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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

出版社:新华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12-01
开本: 26cm 页数: 2册(223;279
中 图 价:¥69.3(7.0折) 定价  ¥99.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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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6636770
  • 条形码:9787516636770 ; 978-7-5166-3677-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 主要内容包括法理学、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商经法等。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 目录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上册)》
**章 法理学
考点1 法的概念
考点2 法的作用
考点3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考点4 法的效力
考点5 立法
考点6 法的实施
考点7 法律责任
第二章 宪法
考点1 宪法概述
考点2 国体
考点3 政体
考点4 政党制度与爱国统一战线
考点5 经济制度
考点6 国家结构形式
考点7 选举制度
考点8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考点9 特别行政区制度
考点10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考点11 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考点1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
考点13 国家主席
考点14 国务院
考点15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三章 民法
考点1 民法的概念和原则
考点2 自然人
考点3 法人
考点4 代理
考点5 物权
考点6 债权
考点7 知识产权
考点8 人身权
考点9 婚姻法
考点10 继承法
第四章 刑法
考点1 刑法的基本原则
考点2 犯罪构成
考点3 犯罪排除事由
……
第五章 行政法
第六章 民事诉讼法
第七章 刑事诉讼法
第八章 行政诉讼法
第九章 商经法

《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下册)》
**篇 政治理论
**章 马克思主义哲学
**节 辩证唯物论
考点1 哲学的基本问题
考点2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考点3 物质和意识
考点4 运动和静止
第二节 唯物辩证法
考点1 联系和发展
考点2 对立统一规律
考点3 量变质变规律
考点4 否定之否定规律
第三节 认识论
考点1 实践
考点2 认识
考点3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考点4 真理
第四节 历史唯物主义
考点1 两大史观
考点2 社会的经济结构
考点3 社会的政治结构
考点4 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
考点5 人的本质和价值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节 毛泽东思想
考点1 毛泽东思想的科学含义
考点2 毛泽东思想的形成与发展
考点3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
考点4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
考点5 社会主义改造
考点6 社会主义若干重大理论问题的探索成果
考点7 社会主义建设的方针政策
考点8 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
第二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考点1 邓小平理论
考点2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考点3 科学发展观
第三章 十九大报告中的时政考点
**节 党的十九大简介
第二节 党的十九大报告要点
考点1 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历史性变革
考点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
考点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
考点4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考点5 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
第二篇 经济知识
第三篇 行政管理
第四篇 公文处理
第五篇 文史知识
第六篇 科技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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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 节选

  《粉笔公考·2018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高频考点(套装上下册)》:   考点7 国家赔偿   一、国家赔偿   (一)国家赔偿的概念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给予受害人赔偿的制度。   重点提示   国家赔偿与行政赔偿的关系: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赔偿与后两者之间是种属关系。   (二)国家赔偿的特征   (1)国家承担责任,机关履行赔偿义务。国家赔偿的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由国家承担法律责任,*终支付赔偿费用,由法律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具体赔偿义务,实施侵权行为的公务人员并不直接对受害人承担责任,履行赔偿义务。国家是抽象主体,不可能履行具体的赔偿义务,一般由具体的国家机关承担赔偿义务,因此,形成了“国家责任,机关赔偿”的特殊形式。   (2)赔偿范围有限。国家赔偿是一种有限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赔偿的范围,也明确了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情形。   (3)赔偿方式和标准法定化。国家赔偿的主要方式是支付赔偿金,辅助方式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标准因侵犯的对象和程度的不同而变化,且赔偿数额有*高限制。   (4)赔偿程序多元化。国家赔偿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赔偿程序多元化,不仅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适用不同的程序,而且同样是行政赔偿,受害人可直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还可以单独提出。   (三)国家赔偿的时效   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四)赔偿支付   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5日内支付赔偿金。   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五)国家赔偿的计算标准   1.侵犯人身自由权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T资计算。   2.侵犯生命健康权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T年平均工资的20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3)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T资的20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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