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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护公众健康-美国公共卫生法律解读

用法律保护公众健康-美国公共卫生法律解读

出版社: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09-01
开本: 16开 页数: 172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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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护公众健康-美国公共卫生法律解读 版权信息

  • ISBN:9787504649003
  • 条形码:9787504649003 ; 978-7-5046-4900-3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用法律保护公众健康-美国公共卫生法律解读 内容简介

健康是人类共同的愿望,而公共卫生是各国政府为保障人民健康应全力履行的职责,公共卫生法律则是实现健康公平与正义的根本保障。
进入21世纪,新发和再发传染病流行、非传染性疾病负担加重、人为和自然灾难发生、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口结构改变、国际化加剧等因素相互交织,使原有的全球公共卫生问题更加复杂和严重。
本书倾注了来自全国人大、卫生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以及美国天普大学等机构法律工作者的心血。在研究**手资料和汲取综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美国法律制度的基本情况入手,系统介绍了美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精心呈现美国历史上近十个司法案例,引入示范法律的研究形式,追踪美国公共卫生法律发展的*新动态。*后,思考对中国公共卫生法制化进程的启示。
本书具有很好的理论性、知识性和趣味性,填补了我国对国际公共卫生法律研究的一个空白。

用法律保护公众健康-美国公共卫生法律解读 目录

**章 美国法律体系概况
 **节 美国法律的法理特点
 第二节 美国法律制度简介
第二章 美国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节 法律对公共卫生的界定
 第二节 公共卫生法律的性质
 第三节 《联邦宪法》对公共卫生权力的授权
 第四节 联邦公共卫生体系
 第五节 州公共卫生体系
第三章 历史碰撞——公共卫生法律案例
 **节 雅各布森诉马萨诸塞州案:美国公共卫生法律的里程碑
 第二节 路易斯安那州政府诉盖姆波雷拉案:运用《刑法》判处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罪
 第三节 波尔索斯卡诉奥尔森案:医务人员感染传染病后的隐私权和就业权
 第四节 未成年消费者集体诉讼麦当劳案:公共卫生问题与法律技术的较量
 第五节 英格尔集体诉讼烟草业案和联邦政府诉莫里斯公司案:美国烟草与健康的两个大案
 第六节 阿尔特曼诉高端市政府案:公共卫生措施与公民财产权利的冲突
 第七节 输血感染艾滋病患者诉科罗拉多州血库案:将血液视为产品来促进输血感染的风险控制
 第八节 洛里拉德烟草公司诉马萨诸塞州案:联邦法律与州法律冲突的协调
第四章 研究结晶——公共卫生示范法律
 **节 示范法律的法学价值
 第二节 示范法律在美国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
 第三节 四部美国公共卫生示范法律
第五章 走向未来——美国公共卫生法律变革
 **节 反思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第二节 强化公共卫生法律的技术支撑
 第三节 增加公共卫生与立法、执法和司法界的互动
第六章 研究美国公共卫生法律对中国的启示
 **节 借鉴美国公共卫生法律制度建设的意义
 第二节 构建公平、正义、高效的公共卫生法律体系
 第三节 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的政府监管
 第四节加大公共卫生法律的技术指导与研究
附录1:美国州公共卫生示范法
附录2:英汉词汇表
附录3:美国公共卫生法律有关机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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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护公众健康-美国公共卫生法律解读 节选

一、美国法律归属于英美法系
法系是在法律体系比较的基础上产生的概念,人们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和表现特征不同,对世界范围内的法律制度进行了分类,凡属于同一传统和特征的法律制度就构成一个法系。当今世界上公认*主要的两大法系为:英美法系(Anglo-American legal system)和大陆法系(continental legal system)。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它是以英国中世纪的判例法为渊源和基础而产生发展起来的,又由于英国和美国法律制度存在共同的历史传统和表现特征,人们将英美两国法律制度归为同一个法系,合称为英美法系。英美法系的国家包括英国、美国、新加坡、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是以古罗马法为传统和基础产生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总称,以法典化的制定法为主要形式,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有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以及日本等国家。
二、英美法系的主要特征
(一)经验主义的理念
著名法学家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在其著名的《普通法》(The Common Law)一书的第l页写道:“法律的生命不是逻辑,而是经验(The life of the law has not been logic,it has been experience)。”根据“经验主义”式的法律理念,发现过程正是英美法官审判案件不断积累、总结经验的过程,而大陆法系由于继承和接受了罗马法的传统,是“形式理性主义”式的法律理念,对法律的体系有一种特别的偏爱,往往将制定体系完美、逻辑严整的法典作为*高追求。
(二)以普通法为基础
普通法(common law)来源于地方习惯法,并在国家层面上进行了统一,普通法从出现到形成体系,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其发展规律是,当英国通过军事征服了领土后,便在各地习惯法的基础上形成一套适用于全国的普通法,为了保证普通法在缓解社会矛盾中的公平性,又用衡平法(equity law)来解决法律争议、法律申诉、法律救济等问题,当普通法和衡平法都不够用时,国家便通过制定法(statute law)来予以规制,制定法指由立法机关通过一定程序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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