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月福利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公诉技能传习录

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公诉技能传习录

作者:桑涛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09-01
开本: 32开 页数: 401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67.8(7.7折) 定价  ¥88.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暂时缺货 收藏
运费6元,满69元免运费
?快递不能达地区使用邮政小包,运费14元起
云南、广西、海南、新疆、青海、西藏六省,部分地区快递不可达
本类五星书更多>

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公诉技能传习录 版权信息

  • ISBN:9787510219351
  • 条形码:9787510219351 ; 978-7-5102-1935-1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公诉技能传习录 本书特色

  公诉是一项非常辛苦的工作,工作量永远是“长流水,不断线”,工作难度也常常让人郁闷纠结、左右为难。但是一旦你爱上她,哪怕是付出再多的汗水与泪水,在不经意间,你会感到,明明知道你已经为她跋涉千里,却又觉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好像你与她才初初相遇。“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苦过累过哭过骂过之后,你又会回到*初的你,发现你仍然一如既往地爱着她。快乐吗?快乐吧!  公诉业务是一项非常讲究积累与传承的业务,经验对于一名公诉人来说,比新知更加重要。“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这句话对公诉人来说是至理名言。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之所以拿到一个案子就能迅速地做出判断,主要是因为他此前接触、办理过这种类型的案件,明白这种案件的关键点在哪里,这就是经验。而经验的培养,主要依靠的是年复一年成百上千案件的训练打磨,同时也依靠对每个案件办理过后的思考、感悟、总结和积累。  如果公诉新人有师父,那么在师父的言传身教下再看看这本书,能够更快地进入角色;如果新人没有师父也不要紧,只要你愿意多看看书中的小故事,一些公诉新人*常见的问题,也能够在书中找到答案,不管这个答案是不是*佳的,但至少能够帮你解决无人可问的燃眉之急。全书的主旨是让新人能够看懂,花较短的时间掌握公诉技能诀窍,可以迅速、直接将这些技能运用到公诉办案中去,从而实现好懂、管用、引发公诉新人对公诉工作产生兴趣、坚定信心、迅速提高的目的。  以问题为中心,创新性运用对话体讲授公诉技能。  采用讲故事的方式,通过公诉新人向师父请教问题、师父作答的形式讲述日常工作中公诉新人经常遭遇的疑难问题以及在师父眼中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  强调公诉新人在掌握方法之后如何去解决实际问题。  以刑法分则中的类罪名为主线,兼顾公诉部门办案中的常见罪名与问题,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接触的罪名多、遇到的问题多,读过本书,这些棘手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公诉技能传习录 内容简介

  《公诉技能传习录: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以问题为中心,创新性运用对话体讲授公诉技能。采用讲故事的方式,通过公诉新人向师父请教问题、师父作答的形式讲述日常工作中公诉新人经常遭遇的疑难问题以及在师父眼中这些问题该如何解决。强调公诉新人在掌握方法之后如何去解决实际问题。以刑法分则中的类罪名为主线,兼顾公诉部门办案中的常见罪名与问题,尤其是基层检察院公诉部门,接触的罪名多、遇到的问题多,读过《公诉技能传习录: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这些棘手问题将会迎刃而解。

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公诉技能传习录 目录


**章 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公诉人法庭辩论技能要诀
1.公诉意见书的制作与修改诀窍
2.给你讲一个公诉意见书!
——公诉意见书制作过程举例
3.公诉人法庭辩论基本技能要诀
4.公诉人法庭答辩怎么才能出“效果”?
——法庭辩论“出彩”要诀
5.答辩提纲也能临时改?
——答辩提纲的撰写与当庭调整要诀
6.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根据辩护人的不同风格确定答辩策略要诀
7.坤哥的绝地反击!
——如何迎击辩护“大咖”?
8.辩护人爱提什么问题?
——公诉人法庭辩论中的常见问题与应对要诀
9.公诉人参加庭前会议都干啥?
——庭前会议参加要诀
经侦类案件
10.疑难经侦案件法庭答辩举例
11.经侦类案件出庭公诉常见问题应对要诀
冷侵犯财产权利类案件
12.侵财类案件公诉意见书的制作与修改诀窍
13.疑难侵财类案件法庭答辩窍门
侵犯人身权利类案件
14.死刑案件常见辩点参考
15.疑难侵犯人身权利类案件法庭答辩窍门
职务犯罪类案件
16.疑难职务犯罪案件法庭答辩举例
17.认罪职务犯罪案件出庭答辩要诀
18.被告人翻供案件答辩提纲制作示例
19.“死磕”加“排非”职务犯罪案件的出庭公诉要诀
20.渎职类案件出庭答辩要诀
21.既有证人出庭作伪证,又有适用法律之争受贿案件的出庭答辩
要诀
22.职务犯罪大要案出庭公诉要诀
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
23.毒品案件法庭辩论要点

第二章 怎么还要写材料?
——公诉工作总结、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写作要诀
1.为什么让我写总结?
——不会“写材料”的公诉人,不是一个优秀公诉人!
2.公诉人员写材料从哪里人手呢?
——办案总结怎么写?
3.小马的迷惘!
——科长给我改材料!
4.经验材料写作要诀
5.为什么晋升检察员还要写论文?
——公诉人怎样写调研文章 ?
6.基层检察官如何做好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科长的经验介绍
7.我要竞争上岗啦!
——公诉人竞争上岗演讲词的写作要诀
职务犯罪类案件
8.职务犯罪类案件公诉办案总结写作要诀

第三章 宝剑锋从磨砺出
——公诉业务竞赛技能要诀
1.自古英雄出少年
——“凌云山集中营”的辩论实训
2.公诉人辩论的基本技能要诀
3.要给对方设计立场?
——公诉人辩论赛的破题窍门与准备策略
4.辩论赛成功经验的分享
——倩倩的获奖感言
5.十年磨一剑,一朝露峥嵘
——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备战参赛要诀
6.成功的喜悦大家来共享
——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获奖感言与总结

后记——讲述公诉人自己的故事
展开全部

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公诉技能传习录 节选

  《公诉技能传习录: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  辩护人以“证据有矛盾”为由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的应对诀窍。在言词证据存在一定矛盾的案件中,辩护人会抓住证据的矛盾点,以点击面,借以推翻罪名的成立。对这种辩护意见,公诉人在答辩时,一是要正视矛盾,你不能回避,更不能视而不见,否则会被别人穷追猛打,陷入被动;二是要根据矛盾证据产生的原因或矛盾证据的影响力进行分析判断;三是要立足于证据体系。对属于提供言词证据的当事人因感受能力的不同而导致的矛盾,公诉人在正视矛盾存在的前提下,指明当事人因感受能力、记忆能力、表达能力等因素的不同,对同一案情表述不一致是正常的,并阐明这种不一致恰恰能体现当事人陈述情况是客观的,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体现侦查人员在收集证据过程中没有指供行为,收集证据程序是合法的,然后再结合证据体系,指明矛盾中的一方的情况是符合客观实际的,且能得到其他证据印证,是可以采信的。对属于案件细节、枝节问题的矛盾,公诉人要指出这些矛盾只是存在于案件的细节、枝节方面,对本案的定罪量刑没有影响,而有关定罪量刑的案件事实的证据并不存在矛盾,不能因为细枝末节上的不一致而予以全盘否定,并综合全案证据情况,指出证明案件基本事实的证据能够形成证明体系,能够形成锁琏,具有充足的证明力。  辩护人以“证据不足”为由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的应对。如在受贿案中,辩护人抓住没有查清行贿款的来源去向问题这一点,以“捉奸拿双、捉贼拿赃”的传统观念,提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的辩护意见。对此,公诉人既要指出未能收集到全部赃款的客观原因,又要指明根据已经收集到的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并结合刑事诉讼法关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相关规定,阐明本案的证据符合起诉、审判的证据条件,行贿受贿赃款是现金的,被告人曾经交代过去向,是自己消费掉了,而对于收受贿赂基本事实,双方既有供述,同时对于为什么存在行贿受贿的原因,有没有谋取利益,也都有相关的客观性证据在案,因此不能因为受贿款被花用光了,就否定行贿受贿事实的存在。  在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方面,辩护人经常提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问题,这也是公诉人法庭答辩中的重点与难点问题,因为辩护人提出的定性问题,涉及案件如何正确适用法律的问题,是公诉人必须答辩的。对于这类辩护或辩解意见,公诉人应紧紧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运用法学理论加以论证。  辩护人以“不符合构成要件”为由提出的无罪辩护意见。在身份犯罪中,比如斡旋受贿案件,辩护人往往抓住被告人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点,提出被告人不是直接利用自己的身份,而是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谋取利益,必须是不正当利益才能构成犯罪,因而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对此种辩护意见,公诉人应以刑法条文、司法解释的规定论证构成该罪的要件作为大前提,再以本案的具体事实为小前提,论证本案的案件事实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得出指控罪名成立的论点。有关斡旋受贿罪中不正当利益的要求,历次司法解释或者解释性文件都有规定,而且越来越明确,辩护人所理解的不正当利益的概念,已经为新的司法解释所修改,因此不能用过去已经废止的规定,否定本案被告人犯罪成立。  在被告人量刑情节方面,辩护人往往根据案件情况提出被告人具有从犯、自首、立功、过失犯罪、初犯、偶犯、犯罪动机值得同情、认罪、悔罪态度好、积极退赃等情况,其中,辩护人提出的自首、从犯等问题,经常似是而非,公诉人应当仔细辨别清楚,及时予以回应,以正视听。比如在纪委掌握其违法犯罪线索之后调查期间交代问题的,比如交代了与行贿受贿相关联的犯罪事实的等,不能认定为自首或者立功,而不能混淆概念,错误认定。  辩护人以“被告人在单位的‘功绩’”为由提出从轻处理的辩护意见,如一些有过历史贡献的领导干部。对这种辩护意见,公诉人应持客观的态度,既要指明“功”是“功”,“过”是“过”,不能以“功”代“过”,有功受奖,有过受罚,奖罚分明的国家政策,又要阐明不能以“功绩”折抵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刑法规定,指明适用刑法上平等的刑法原则。  ……

法庭辩论.语言与写作技能提升要诀-公诉技能传习录 作者简介

  桑涛,是检察业务专家、“首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第1届、第2届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最高人民检察院西部巡讲讲师团成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研究员,有着近30年公诉生涯,本书通过多个真案实例,完美呈现公诉技能。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本类畅销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