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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小全书-(注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小全书-(注解本)

作者:暂无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01-01
开本: 32开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75.4(5.2折) 定价  ¥145.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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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小全书-(注解本) 版权信息

  • ISBN:9787509303177
  • 条形码:9787509303177 ; 978-7-5093-0317-7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小全书-(注解本) 内容简介

本书以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的500余件常用很需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为线索,采集1000余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司法解释配套规定以编注形式列入相关条文之后。
  本书以基本部门法为依据,依照国家立法机关的分类方法,将所收文件按其性质分类,在各类之下,每一类又细分为不同的子类别。并通过各种索引目录如常用法规简目、分类目录、拼音索引以及正文中“关联法条”,方便读者多途径查阅书中涉及的各类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小全书-(注解本) 目录

一、宪法、国家法编
 1.宪法
 2.国家机构
 3.民族
 4.特别行政区
 5.相关法
二、民法编
 1.总类
 2.物权
 3.债权
 4.亲属、继承
三、商法编
 1.公司、企业、破产 
 2.证券、期货 
 3.保险
 4.票据
 5.海商、依托
四、行政法编
 1.总类
 2.国防、军事
 3.人事
 4.民政
 5.公安、安全
 6.司法行政
 7.宗教 
 8.教育 
 9.科学技术
 10.文化、体育
 11.卫生、医药 
 12.城乡建设 
 13.环境保护 
 14.海关
 15.旅游
五、经济法编
六、社会法编
七、刑法编
八、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编
拼音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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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小全书-(注解本) 节选

一、宪法、国家法编
  1.宪法
  序言
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一八四○年以后,封建的中国逐渐变成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中国人民为国家独立、民族解放和民主自由进行了前仆后继的英勇奋斗。
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
一九一一年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中华民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
一九四九年,以毛泽东主席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经历了长期的艰难曲折的武装斗争和其他形式的斗争以后,终于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完成,人剥削人的制度已经消灭,社会主义制度已经确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即无产阶级专政,得到巩固和发展。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战胜了帝国主义、霸权主义的侵略、破坏和武装挑衅,维护了国家的独立和安全,增强了国防。经济建设取得了重大的成就,独立的、比较完整的社会主义工业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农业生产显著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人民的生活有了较大的改善。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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