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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

作者:高维俭
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10-01
开本: 01 页数: 339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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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 版权信息

  • ISBN:9787811392302
  • 条形码:9787811392302 ; 978-7-81139-230-2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 本书特色

本书上篇研究者主要着眼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念的基本要义展开论说。一方面,论者研究探讨了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提出背景、理论内涵,解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基本理念,提出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超越,等等。另一方面,论者针对一些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关的制度或理念,如刑事和解制度、恢复性司法理念,进行了一番比较系统的研究探讨。*后,论者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未来发展方向——刑事政策的和谐化思想进行了探讨。中篇研究者主要针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些理念,结合实证研究的方法,展开了一系列不同程度的深入研讨。下篇研究者主要针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检察实践工作中的贯彻思路以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论述。附篇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少年司法制度,展开了对相关理论及实践问题的比较深入、系统的探索和研究。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 内容简介

本书认为:其一,刑事政策不外平刑事法律。刑事法律体现刑事政策,并在其规范体系中留有刑事政策运行的适度空间。刑事政策应当而且完全可以依法施用。其二,法律是文本规范与社会情理的统一体。文本规范(即通过法律文本的字面含义传达出来的意思)与社会情理(包含法律政策)之间的关系,是静态法律与动态法律的关系,是法律形体与法律精神的关系,二者的有机整合体即优良的法律。其三,与刑事法律相应,刑事政策也包含着刑事实体政策和刑事程序政策等两个基本方面。其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为未及于对“虞犯”、被害者和刑事环境的系统关注,而不尽全面系统,不够和谐。为此,可以引入包含着刑事政策社会化的“宽罚严管”思想,即力图将司法惩处与社会管理相结合,从而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性化、全面系统化以及和谐化的演进。基于现实矛盾突出和推进策略的考虑,少年刑事政策问题和刑事检察建议制度可以作为“宽罚严管”策略的突破口。其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包括立法政策、司法政策和相关社会政策等三个基本层面,其运作必然需要多个国家机关的协调配合。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基于上述基本理念,本书从基本要义、实证研究、检察实践以及少年司法与刑事政策等四个层面展开了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探索。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 目录

前言:本研究的基本理念与基本构架
上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理论要义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基本要义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论解读
 宽严相济是政策性原则,更是公理性原则
 刑事和解制度的本土化——轻微刑事案件的刑事和解制度及其配套措施之构建
 恢复性司法与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刑事政策的和谐化——议论我国和谐社会进程中的刑事政策改革思路
中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实证研究
 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视野中的不起诉裁量权——结合某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实证调研
 我国刑法情节之辩证与实质——兼论刑法价值之二元冲突模式
 量刑情节的逆向冲突问题研究——兼议“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隐性超期羁押实证考察与理论反思
 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分析
 非法制造爆炸物用于生产生活、未造成实害的案件如何处理
下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之检察实践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与思索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要切忌只宽不严
 浅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贯彻落实
 论我国刑事检察建议制度——贯彻“宽罚严管”思想的一种路径
 根据物价变化及时调整定罪标准方能体现“宽严相济”
 试论刑事快速简易办案机制的构建
 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刑事强制措施中的运用
 恢复性司法的有效适用——在刑事和解中探索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附篇: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少年司法制度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少年刑事司法制度
 少年刑事政策论——兼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理念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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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 节选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认为:其一,刑事政策不外平刑事法律。刑事法律体现刑事政策,并在其规范体系中留有刑事政策运行的适度空间。刑事政策应当而且完全可以依法施用。其二,法律是文本规范与社会情理的统一体。文本规范(即通过法律文本的字面含义传达出来的意思)与社会情理(包含法律政策)之间的关系,是静态法律与动态法律的关系,是法律形体与法律精神的关系,二者的有机整合体即优良的法律。其三,与刑事法律相应,刑事政策也包含着刑事实体政策和刑事程序政策等两个基本方面。其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因为未及于对“虞犯”、被害者和刑事环境的系统关注,而不尽全面系统,不够和谐。为此,可以引入包含着刑事政策社会化的“宽罚严管”思想,即力图将司法惩处与社会管理相结合,从而推进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理性化、全面系统化以及和谐化的演进。基于现实矛盾突出和推进策略的考虑,少年刑事政策问题和刑事检察建议制度可以作为“宽罚严管”策略的突破口。其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应当包括立法政策、司法政策和相关社会政策等三个基本层面,其运作必然需要多个国家机关的协调配合。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基于上述基本理念,《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从基本要义、实证研究、检察实践以及少年司法与刑事政策等四个层面展开了比较系统深入的研究、探索。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之检察视角-理念实证与实践 作者简介

高维俭:男,1972年生,湖南怀化人,北京大学法学院2004届刑法学博士,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曾在法院、检察院工作多年,有着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著作多部,主持或参与省部级项目若干。代表作包括:专著《刑事三元结构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论文《刑事学科系统论》(载《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和译著《少年司法的一个世纪》(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美国死刑悖论》(上海三联书店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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