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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

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

作者:庞景仁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出版时间:2005-06-27
开本: 0开
本类榜单:文化销量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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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 版权信息

  • ISBN:710004099X
  • 条形码:9787100040990 ; 978-7-100-04099-0
  • 装帧:暂无
  • 册数:暂无
  • 重量:暂无
  • 所属分类:>

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 本书特色

该书是我国著名的哲学著作翻译家庞景仁先生的一本关于中西哲学比较的著作。它原先是上世纪30年代末至40年代处庞先生在巴黎大学撰写的博士论文,后于1942年由巴黎让·弗兰哲学书局出版。当时法国里尔大学的著名教授、后为法兰西学院哲学院士和法国哲学协会副会长的亨利·古耶先生曾为该书作序,并给予了较高的评价。这是一本对话体的著作,书中有菲拉莱特和金道的四次对话,讨论的内容涉及中西哲学的方方面面,比如对神、天、地、理、心、气、性、观念、真理、秩序、规律、偶因、广延、太极、五行等的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另外,书中还附有《朱子全集》第49卷、马勒伯朗士的《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和一个中国哲学家的对话——论上帝的存在和本性》、专名表和参考书目。
  该书由庞先生的学生冯俊先生译出。冯俊先生主攻法国哲学,在中西哲学比较方面也有较深厚的功底,因此译文基本上忠实于原文。

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 目录

译者说明            
中译本序          
序    
导论
**次谈话:“理”与《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和一个中国哲学家的对话》
  1.理的观念和神的观念
  2.理和朱熹
  3.阿尔蒂斯·德·利阿纳和《对话》
第二次谈话: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
  1.我思故我在
  2.观念
  3.神的存在,无限完善或无限地无限的存在物
  4.神的观念
  5.见神
  6.心灵
  7.创造
  8.神的意志
  9.神的荣耀
  10.圣子的降生
  11.持续的创造
  12.神的永恒和广大无限
  13.永恒的真理和不变的秩序
  14.一般规律
  15.偶因
  16.可以理解的广延和在神之中看一切
  17.神,我们认识的对象
  18.神,人类生活的目的
第三次谈话:朱熹的“理”的观念
  1.气:阴、阳和五行
  2.作为性,即存在物的性的理,和作为存在物的广延的气
  3.作为太极,即一切的终极因和根源的理
  4.作为天、创造者和持续地创造的理
  5.作为存在物的观念的理
  6.理的多和一
  7.作为永恒秩序和普遍规律的理
  8.天的意志
  9.天的善和作为道即道德规律的理
  10.人性
  11.心,人的精神
第四次谈话:总的结论
  1.对《对话》中的那位中国哲学家的批评
  2.两种哲学的区别
附录一 朱熹:理和气——《朱子全书》第49卷注译
  一、理和气(总论)
  二、太极
  三、天和地
  四、阴阳—五行—时间(令)
附录二 马勒伯朗士:《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和一个中国哲学家的对话——论上帝的存在和本性》
专名表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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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 相关资料

译者说明
  庞景仁(1910—1985)先生,黑龙江宁安县人。我国法国哲学研究的开拓者之一,著名的哲学著作翻译家,原中华全国外国哲学史学会顾问,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教授。1936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随后留学和执教于法国和瑞士,1942年获巴黎大学哲学博士学位。曾先后担任过巴黎大学、瑞士伯利恒学院、伏利堡大学的助教和讲师。抗战胜利后(1946年)回国任南开大学教授,解放后任中央军委高级翻译。1953年因政治原因而入狱,出狱后(1956年)转至中国人民大学任教授,但一直是做外语老师并任外语教研室副主任,至60年代初才转至哲学系。他学术造诣精深,对17世纪法国哲学有很深的研究,特别是他翻译的笛卡尔、马勒伯朗士、伽森狄的著作和撰写的这方面的论文,填补了我国外国哲学史研究的空白,开拓了外国哲学史研究的领域,增进了中法文化交流和两国人民的友谊。《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一书就是其中的代表作。
  庞先生一生命运坎坷,几陷囹圄,30年代初因为领导北京大学学生地下党组织而被国民党拘捕,而50年代初又因这段历史再次入狱。他酷爱哲学,但他未能在哲学讲坛上自由地讲授学术,因而只能借翻译名著来寄托自己对哲学的追求。他对共产党无限热爱,晚年一直想恢复党籍或重新入党,但也未能如愿。他热爱工作,但严重的高血压和心脏病又不允许他全力以赴地工作。晚年子女给他办好了移居瑞士的手续,但因为组织上让他当博士生导师而决定留下来,最后死在工作岗位上。庞先生的一生是充满矛盾和悲剧的一生。他翻译的康德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伽森狄的《对笛卡尔<沉思>的诘难》、莱布尼兹的《致德雷蒙的信:论中国哲学》、马勒伯朗士的《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和一个中国哲学家的对话》、笛卡尔的《第一哲学沉思集》和詹姆士的《彻底经验主义论文集》都为我国哲学界所熟知。庞先生的学术成就给我们留下了永久的记忆。
  庞先生早年在北京大学哲学系就读期间(1932—1936)就对西方哲学和中西比较有着强烈的兴趣,据贺麟先生回忆,大约是在1935年夏天,他就翻译了一篇关于叔本华哲学的论文,亲自从北京城内跑到香山,向当时正在香山避暑的贺麟先生讨教,贺先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在30年代初,贺先生也曾写过一篇《朱熹与黑格尔太极学说之比较观》(载于1930年天津《大公报》文学附刊),这可能对庞先生后来进一步将朱熹哲学和马勒伯朗士哲学进行比较有所启发。
  《马勒伯朗士的“神”的观念和朱熹的“理”的观念》一书是30年代末至40年代初庞先生在巴黎大学撰写的博士论文,1942年由巴黎让·弗兰哲学书局印行。因当时正值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所以国内流传甚少。当时法国里尔大学文学院的著名教授、后为法兰西学院哲学院士、法国哲学协会副会长的亨利·古耶先生曾为该书作序,给予了较高的评价。庞先生四十多年前用法文写下的这部著作成为我们进行中西哲学比较研究的一个范例。全书围绕三个主要问题进行了论述。              一、比较的文化背景   该书从中法文化的交流史来说明这个比较的缘起。
  马勒伯朗士是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法国的著名哲学家,笛卡尔哲学的继承者之一。然而他是从笛卡尔的二元论走向彻底的宗教唯心主义一元论的,他力图把笛卡尔主义和奥古斯丁主义结合起来,想通过后者在笛卡尔的理性主义和天主教教义之间搭起桥梁。马勒伯朗士最著名的著作有《真理的探求》和《关于形而上学和宗教的对话录》。
  在清朝康熙年间,外国基督教传教士在中国展开了持续多年的“中国礼俗”之争,表面上是关于祭祖、祭孔等宗教仪式的争论,而问题的实质则关系到,当时的官方哲学即朱熹哲学到底是有神论还是无神论。争论的一方是来中国较早的耶稣会士,一方是来中国较晚的巴黎国外传教会,前者认为中国官方哲学是有神论,“理”就是上帝,天主;后者认为中国官方哲学是无神论,并按照罗马教皇的敕令,禁止中国的天主教徒参加祭祖、祭天等活动。康熙皇帝知道这个情况之后,下令将那些不懂中国思想而胡乱干扰中国“礼俗”的传教士们逮捕、监禁并驱逐出境。
  有一位名叫阿尔蒂斯·德·利阿纳(中国名字叫梁宏仁)的巴黎国外传教会的传教士,在中国居住多年,并参加了同耶稣会士的这场争论。他在康熙皇帝下令逮捕他们之前就返回巴黎。他和著名的哲学家马勒伯朗士神父是好朋友,他向马氏介绍了中国的官方哲学,并多次恳求他写一部小册子来批驳中国哲学,特别是“理”这一观念的无神论的错误,来帮助他们在中国的传教事业。为了答应他的恳求,马勒伯朗士写了《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和一个中国哲学家的对话——论上帝的存在和本性》一书,1708年出版。该书认为:中国的“理”的观念和马勒伯朗士自己的“神”的观念是很类似的,应该剥去“理”的全部无神论的外壳,使它和“神”的观念相一致。该书出版后立即遭到耶稣会士的批评,他们认为《对话》一书中的“理”和中国人本来的“理”是不一致的,理解上有偏差。但耶稣会士们,尽管他们反对国外传教会派,认为中国人是有神论,也没有很好地理解朱熹的哲学。“两个反对者事实上犯了正相反的错误,耶稣会士们对中国哲学充满着神学的崇拜,相信中国人有一个纯粹的神的观念,而孔夫子是他们的先知。然而传教会士们喜欢相信,中国的书只包含着无神论和迷信。”因而,为了使西方人弄懂在那个时期中国的官方哲学——朱熹哲学,给他们展示出“理”的观念的含义,指出马勒伯朗士以及西方传教士们的错误,就是这一本书的写作目的。把马勒伯朗士的哲学和朱熹的哲学进行比较就是在上述文化背景下进行的。
  为了更好地反驳马勒伯朗士和西方传教士,庞先生这本书也摹仿马勒伯朗士《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和一个中国哲学家的对话》一书,采用对话体的形式写成。假定对话者是生活在18世纪,一方是马勒伯朗士哲学家菲拉莱特,一方是朱熹哲学家金道。为了使比较更有说服力,使西方人特别是法国人更加明了这一比较的意义,把朱熹的哲学思想特别是朱熹的原文展现在他们面前是非常有必要的。在欧洲“朱熹的著作已经有过两种翻译,勒噶尔神父在1894年将《朱子全书》第49卷的一半翻译成法文,布鲁斯1923年将同一版本的第42、43、44、45、46、47和48卷译成了英文。只是布鲁斯翻译的七卷仅只论述了朱熹的心理学,而勒噶尔对解释中国语言的把握不大,不得不删去了第49卷的第四章以及头三章的很多段落和句子。尽管这样,我们仍然可以在他的翻译中发现大量的句子和语词与中文原著相反”。庞先生说:“正因这个理由我发现有重新翻译第49卷的必要,它是朱熹著作的形而上学部分。”这部分译文作为附录成为这本书的后半部分。庞先生所做的这项工作是极为重要的,它是我们研究东学西传的一份珍贵历史资料。与此同时,庞先生还对朱熹的原著做了比较翔实的注解,为的是让法国学者较为正确地理解朱熹哲学,从这些注释之中也可以窥见他对朱熹哲学理解的新意。为了让中国读者对庞先生翻译和注释的准确性及其新意有更清楚的了解,按照陈修斋先生的建议,译者从《御制朱子全书》中找到了原文,附在庞先生的翻译和注释后面,以作对照。对于正文中的引语我也力图找到原文,附在脚注中,供读者参考。如实难找到原文,则在相应的脚注中加上“参见”二字,以便读者自己查索。另外,为了让中国读者能更清楚地了解马勒伯朗士的思想,译者特将由庞先生本人翻译的马勒伯朗士的《一个基督教哲学家和一个中国哲学家的对话》一文(原发表在《中国哲学史研究》1982年第二、三期上)作为附录收入此书,供读者参考。                 二、范畴的比较   庞先生把对马勒伯朗士哲学和朱熹哲学这两种哲学的比较归结为“神”和“理”这两个范畴的比较。他认为:马勒伯朗士和朱熹这两位哲学家,“他们的思想在时间和空间上相距甚远,然而却接近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者力图调和笛卡尔主义和奥古斯丁主义,后者是想建立一种把道家、佛家、儒家的学说精致地镶嵌在一起的体系,他们分别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在一个观念的周围:一个是‘理’的观念,另一个是‘神’的观念”。并且他还认为,朱熹本来意义上的“理”的观念,比马勒伯朗士的《对话》一书中的那位中国哲学家所说的“理”的观念与马勒伯朗士本人的“神”的观念更相似。“神”和“理”是这两位哲学家的中心范畴,我们比较、剖析这两个哲学范畴就可以看出这两种哲学的同与异。
  马勒伯朗士哲学的出发点和笛卡尔一样是“我思”,“我思故我在”也是他哲学的基本的原则。“要思想就应该存在”,我是一个思想的东西,一个心灵。但不同的是:对于笛卡尔说来,“我思”是一个直接的认识,并且同时是一个清楚、明晰的认识,“因为不仅我以某种方式知道,如果我思想我必然存在,并且同时我以某种方式知道,当我思想时,我绝不会弄错”。“我们的心灵对它们拥有清楚、明晰的观念的一切东西,全都是真的。但是,在马勒伯勒士看来,‘我思’只能告诉我们那个意识,通过它我们只能感触到我们的存在,而不能感触到我们的本质。”那意识虽然是清楚的、明晰的,但不是认识。因为要有认识就得有观念,而我们的心灵是没有任何观念的,只是在神之中心灵才能见到观念,只是在神之中我们才能认识。
  马勒伯朗士的“观念”类似于柏拉图的“理念”,它是指存在的原型或模型。这些观念只存在于神之中。“神”是无限的、无限完善的存在物,在它们之中包含着一切东西,在它的本质中包含着在一切存在物中存在的实在性和完善性。我们只是分有了神的特殊存在物,我们是有神的,神是无限的,我们不能代表神。
  按照马勒伯朗士的学说,神是永恒的,无限广大的,是客观世界的创造者。“我们确实依靠神,如果和他分开了我们将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是。首先,我们被神创造,并被神连续地创造出来,如果神有一瞬间停止了他的意志,我们马上就会堕入虚无之中。其次,神是我们一切运动的真正原因和动力。因为,如果我们能够摆动我们的手臂,那正是神帮助我们摆动它,既然心灵和形体中间没有任何直接的联系,如果没有上帝的帮助,我们甚至不能动弹我们的手指。再者,神是我们的光明,没有神我们什么也不能认识。因为一切存在物的观念都在神之中,并且正是在神之中我们才能看到一切事物。”因此,神是我们的原因、我们的动力、我们的光明。不仅如此,神“还是我们认识的对象。我们对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和形而上学,最终一切科学、一切真理和规律的研究,都只是以发现神的本质和方法为目的。”最后,“神也是我们生活的最高目的。”因为,我们只能希望一切都是幸福的,而幸福只存在于神之中。所以,“我们的目的是看到神,和神联结在一起”(第37页)。
  而朱熹的“理”和马勒伯朗士的“神”有许多共同点。如,“理”也是无限的,永恒的,广大的,无处不在,并且是无限完善的,是纯粹的善。理永远是一,一个整体。但它有着不同的功能,由于它的功能不同,我们往往用不同的名字来表示它。当它是至高无上的权威,世界的创造者和保持者时,它叫作“天”。它不仅创造世界而且保持世界,即不断地把世界重新创造出来。当它是一切事物的原因和作为宇宙的根源时,它叫作“太极”。“太极”是一种原始的和永恒的力量,它的运动是永恒的,时盛时衰,太极的运动创造气,阴阳二气实际上是一种气的两端,实际上只有一种气。“然而,阴阳就像一切物质事物一样,也不能自己运动,如果它们运动,那是因为在它们之外有另外一个存在物移动它们,它是终极因,最初的动力,这就是‘太极’,……如果我们能看、听、说和行动,这是因为太极使我们看、听、说和行动”。这就和马勒伯朗士认为神是世界上惟一的真正原因,一切自然的原因只是偶因的观点很相似。当理创造了事物并存在于事物之中,作为事物存在的理由、形式和本性的时候,它就叫作“性”。它创造了人并作为人的本性存在于人之中时,它叫作“心”。这和马勒伯朗士的存在于神中并作为事物的原型、存在的理由和本性的“观念”差不多。并且理也是我们“知”的机能的来源,它和来源于气的“觉”的机能相结合,才能进行认识活动。最后,理也是伦理学的本源,当它作为纯粹的道德规律起作用时,朱熹把它叫作“道”,它是仁、义、理、智,也就是“最高的善”,因而“理”也就像马勒伯朗士的“神”一样是人类生活的最高目的。                三、比较的结论   马勒伯朗士的“神”和朱熹的“理”,也就是马勒伯朗士的哲学和朱熹的哲学,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然而也存在着许多差异,譬如,1.对“形体”一词它们有着不同的定义。在马氏哲学中,形体和广延是等义词,是神根据一个在它之中的观念创造出来的广延。而在朱熹哲学中,“形体是一个气和理的复合体。气是天创造的,是形体的广延;而理,是天本身,作为本性存在于形体之中”。并且在马勒伯朗士哲学中只有一种物质,而在朱熹哲学中是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组合成全部广延。2.“心灵”,在马勒伯朗士看来,它是被创造的,正是和神结合在一起它才能看到一切事物。在朱熹看来,心就是理本身,它通过自身就可以看到一切事物。3.“形体的观念”,在马氏那里,它在神中,我们是在神之中看到一切事物。而在朱熹那里,它(性)就是理本身,它们存在于形体之中,构成形体的本性,我们能直接见到形体,等等。
  然而,庞先生认为,主要的区别则在于:这两种哲学的基础完全不同。马勒伯朗士的哲学是建立在宗教的基础上,甚至他本人“既是神父又是一个哲学家”;而朱熹的哲学是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上。前者的学说是一种神中心论,而后者虽然以理为中心,但它相信的不是一种宗教,而是“一种纯粹的和独立的道德,这种道德自孔夫子直到我们的时代,深深地渗透到所有的中国人心中”。善、仁就是朱熹哲学的真正基础和最高点。
  但是,朱熹哲学中的“理”、“天”也有人格神的意思。帝、天主,指挥和命令我们,决定我们的命运,奖善罚恶。我们要遵从天意而不能冒犯它和对它说谎。因而天就是至高无上的人格。如果否认在朱熹哲学中有这种人格,那不准确;但如果把这种人格就说成是像一个活生生、有头有手、穿衣戴帽的人,那也不准确。这就为那个关于中国哲学到底是有神论还是无神论的争论作出了解答。
  纵观全书,可以看出,在半个世纪前,庞先生能对中法两国在时间和空间上相隔如此遥远的两种哲学进行比较研究,以事实为哲学史和文化史上的一桩“公案”作出结论,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这正像该书的“序”中所说的:“这多亏他对朱熹的体系和他的先辈们有着深入的认识,同样也多亏他对法国哲学有着极好的修养”。并且他在进行比较的过程中,注重比较的文化背景,注重范畴的比较研究,这些做法都是值得我们在进行中西文化、中西哲学比较时借鉴的。
  但是,该书也表现出理论深度上的欠缺,只是停留在找出共同点和差异点的水平上,而没有深入的理论分析,并没有从比较中找出人类理论思维的规律和经验教训,指出它的哲学启示。庞先生尽管在早年曾接受了马克思主义,但他此时还未能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方法论进行哲学史研究,因而这个要求在当时的条件下他是不可能达到的,因此我们也不能站在今天的高度去苛求于他。
  本书是在贺麟、陈修斋和高崧诸位先生的鼓励和支持下,为纪念庞先生逝世而译出的。并承蒙陈修斋先生亲自校对译文,贺麟先生作中译本序,本人十分感激,在此深表谢意。遗憾的是,由于某种原因,此书译出十八年多,但一直未能出版。现在,贺麟先生、陈修斋先生、高崧先生都已作古,他们未能见到此书面世。我想借此机会再一次向这三位哲学界的老前辈表示缅怀和敬意。在此我应该特别感谢陈小文先生和徐奕春先生,他们同意将此书继续放在他们的出版计划中编辑出版,这样也就把以上诸位前辈的愿望变成了现实,可以告慰他们的在天之灵了。同时我也希望以此书的出版作为对庞先生逝世20周年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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