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3文创礼盒,买2个减5元 读书月福利
欢迎光临中图网 请 | 注册
> >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时间:2001-04-01
开本: 20cm 页数: 549
本类榜单:法律销量榜
中 图 价:¥26.3(7.5折) 定价  ¥35.0 登录后可看到会员价
暂时缺货 收藏
运费6元,满69元免运费
?快递不能达地区使用邮政小包,运费14元起
云南、广西、海南、新疆、青海、西藏六省,部分地区快递不可达
本类五星书更多>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版权信息

  • ISBN:7800837890
  • 条形码:9787800837890 ; 978-7-80083-789-0
  • 装帧:一般胶版纸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2大部分“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和“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说明”,每部分包括:“总则”、“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占有”等6章。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目录

一定要尽快制定和颁行物权法(代前言)
**编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
 **章 总则
  **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物
  第三节 物权的公示
  第四节 物权请求权
 第二章 所有权
  **节 所有权通则
  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
  第三节 集体所有权
  第四节 公民个人所有权
  第五节 社团和宗教组织的所有权
  第六节共有
  第七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八节 优先购买权
  第九节 相邻关系
 第三章 用益物权
  **节 土地使用权
  第二节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四节 地役权
  第五节 典权
  第六节 空间利用权
  第七节 特许物权
 第四章 担保物权
  **节抵押权
  第二节 质权
  第三节 留置权
  第四节 优先权
  第五章 占有
  第六章 附则——
第二编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的说明
 **章 总则
  一、物权的概念
  二、关于物权法的体例
  三、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四、物权的行使
  五、物权的效力
  六、物权的客体——物
  七、登记制度
  八、动产的占有与交付
  九、物权请求权
 第二章 所有权
  一、所有权通则
  二、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
  三、公民个人所有权
  四、社团和宗教组织的所有权
  五、共有
  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七、优先购买权
  八、相邻关系
 第三章 用益物权
  一、土地使用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
  四、地役权
  五、典权
  六、空间利用权
  七、特许物权
 第四章 担保物权
  一、担保物权的种类
  二、抵押权
  三、质权
  四、留置权
  五、优先权
 第五章 占有
  一、物权法规定占有的必要性
  二、占有的定义
  三、占有的种类
  四、占有的取得
  五、占有的推定
  六、占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七、占有的保护
  八、占有的消灭
  九、准占有
后记
展开全部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节选

**章 总则
  **节 一般规定
**条 (立法目的)
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物权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物权的定义)
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外,无体物准用本法关于物权的规定。
第三条 (物权法定原则)
当事人非依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不得创设物权。
非依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物权种类、内容而设定的权利,不具有物权的效力。
依法规、司法解释而形成的物权,如具有相应的公示方法可以认定其效力。
  第四条 (一物一权)
 一物之上只能设定一个所有权。
  一物之上不得设立两个以内容相冲突的物权。
 第五条 (物权的行使)
  物权的行使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和善良风俗的要求,不得妨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利益。
为公共利益而对物权的行使设置限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六条 (物权公示及其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依法应当公示的,必须经登记公示。船舶、飞行器和汽车等交通工具的物权设立、转移、变更,未经公示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依法律行为设立、转移、变更和消灭其他动产物权,经交付生效,但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设定、转移物权为目的的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产生拘束力。但依法需要经过公示的,未经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条 (物权的优先效力)
在同一标的物之上同时存在物权和债权时,物权优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一物上多项其他物权并存时,应当根据物权设立的时间先后确立优先的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具有物权性质的权利优先于具有债权性质的权利。
 ……

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 作者简介

王利明,1960年生,湖北仙桃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九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1989-1990年赴美国密执安大学法学院进修,1998年8月—1999年6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进行学术交流。
主要著作:《国家所有权研究》《改革开放中的民法疑难问题》《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违约责任论》《合同法新论·总则》(合著)《经济法的理论问题》(合著)《民法新论》(合著)《物权法论》《合同法疑难案例研究》《司法改革研究》《民商法研究》(共4辑)

商品评论(0条)
暂无评论……
书友推荐
编辑推荐
返回顶部
中图网
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