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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的权力与规范

国际关系的权力与规范

作者:高尚涛
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时间:2008-01-01
开本: 24cm 页数: 175
本类榜单:政治军事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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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的权力与规范 版权信息

国际关系的权力与规范 内容简介

本书内容主要包括:整合研究与国际关系本体论;实证主义及其分析框架;理想主义、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权力的界定与结构分析;规范及其结构与功能等。

国际关系的权力与规范 节选

nbsp;   序
    外交学院是一所教学与研究型的大学。中国国际关系学会和中国国
际法学会这两大全国性的学会均挂靠在外交学院,为我院的教学与研究
提供了有力的学术上的支撑。《外交学院学术丛书》的出版无疑是一件
一举多得的好事。
    首先,丛书的出版适应了中国的外交学与国际关系的研究进入黄金
时期的需要。
    外交与国际关系是在不断发生变化的,特别是自中国实行改革开放
政策以来,国际形势大变化,中国国内形势大变化,中国外交大发展,
国内国外大互动。这种形势推动中国的外交学和国际关系等的研究进入
了一个黄金时期。所谓“黄金时期”包含以下几层含义:
    **层含义是需求大。对于外交学、国际关系等的研究的需求从来
没有像今天如此之旺盛。世界的变化,中国的变化,中国和世界的变化
相互影响,这在国际关系中提出了很多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中国
正在崛起,在当今世界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的时候,中国面临着许多的机
遇,也面临大量的挑战。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需要我们这些研究
国际关系的学者提出一些好的点子。中国发生的事情引起了世界的关
注,中国的崛起对国际局势也产生了一些影响。如果说过去世人对中国
的看法不是很重视的话,今天则不然,几乎所有的问题,世人都想了解
中国的意见和立场。如何让世界客观全面地了解中国,这就需要了解
中、外双方,研究国际关系的中国学者应当能够对此作出贡献。
    “黄金时期”的第二层含义是热情高。中国研究外交学、国际关系
等的学者,看到了这样一个旺盛的需求,他们表现出极大的热情,愿意
 为满足上述需要贡献自己的才智。
    “黄金时期”的第三层含义是影响深。影响深是指在今天中国和世
界的形势下,中国研究外交学、国际关系的学者是大有用武之地的。我
们研究的成果是国家所需要的,是人民所需要的,也是世界所需要的。
    第二,丛书的出版适应了外交一线的需要。
    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外交理论与实践创新进入
了一个自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活跃的时期。在这个时期里,我国无论
是在外交理论方面还是在外交实践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形势要
求我们对于这些理论与实践创新进行很好的总结。中国的外交从来没有
像今天这样忙碌,外交一线的同志每天都有大量的事要处理,很少有时
间对我们理论与实践的创新进行很好的总结;而我们在外交学院进行教
学和研究的这些同志则不同,我们能够坐下来对我们的理论与实践创新
进行很好的思考和总结。
    另一方面,随着国际形势的深入发展,中国外交也面临许多新的课
题,处理好这些课题需要好点子,需要一些长远的思考和眼光。此外,
国际上也出现了许多有关外交和国际关系的新的概念和理论,都会对国
际关系的走向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这也需要我们进行观察和研究。
    第三,丛书的出版也是外交学院发展的需要。大学的生命线是教
学。外交学院正处在一个发展的关键时期,要建新校园,师生的数量都
要增加,这一切都需要不断地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质量的提高需要学术
研究来支撑,研究与教学是相互促进的。
    综上所述,《外交学院学术丛书》的出版是恰逢其时。在此,我要
特别感谢李嘉诚先生对外交学院学术研究的大力资助;感谢世界知识出
版社对我们的一贯支持;同时,我还要向为丛书付出辛勤劳动的学院的
老师们表示敬意。
    《外交学院学术丛书》反映了本院老师和研究工作者研究的成果。
这些成果都是大家在自己的岗位上,通过对形势的观察,对问题的研
究,进行独立思考所提出来的,都属于个人的看法和见解,不当之处,
欢迎大家提出批评和指正。
    吴建民
2006年10月于北京

前    言
    在目前西方主流的国际关系理论中,主要存在着两大流派,一派是
理性主义,另一派是建构主义。理性主义主要包括肯尼斯。华尔兹
(Kenneth Waltz)的新现实主义和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的
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主要是指亚历山大·温特(Alexander Wendt)的
结构建构主义和玛莎·芬尼莫尔(Martha Finnemore)等人的规范建构
主义。这两大流派的理论,是从不同的视角、使用不同的逻辑建构起来
的,前者是一种物质视角、功利性逻辑,后者是一种观念视角、建构性
逻辑。传统上,我们认为,这两大类理论是不可通约的,也就是说,两
大理论分属于不同的“范式(paradigm)”,彼此找不到根本共同点,不
可能有一个深层的理论基点或理论生发点将它们统一起来。如果仅从理
论本身看,确实是这个样子。在这种看法的作用下,两大理论各守成
见,彼此争执,互不通融。
    但是,如果我们从另一个角度看,即从理论试图解释的事实来看,
会是另一种情况。经验告诉我们,两大理论所要解释的事实本身——国
际社会中的战争与和平、冲突与合作、权力与规范等,都是存在着密切
联系的。正是有了这种联系,世界才能够形成一个整体,才能够达到事
实上的完整和统一。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事实本身相容、而解释它们的理论却互不相容
的情况呢?也许一个原因可以解释,那就是,理论的这种互不相容实际
上只是一种人为的结果,是主观的理论建构导致的一种“自证式循
环”:一方面,我们主观的选择不同的视角建构了不同的、不可通约的
理论;另一方面,我们所建构的理论的不可通约性又反过来使我们相
信,的确、甚至应该存在两类不同的理论,彼此互不相容。
    这种理论解释和经验事实脱节的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已经
 有西方学者敏锐的指出了这一点,例如,芬尼莫尔和凯瑟琳·斯金克
(Kathryn Sikkink)指出,近年来人们对理性选择的理论研究和对规范倡
导者的经验研究清楚地说明,这种在理性主义和建构主义之间划出界线
的做法,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经验层面,都是经不起推敲的。这促使
我们从理论层面上做出设想:理论上存在的这种互不相容,可能是因
为,理论既没有准确揭示事实本身的存在特征,也没有准确反映出事实
之间所具有的真实联系。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就可以设想,在两大理论
所要解释的事实之间,可能存在着深层的内在联系,而这种深层的内在
联系,是无法用目前所建构的这些理论进行解释的。我们可能需要一个
新的理论对它们做出解释。
    但是,目前还没有一个专门的理论对此做出解释。怎么办呢?重新
建构一个新的一般性理论?很有必要,但是,难度很大,恐怕不是一个
人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就无事可做了呢?
绝对不是。如果我们能够从微观上,找到两大理论所关注和解释的主要
现象之间的内在联系,也许会为一般理论的建构找到一个切入点和突破
口。于是,我有了研究权力和规范之间关系的想法。
    有了这种想法以后,我试图从目前的主流理论之外寻找突破点。因
为如上所述,目前的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在权力和规范的关系上持有不可
通融的观点。新现实主义采用物质本体论,认为国际关系的关键事实是
物质性的,所以他把自己*重要的一个概念“权力(Power)”界定为
军事力量,新自由制度主义对这一界定没有太大的异议,算是基本接
受。建构主义采用观念本体论,将自己的重要概念界定为观念性的,
“规范(Norms)”是具有给定身份的行为体适当行为的准则。这样,权
力和规范就具有了本体性的不同,其构成内核也不一样,不可能具有内
在的或本质上的联系。它们之间如果有联系,也仅仅是两种不同现象之
间的外围互动,你影响一下我,我影响一下你,彼此具有严格的外围边
界,不可混同。
    但是,我们要探讨的是权力和规范之间的“内在联系”,而不是外
围互动,所以不能像上述理论那样从不同的视角去观察它们。因为,从
不同的视角去观察两种现象,只能得出不同的结论,无法找到它们的根
本共同点。如果这样观察,即使它们有内在联系,我们也会看不到。那
怎么办呢?
    一个可行的办法就是找到一个统一的观察视角,而且,这个视角必
须是合理的、真实的,而不是牵强的和杜撰的。这样的观察视角存
 吗?
    答案是肯定的,这样的视角存在。这个视角就是建构主义理论所坚
持的社会学视角,也就是主体间视角。与华尔兹的论述不同的是,大多
数国际关系学者,如汉斯·摩根索(Hans Morgenthau)、雷蒙·阿隆
(Raymond Aron)、霍尔斯蒂(K.J.HOLSTI)、莱因霍尔德·尼布尔
(Reinhold Niebuhr)等人,都认为权力是一种社会关系,它存在于主体
问,具有主体间性。至于规范这一概念,建构主义学者,如芬尼莫尔等
人,也直接将其定义为一种社会行为的标准,是一种社会现象。这说
明,在权力和规范之间,确实存在着一个统一的观察和研究视角:社会
学视角,或日主体间视角,而且,这一视角也早已被分别发现和使用,
只是没有人将他们结合到一起、用它对国际关系研究中的权力和规范进
行统一分析而已。我们将这个视角拿来为本书的分析所用。这样,我们
就为探讨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统一视角。也正因为如
此,我们在本体论假定上,采用了建构主义意义上的“社会本体论”,
在本书中,我们正式称之为“主体间本体论”。
    换句话说,如果采用国际关系的主体间本体论,我们就可以找到理
性主义和建构主义所研究的核心要素之间的共同点,在其核心概念之间
建立起统一的分析基础,并对传统上假定的所谓“不可通约”的“两
类研究对象”,例如,权力与规范,进行统一分析。
    在这种统一的分析基础上,我们还可以同时利用理性主义的功利逻
辑和建构主义的建构逻辑对理性主义的核心概念和建构主义的核心概念
进行分析。本书在进行这种分析后发现,理性主义的功利逻辑和建构主
义的建构逻辑,尽管相互之间不可“通约”,但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
既定的排列关系,而且彼此还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具体地说,就是:
较为原始和直接的功利逻辑和功利动机,会在一定条件下推动建构逻辑
的形成、深化和发展。
    统合以上所述,就构成了本书写作的基本目的。这个目的就在于探
索并验证这样一种可能性:在传统上认为不可通约的两类理论——理性
主义和建构主义之间,主要是在它们研究的核心要素或日核心概念之
间,可能存在着内在的一致性;如果我们选取了恰当的本体论和认识
 论,我们就可能找到这种内在一致性,建立起这些核心概念之间的统一
的分析基础,并对这些核心概念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严格的分析和
检验。
    这一恰当的本体论,我们选择了“主体间本体论”;而所谓“恰当
的认识论”,则选用了实证主义和科学实在论。对于这种选择,本书都
做了详细的论证和阐述。
    《国际关系的权力与规范》这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权力与规
范》的基础上写成的。本书主要从两个方面对原来的博士论文进行了扩
充和完善。一方面,本书对博士论文《导论》部分的内容进行了详细
展开,以便清楚的阐明本书重点交代的一个重大理论命题,即国际关系
的本体论是一种主体间本体论,这一本体论基础同时决定了国际关系研
究的可实证性。这些内容具体表现在本书的前两章,是本书立论的根
本。另一方面,本书在原博士论文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规范转化进行重复
检验的章节,具体是本书第8章的内容,即论述苏波关系的一章。对原
博士论文的其他部分,本书也尽可能的进行了改进和微调,具体内容不
再一一介绍。
    从*初的博士论文筹备和写作,到*后本书的完成定稿,历时近三
年。在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既有埋头写作的艰辛,也有峰回路转的喜
悦。回顾近三年的写作历程,有太多的人、太多的事情值得感谢。①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博士导师秦亚青教授。秦教授学识渊博,儒雅
持重,思考问题全面、清晰、深刻。秦老师谦谦君子,为人师表,对我
影响很大。我到外交学院攻读博士三年,自以为收获颇丰,与秦老师的
言传身教密不可分。我的博士论文,从选题到定稿,一直到本书的*后
形成,都离不开秦老师的精心指导和热情鼓励。秦老师还积极促成了本
书的出版,并认为这将是国内研究规范问题的重要著作之一。可以说,
没有秦老师的指导和鼓励,就没有现在这本书的面世。每当念及此事,
感激之情就会油然而生。
    其次,我要感谢外交学院的朱立群教授和赵怀普教授,感谢中国社
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的王逸舟研究员和李少军研究员。早在
 博士论文写作和成稿期间,几位导师级的名师就在百忙之中对我进行过
精心的指导,并提出了非常宝贵的写作建议。朱立群教授甚至逐字逐句
的阅读了本书中的关键章节,朱教授关心和尊重学术、鼓励和鞭策后学
的拳拳之心,着实令人感动。几位教授严谨治学的精神和诲人不倦的师
者风范,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对我启发尤深。
    在此书的写作和筹备出版过程中,外交学院的科研处、国际关系研
究所、研究生处、图书馆、教务处等所有相关部门的老师们,都力尽可
能的给予了我支持和帮助。这些支持和帮助,对于本书的写作和出版,
都是不可或缺的。我的博士同学和师弟师妹们,也都通过各种方式对本
书的写作提供了帮助,提出了一些宝贵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深深的
感谢!
    我还要感谢外交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专家们,你们认可并批准了对此
书的出版资助,这对于本书的出版十分重要。感谢世界知识出版社的编
辑们,他们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精益求精的精神,使本书减少了很多纰漏
和谬误。当然,书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由我个人负责。
    *后,我要深深感谢我的家人,感谢一直对我寄予厚望、默默为我
操劳至今的母亲;感谢一直理解和支持我的岳父、岳母、夫人和儿子。
在我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尤其在我写作此书的近三年时间里,他/她们
尽*大可能、付出*大牺牲,从物质和精神各方面,默默地为我解除后
顾之忧,支持我的学业和写作,无怨无悔。他/她们在其间经历的无数
辛苦,不消诉说,我敢不自知!作为儿子、丈夫和父亲,歉疚之情和感
激之意,均难以言表。我只能用自己加倍的努力,聊加宽慰,也聊以
自慰。
    *后,向所有支持和帮助过我的人致以*诚挚的祝福!
    高尚涛
2007年5月3日
 二  理想主义
    理想主义是自由主义思潮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在国际关系学科的
发展处于幼稚时期的特殊表现。①作为欧洲启蒙运动催生的三大意识形
态之一,自由主义倡导平等、理性、自由权利、财产权等规范观念。这
种观念渗入到处于初创阶段的国际关系学科之中,就形成了国际关系的
所谓“理想主义”。所以,国际关系中的理想主义(也直接翻译为“乌
托邦主义”:utopianism),一般是指盛行于一战以后的20世纪20、30
年代,以伍德罗·威尔逊为代表的、继承了边沁在一个世纪前提出的以
“理性、个人自由、公众舆论和社会开放”等自由主义观点为基础的国
际关系思想。这一思想“在20世纪20年代成为英美国际政治新学科的
规范性力量”。②
    理想主义作为国际关系学科创立初期的“规范理论”,缺乏对规范
概念的自觉定义。它着重强调规范要素对国际行为的协调和限制作用,
主张“国际道德和条约规范是协调国际关系、规范国际行为的核心要
素”。认为“和平与正义、国际法律和国际组织,应当也可能是国际
社会大家庭共同追求的一种目标和架构”。
    理想主义的这种规范立场(即“应然”:0ught to be)集中体现在
威尔逊的“十四点”中。“十四点”内容主要包括:“建立海洋通行自
由;消除国家间的关税壁垒;实现各国裁军;调整殖民地的分配,让不
发达地区的民众和政治家有更多的选择权利和自决权利”,等等,其中
*重要的是其**点和第十四点,“**点被认为是针对俄国与德国间
的可能的秘密协定的,它也叫‘公开性’原则:国家之间应该签订开
诚布公的协议,反对秘密达成的交易”,因为“这是建立国际间信任、
推定和平进程的关键”。第十四点指出:“必须在某些特殊契约条款下,
为着大小国家同样获得保证的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之目标,构筑一个普
 遍的国家问联盟”。
    至于实现这些规范目标的手段,威尔逊倚重的是人类的“普遍理
性”和舆论的力量:“相信理性的无限力量,相信理性通过人民大众的
声音表现出来,这是威尔逊的思维特色。”“世界秩序必须建立在人类
有组织的舆论之上。”至于权力因素,理想主义“反对权力尤其是军
事权力的暴力干预,以为规范可以脱离权力而独立起作用”。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理想主义“天真幼稚”的标签,不是
来自于其系统的规范主张,而是来自于它所提出的实现这些规范主张的
具体手段。也就是说,其目标主张决不能被简单的认为是理想主义(乌
托邦主义)的。然而,理想主义实现其目标主张的方法和手段——对人
类理性和大众舆论的简单依赖,及其对权力使用的简单抛弃,则无疑是
幼稚和天真的。理想主义的规范主张曾经是、现在是、未来将继续是国
际社会追求的理想和目标,但其实现的手段则必须要“务实”,否则,
一切都将会陷入空谈。
    实际上,理想主义过度依赖规范力量和轻视权力作用的观点很快受
到了二战爆发的沉重打击和现实主义者的有力挑战,在缺乏对自己进行
有效和系统的反思的情况下,在与现实主义的日益扩大的分歧和争论之
中,理想主义逐渐走向下风。然而,理想主义的失败,带给我们的不应
该是对其进行简单的否定。对理想主义的回顾和反思使我们认识到,
一个目标,需要有与之相应的有效手段作为支撑,才有可能实现。
    三  现实主义
    国际关系理论中的现实主义,来自于启蒙运动催生的另一种意识形
态:保守主义。“保守主义否定平等权利主张,否定有关理性、科学和
社会进步等新信念。他反对平等和个人自由的观念,强调群体的重要
性;反对改进和变革,强调传统社会秩序和责任。其立场是防卫性的:
 为反对自由主义和激进气苎提供哲学基础。”。利用保守主义的立场对
国际关系的理想主义进行批判,产生了国际关系的现实主义视角和理
论。现实主义在研究中“把对‘实然’的分析与‘应然’的理想区
别开来”,遵循著名的现实主义六原则:国际政治受客观规律的支配;
坚持以权力界定的利益这一核心观念;利益是客观的、变化的;认清政
治行动的道德意义;将特定国家的道德理想与普遍的道德法则相区别;
现实主义与其他学派的区别真实而深刻。
    与理想主义相似,我们从现实主义的文献中也很难找出它对于规范
概念的自觉和清晰论述。相反,现实主义更加关注权力(尤其是军事力
量)和利益的作用。它的逻辑源于其对国际关系所作的三个基本假定:
一是国际社会具有无政府性。这种无政府性导致其成员的生存时刻受到
威胁,从根本上限制了国际合作。二是国际关系的主要行为体是国家,
它具有单一性和理性两个基本特征。这意味着国家独立地确定国家利
益、制定和执行对外政策。三是国家是自私的行为体,以自己的国家利
益作为其行为的*高准则。国家利益中*重要的是安全利益,实现这一
利益的基本手段是军事力量。从这三个假定出发,现实主义得出的基本
结论是:国家的利益各不相同并经常冲突,在交往中必然产生矛盾和纠
纷,所以冲突是无政府状态下国际社会的基本特征。由于各国均以自己
的利益为*高利益,冲突的根本调解是不可能的。冲突的解决*终取决
于国家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所以争夺权力尤其是军事权力就成为国
际社会的主要问题。规范的作用从而成为相对次要的因素。
    从现实主义的含义及大批“传统”学者的论述中,我们看到,传
统现实主义研究在主要注重权力和利益分析的同时,也从总体上关注道
德、国际法甚至意识形态之类的规范因素的作用,以补充权力作用的不
足。



国际关系的权力与规范 作者简介

p>  高尚涛,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研究所博士.讲师。
2003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专业方向.获法
学硕士学位。2006年毕业于外交学院国际关系理论专
业方向.获法学博士学位。目前主要从事国际关系理
论和方法论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先后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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