺青,头粗脚壮齿如针。这般虫子非容易,九遍交锋十次赢”,完全不得要领,其所指似乎更近于“赤头黄”。《论青麻头》:“掺青皱翅紫麻头,肚白身肥牙似钩。”明明说的是青麻头,歌诀却言紫麻头,不着边际。
有些则显得粗略。比如其“红头”条,“红如血点项朱砂,入手观来一朵花,一朝二广交锋胜,到底终须不恋家”。在此前的虫谱中,有“紫黄”,有“红黄”,有“红头紫”,有“纯红”,后世尚有“赤头青”,皆红头之虫,但依据分类原则,各有所属,有如鳞甲森然,一丝不乱。比较而言,此谱仅以“红头”命名,未及斗丝色、翅色、肉色、腿色,笼而统之,实类稚子玩虫时的说法,过于大而化之,失之粗略,难以于色品上落实,可见出此谱之命名实不得要领。
再比如,此谱沿袭《鼎新图像虫经》的错误,以“乌青”之名代替“真黑”,领衔黑虫门。而且更进一步,《论真黑色》歌诀中有“黑者须当黑似漆,仔细看来无别色,于中牙肚白如银,到作将军为**”,内容显然改编自《秋虫谱》青虫门中之“黑青”歌诀。《鼎新图像虫经》只是以“乌青”之名代替“真黑”,其下歌诀尚未更替,而周履靖谱则进一步将前谱青虫门之“黑青”歌诀内容移植到黑虫门之“真黑”名下,终于使青与黑彻底混淆。而其《论真黑色》歌诀与后文中“黑青”歌诀虽字句略有不同,但实质内容竟全然一样。一谱之内,已将黑虫门之“真黑”与青虫门之“黑青”混为一谈,无法区别。混乱如斯,系由周履靖窜抄数谱而无主见所致。他使《秋虫谱》以肉色区分青与黑的原则被冲破,黑与青从此难以划分,使后世有关黑虫的命名无所适从,乱象丛生。
故周履靖在谱系混乱之流变中难辞其咎,实为*重要的“肇始者”,《促织经》实非良谱。
4.清康熙金文锦《促织经》
清康熙年间,金文锦编纂《四生谱· 促织经》。“四生”者,乃是指鱼、虫、鸟、禽。虫,指的就是蟋蟀。金文锦的《促织经》将混乱局面进一步搅浑。
**,此谱将“红黄”之名目混入红虫门(明谱归黄虫门)。
第二,将“紫青”混入紫虫门(明谱归青虫门)。
第三,除继续沿袭“鼎新谱”错误,将“乌青”混入黑虫门之外,又将新增之“黑黄”混入黑虫门。这样一来,黑虫门就包含了青、黄、黑这三种色品。这大约是今日某些地域的玩家认为黑虫不分斗丝色烙是黄是白,只以皮色划分的主要依据。
第四,此谱较明谱色品类蟋蟀品种新增二种,即白黄、黑黄。但白黄列入黄虫门,黑黄归为黑虫门,仍是以皮色为分类原则。
第五,此谱在“真青”歌诀后的解释中,提及“白麻路细丝透顶”;而在“虾青”歌诀后的解释中,却言“头要金丝透顶”。可见其分类原则已与斗丝色无干。其“红麻”云:“红头黄路*刚强。”又为一证。
此谱通篇未提及定名原则,但从以上数条看,皆以皮色分类。
忽略斗丝而以皮色划分虫类,与明万历周履靖《促织经》相比,已完全走向歧路。究其原因,大约系金文锦一生所见,仅及于“贾周本”(即周履靖本)以下,未能见到《秋虫谱》,所以不知道古谱曾有定名原则,而贾周本着实混乱不堪,看不出分类原则。
金文锦在序中说,“因核旧编,挑灯删定……亦一时游戏偶及”云云,可知其内容多抄自前谱。但因所读并非良谱,虽苦心经营,梳理分类,却贻害后世。王世襄先生认为:“此书内容可取之处不多,但二百年来颇有影响,曾见全录此书而另署作者姓名之旧写本不下三四种。抄袭者多,足见其流传之广。”
此谱可视为后世以皮色定色命名的源头。
5.清乾隆朱从延《蚟孙鉴》
《蚟孙鉴》显然沿袭了明谱的内容,又杂以他谱,兼及旧谱所无的新内容,以为增广。就篇幅而言,此谱为明清两代虫谱之冠。内容驳杂,有关色品类,虽照抄明谱居多,但亦有所发展。此谱也强调定色的基本原则,其《前鉴》中《辨蛩五色》继承并发展了《秋虫谱》的有关论述:“大都青蛩要白线金翅,黄蛩要黄线乌牙,遍体如金;紫蛩要头浓红线,腿斑肉蜜;白蛩如冰;黑蛩如墨……”但由于此谱内容来源不一,又受此前数谱的干扰,故实际定名时,则既有合于分类原则者,亦有不合原则者。当是著者心中并无定见所致。
**,青虫门新增:天蓝青、鸦青、白青、灰青、白牙青、红牙青、葡萄青、井泥青、熟虾青等。
“红牙青”歌诀中有“紫头银线项青毛,红牙白脚绝伦高”云云。“熟虾青”歌诀中又有:“水红尾兮水红衣。”两种虫于头色或皮色看,皆与青不靠;又有“天蓝青”,非黄非青亦非紫,终无定色,但仍归于青门,皆因其斗丝色白之故,此系认同《秋虫谱》分类原则的体现。而且能根据分类原则增添新品种,是增广蟋蟀谱品类的正途,对后世有较积极的影响。
第二,将红黄、黑黄皆归于黄门,显然优于金文锦《四生谱· 促织经》。但问题是,“蟹黄”“黑黄”皆云“血丝”。尤其是“黑黄”,其歌诀第二首云:“黑黄斗路隐藏之,日光照见似红丝。腿黄肚赤如金翅,红白牙钳总是奇。”此种描述,应当更类似“黑紫”,归于黑黄,显然不合理。“蟹黄”歌诀云:“血丝缠头项背驼,牙红长脚蟹婆娑。腿桩点点红如血,日斗三场也不多。”“长脚”“蟹婆娑”云云,指的应当是形,但斗丝是红的,按此歌诀,列为“蟹紫”更为允当。
第三,黑色类延续了分类混乱的局面,其《黑色总诀》的核心部分,沿袭《秋虫谱》:“真黑生来肚黑牙红,银丝细路贯顶。”但也将“粉底皂靴”之名目列入,视为黑虫之一种。故随后的“真黑”歌诀,沿袭了鼎新谱的误录,将《秋虫谱》青虫门之“黑青”歌诀移植于此,称“更有肚腿白如银”,亦将黑与青混淆。另,此谱新增之“黑麻头”歌诀有二,其一云:“乌头麻路透金丝”,其二云:“黑麻路要银丝白”。显然录自不同虫谱而未加考订,对于黑虫命名的混乱局面未有改进。
第四,“紫麻头”方面,径将《秋虫谱》“头麻顶路透金丝”更改为“紫麻头路透金丝”,以“头路”代替“顶路”,使得本来含混的说法坐实,直接变成为金斗丝。加之黄虫门又有前述“血丝”者二,黑虫门又有金、银斗丝混杂。这样,《秋虫谱》所承袭的以斗丝色分类的原则,除青虫门外,基本被打破。
此谱亦是后世蛩家以皮色为定色依据的重要来源。秦子惠《功虫录》于定色分类上的错误,大多系由此谱误导。
6.清咸丰《蟋蟀秘要》
此谱刊于清咸丰年间,署名者麟光(号石莲),又称石莲本《蟋蟀秘要》。其人系国子监教习,曾任都察院御史。此谱虽署其名,但其序中说:“有精心之士,考古穷微,今乃成蟋蟀秘要一集,……余每批阅,不胜叹服其妙论,因为之序。”可知此谱系他人之作,石莲只是追记了几则实例及颂诗,便收录于自己文集,故此谱之主体并非石莲所著。
《蟋蟀秘要》虽照录了明谱《青虫总论》的部分,但《五色看法重辨》缺失。实质上此谱作者也未理解《秋虫谱》色品类定色原则,只是于歌诀照抄。此书中有与《秋虫谱》相合者,也有不相合者。其结尾处之《蟋蟀大全》8 条,可以见出作者对蟋蟀分类的认识,多出自虫体大致的色烙及其与歌诀所述色烙匹配部分,但未能了然歌诀之外的前提。故其对《蚟孙鉴》所创之灰青、井泥青予以保留,而对超出其理解范围的熟虾青则删除不录。但作者对于完全不能验证也毫无依据的“化生说”津津乐道,可知其猎奇心大于理性认识。
7.清光绪秦子惠《王孙经补遗》《功虫录》
秦子惠系秋虫大家,实战高手,但他显然未能获见以《秋虫谱》为代表的早期谱系,其传承主要来源于《蚟孙鉴》。秦子惠将自己毕生的心得悉数托出,著为《王孙经补遗》,可见其对《蚟孙鉴》的重视。但《蚟孙鉴》由于芜杂,在定色命名上的混乱,已使子惠无所适从,难以理出头绪。
《王孙经补遗》中没有关于虫色定名的专论,在有关“脑线”的论述中,略有涉及:“金斗丝惟真黄、黑黄,银斗丝惟真青、黑青。……大红斗丝,细直隐沉为真紫。白蛩斗丝白而扁,青蛩斗丝浑而圆,黄蛩蓬头多杈枝,黑蛩或黄或白,均所相宜。……间色者,如白黄、白青、紫青、紫白等类。身色、头色、斗丝可合而参之,无鱼目混珠之误矣。”
在《功虫录》中我们可以看到,子惠常将定为青虫的蟋蟀,在描述中反映为黄斗丝。而“黑蛩(斗丝)或黄或白”这个说法显然是受到了清初谱系,诸如金文锦《四生谱· 促织经》之类的误导。当然,此类错误在子惠所重视的《蚟孙鉴》中也同样存在。指黄虫斗丝时不言色而言形,如“黄蛩蓬头多杈枝”,虽此形多见于黄斗丝,但不能反过来说黄丝皆如是,或此形必为黄。
但秦子惠《功虫录》的好处是,不管定名如何,皆详细描述蟋蟀的生相特点,故而其作至今仍有较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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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色分类蟋蟀谱 相关资料

此部《定色分类蟋蟀谱》可谓超yue了以往私人撰谱的旧域,乃是将历代蟋蟀谱的流传情况先客观呈现,然后讨论历代谱之正误、得失,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得出正见,附以实例,再加说明,所论皆有理有据,不乏真知和洞见;用明确的理论,匡正了斗蟋分类命名的法则,使斗蟋的分类命名有了理性的识别法则,兼具研究性和工具书的双重价值。

定色分类蟋蟀谱 作者简介

白峰,山东济南人,曾任《山东文学》小说编辑,后主持三联书店济南分销店。现为济南市蟋蟀协会副会长、秘书长,杭州市蟋蟀协会顾问,宁津蟋蟀协会名誉会长,宁阳蟋蟀协会顾问等。2009年,与柏良先生合作编著《中华蛩家斗蟋精要》;2013年,编著《蟋蟀古谱评注》;2015年,出版专著《解读蟋蟀》;2017年,出版专著《斗蟋小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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