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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新编本)(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工作手册系列

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新编本)(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工作手册系列

出版社:党建读物出版社出版时间:2018-04-01
开本: 其他 页数: 235
本类榜单:政治军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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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新编本)(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工作手册系列 版权信息

  • ISBN:9787509909980
  • 条形码:9787509909980 ; 978-7-5099-0998-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新编本)(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工作手册系列 内容简介

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新编本)(根据党的精神修订) 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工作手册系列

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新编本)(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工作手册系列 目录

◎党务工作者
1.基层党委书记
2.基层党委委员
3.党支部书记
4.党支部委员
5.党小组组长
6.党委书记、副书记
7.党委常委
8.党委委员
9.党委候补委员
10.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
11.纪律检查组组长
12.党组书记
13.党组成员
14.工委书记
15.工委委员
16.组织员
17.巡视专员
18.党的机关工作人员

◎党的组织机构
19.党的全国代表大会
20.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21.中共中央委员会
22.中共中央政治局
2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
24.中共中央书记处
25.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26.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27.中共中央办公厅
28.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
29.中共中央组织部
30.中共中央宣传部
31.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
32.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
33.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
34.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35.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
36.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37.中央外事办公室
38.党的地方组织
39.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
40.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
41.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42.党的省委员会
43.党的自治区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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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新编本)(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工作手册系列 节选

  《党务工作者实用手册(新编本)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修订/组织工作基本丛书·工作手册系列》:  68.党务工作者的选拔任用  党务工作者的职务种类较多,涉及面较宽,选拔任用的方式也不相同。一般来说,党务工作者的选拔任用有两种方式:一是委任制,即由领导机关任用的方式;二是选任制,即用选举方式确定任用对象的方式。这两种方式无论是在选拔任用的对象上,还是在选拔任用的程序上都是不同的。但从大的方面来说,都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来办理,一般要经过如下程序:  (1)明确选拔任用条件。选拔党务工作者,应根据选拔任用的具体岗位,明确选拔任用条件。选拔任用条件的确定,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六章“党的干部”中规定的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依据已有的有关规定,从具体工作岗位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进行。  (2)民主推荐。选拔任用党务工作者,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个人向党组织推荐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3)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考察党务工作者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党务工作者的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考察党务工作者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主要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考察党务工作者应由两人以上参加,考察者应当具有较高的素质和相应的资格。  (4)酝酿。党务工作者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或者决定呈报前应当充分酝酿。酝酿应当根据党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岗位和拟任人选的情况,在不同领导成员中进行。拟任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人选,应当征求上级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对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干部,主管方应当事先征求协管方的意见,充分酝酿。征求意见一般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协管方自收到主管方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5)讨论决定。选拔任用党务工作者,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属于上级党组织管理的,本级党组织可以提出选拔任用建议。党组织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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